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是由谁制定的?

2024-05-16 06:58

1. 规章是由谁制定的?

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设区市的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之所以是规章,是从其制定机关进行划分的。
具体如下:
规章是各级领导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实施管理,规范工作、活动和有关人员行为,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并发布实施的、具有行政约束力和道德行为准则的规范性文书的总称。
规章按其性质、内容,可分为行政规章、组织规章、业务规章和一般规章。
1.行政规章。按作者及其权限,可分两类:
(1)国务院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制定、发布的规章。
(2)地方政府规章。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和自治区政府所在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行政规章常用规定、办法、细则等文种。
2.组织规章。是指对一个组织或团体的性质、宗旨、任务、组织原则、成员及其权利义务、机构及职权、活动及纪律等做出系统规定的规章。组织规章的常用文种是章程。
3.业务规章。是指对专项业务的性质、内容、范围及其运作规范等做出系统规定的规章。业务规章的常用文种为章程。
4.一般规章。一般规章是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实施管理、规范工作和活动,在其职权内制发的规章。这类规章便是通常所说的规章制度。一般规章的常用文种有规定、办法、准则、细则、制度、规程、守则、规则等。

扩展资料: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制定规章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其一,应当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上位法的规定。
其二,应当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规定其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同时,应当规定其相应的权利和保障权利实现的途径。应当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赋予有关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其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
其三,应当体现改革精神,科学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政府职能向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应当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相同或相近的职能应当规定由一个行政机关承担,简化行政管理手续。
其四,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但不得称“条例”。
其五,规章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规章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除内容复杂的外,规章一般不分章、节。
其六,涉及国务院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制定行政法规条件尚不成熟,需要制定规章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联合制定规章。有这种情形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单独制定的规章无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规章

规章是由谁制定的?

2. 规 章 是 谁 制 定 的

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设区市的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 规章是由哪个部门制定的

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设区市的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关的当事人需要知晓。
法律上的行政规章是由谁制定的      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设区市的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之所以是规章,是从其制定机关进行划分的。      具体如下:      规章是各级领导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实施管理,规范工作、活动和有关人员行为,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并发布实施的、具有行政约束力和道德行为准则的规范性文书的总称。      规章按其性质、内容,可分为行政规章、组织规章、业务规章和一般规章。      1.行政规章。按作者及其权限,可分两类:      (1)国务院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制定、发布的规章。      (2)地方政府规章。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和自治区政府所在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行政规章常用规定、办法、细则等文种。      2.组织规章。是指对一个组织或团体的性质、宗旨、任务、组织原则、成员及其权利义务、机构及职权、活动及纪律等做出系统规定的规章。组织规章的常用文种是章程。      3.业务规章。是指对专项业务的性质、内容、范围及其运作规范等做出系统规定的规章。业务规章的常用文种为章程。      4.一般规章。一般规章是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实施管理、规范工作和活动,在其职权内制发的规章。这类规章便是通常所说的规章制度。一般规章的常用文种有规定、办法、准则、细则、制度、规程、守则、规则等。      规章制度在政府机关的工作中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需要合理的运用有关的条例,确保自己的权益损失不会太大,但是最为重要的是自己需要学会合理的应对不同的情况,进而更好的解决有关的问题,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规章是由哪个部门制定的

4. 部门规章谁制定的

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
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其主要形式是命令、指示、规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条 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
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5. 部门规章谁制定的

一、部门规章谁制定的1、部门规章是国务院所属的各部、委员会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数量较多,也是经济法的渊源。例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财政部发布的。2、法律依据《立法法》第八十条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二、五一放假安排是由谁制定的由国务院制订,国务院在制定放假安排的时候,先会优先确保5月1日当天在假期以内,然后根据周末就近原则及尽量不调休原则,从相近的两天调取两天假期,例如:如果5月1日对应星期一,则放假时间为4月30日-5月1日,其他时间正常上班。如果5月1日对应星期二,则放假时间为4月30日-5月2日,4月30日周六补上班。如果5月1日对应星期三,这个以前放假的时候导致连上7天班情形,大家普遍反映很累,所以直接只在周三放假,不调班。如果5月1日对应星期四,则放假时间为5月1日-5月3日,5月4日周日补上班。如果5月1日对应星期五,则放假时间为5月1日-5月3日,其他时间正常上班。如果5月1日对应星期六或星期日,则放假时间为4月30日-5月2日或5月1日,其他时间正常上班。

部门规章谁制定的

6. 部门规章谁制定的

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主要形式是命令、指示、规定等。
法律依据
《宪法》第九十条 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
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7. 部门规章谁制定的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门制定。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谁制定的

8. 部门规章谁制定的?

1.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之所以是规章,是从其制定机关进行划分的2.规章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