哪些现象是已侵犯了人身权利的范围?

2024-05-04 11:21

1. 哪些现象是已侵犯了人身权利的范围?

人身权利的范围很广,如下为对侵犯人身权的常见处罚:
 
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分别作如下处罚: 
  1、恐怖、残忍表演。组织、胁迫、诱骟不满16周岁的人、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强迫他人劳动。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故意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以捆绑、隔离、关押、扣留身份证件不让其随意外出或者与外界联系等方式强制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4、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对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无正当理由进入他人住宅,经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仍拒不退出的行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5、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对违反治安管理,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行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6、胁迫、诱骟或者利用他人乞讨。对胁迫、诱骟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行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7、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对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8、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对写恐吓信或者以投寄恐吓物、子弹,携带管制刀具等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9、公然侮辱他人。对当众或者利用能够使多人听到或看到的方式实施的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处5日以上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0、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对以损害他人格和名誉为目的,凭空制造虚假的事实进行散布,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1、诬告陷害他人。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2、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打击报复。对采用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3、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对通过信件、电话、网络等途径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4、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对此类违法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5、殴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对此类违法行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于有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6、猥亵他人、故意裸露身体。对此类情节恶劣的行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此外,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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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现象是已侵犯了人身权利的范围?

2. 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主要是指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有关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人格以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受到非法侵犯。1、暴力行为。2、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武器、警械。3、其他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3. 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有:
1、侵犯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2、侵犯他人健康权的行为;
3、侵犯他人身体权的行为;
4、侵犯他人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5、侵犯他人名誉权、荣誉权的行为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有哪些

4. 侵犯人身权的行为有哪些

来源: 作者: 时间:2010/12/02 推荐损害赔偿律师: 侵犯人身权的行为 (一) 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拘留是指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如果行政机关在实施拘留时违法,如超期拘留等,则构成对公民人身权的侵害,对此应给予赔偿侵犯的行为(一) 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拘留是指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如果行政机关在实施拘留时违法,如超期拘留等,则构成对公民人身权的侵害,对此应给予赔偿。行政强制措施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相对人或者为防止违法犯罪排除危险等采取的强制手段。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

5. 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主要是指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有关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人格以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受到非法侵犯。1、暴力行为。2、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武器、警械。3、其他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行为。侵犯人身自由权的主要表现侵犯人身自由权除表现为侵犯贞操权、婚姻自主权、知情权外。主要表现为:(1)非法限制公民行动,非法拘禁自然人;(2)利用被害人的羞耻、恐怖心理,妨碍其行动。我国台湾民法学者认为,夺去入浴妇女的衣服,使其无法行动,构成侵害自由权;(3)妨碍公路通行,妨碍对于私路有相邻权、地役权的权利人通行。侵犯人身自由权可以不作为方式构成。我国台湾学者认为,不将矿工引出矿坑,构成侵犯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的主要内容:1、身体自由权:身体自由权也称作行动的自由权,是指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不受非法限制、剥夺、妨碍的权利。身体自由权所包含的,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外在身体行动的权利。非法限制、妨碍或剥夺自然人的身体自由,即为侵权行为。以非法强制治疗的方法,限制受害人的身体自由,就是侵害了身体自由权。这是因为身体自由为自然人的基本民事权利,一经非法剥夺和限制,即属侵害他人行动的自由。2、精神自由权:精神自由权,也称作决定意思的自由、意志自由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有哪些

6. 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有哪些

人身权利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部分。包括生命健康不受侵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等。
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又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等。
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有很多种,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行为。我国《刑法》为了切实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专章规定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例如侵犯他人生命的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侵犯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伤害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侵犯妇女身心健康的强奸罪,奸淫幼女罪;侵犯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拘禁罪;侵犯他人人格名誉的侮辱罪,诽谤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其他比如诬告陷害,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侵犯通信自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强迫劳动,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家庭成员等行为都涉嫌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7. 侵犯人身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违法挽留或违法采取限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其中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
a)违法劳动教养;
b)违法收容查审;
c)违法强制治疗与强制戒毒;
d)违法强制遗送;
e)违法强制传唤;
f)违法行政扣留;
g)其他行行政措施。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行为。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与死亡的违法行为。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
1、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行政处罚法第8条将行政拘留确认为一种处罚形式。
2、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法定职责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公民的权利或强制其履行义务的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即可以针对财产,也可以施加于人身;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有:强制治疗和强制戒毒、劳动教养、强制传唤、行政扣留、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3、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这是指行政拘留和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它的表现有两种情形:
(1)无权限。指没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行政机关机关实施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侵犯人身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8. 侵犯人身权利的情形有哪些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主要是指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有关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人格以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受到非法侵犯。
1、暴力行为。以殴打等暴力手段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手段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是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违法行为。
2、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武器、警械。
3、其他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行为。
一、行政赔偿和国家赔偿区别
行政赔偿和国家赔偿的区别如下:
1、赔偿范围不同。国家赔偿的范围比行政赔偿的范围大,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行政赔偿只是国家赔偿中的一种;
2、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不同。国家赔偿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行政赔偿是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决定。
二、行政赔偿的作用:
1、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国宪法确认了公民在社会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方面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如果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有关行政赔偿制度的规定,要求有关行政机关进行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在十四提出要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整主要靠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对于政府大量的经济管理行为中发生的对各种经济实体的合法权益的侵害如果没有相应的国家赔偿制度来调整,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就没有法律保障,侵害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被侵害的利益得不到救济,建立公正、平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