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和四大行相比有哪些优势?百姓存款的安全性如何保障?

2024-05-16 02:42

1. 村镇银行和四大行相比有哪些优势?百姓存款的安全性如何保障?

村镇银行和四大行相比的优势是利息高和在偏远地区存取款更方便,百姓存款的安全性应该这样保障。
一、村镇银行的优势是利息高与四大行等相比,村镇银行的利率的确要高一些,有些甚至还会有违规的贴息。人们之所以愿意把钱存入村镇银行原因其实很简单,普通人赚钱不容易,所以他们更愿意将钱存到那些高利率的银行里。
就拿四大行来说,三年的存单,四大行三年的利率是3.2%,二十万的存款,需要金融经理的批准,才能拿到3.25%的利息,而村镇银行,可以直接3.25%的利息,根本就不需要和谁进行申请。
二、村镇银行的优势是存取款更方便村镇银行主要的客户是其所在地的村镇居民,而城市大银行则可能是面向全市、全省甚至全国和国外客户。
所以,农村的人想要存钱,最方便的还是选择住所地附近的村镇银行,因为大部分的城市大银行在村镇地区可能都没有网点,如果为存钱还得专门跑到城里,那显然就比较太不方便了。
三、通过下列方式保障百姓存款的安全1、每家银行的存款不高于50万元
我们国家的所有银行,基本都是有存款保险的,也就是说,如果银行倒闭了,那么根据《存款保险条例》,你可以获得最高五十万的赔偿金额,如果你不放心,那就尽量不要超过五十万。
2、选择大规模的银行
到现在为止,国内的银行已经超过了四千多家,大的银行相对来说是安全的,但是利息却不高,而银行的规模越小,利息就会越高。
所以我们在挑选银行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大的银行,尤其是六大行,这样的话,我们可以在那些大的银行里挑选一种高回报的存款产品。

村镇银行和四大行相比有哪些优势?百姓存款的安全性如何保障?

2. 农民收入增加对村镇银行有何作用

农村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村镇银行,其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容忽视。
为了解决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存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金融监管部门特意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条件,批准设立村镇银行,以增加农村地区金融供给,调节资金余缺,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所需的金融服务。

3. 国家对村镇银行的全部规定有哪些?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村镇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村镇银行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村镇银行持续、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三条 村镇银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村镇银行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其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对村镇银行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 村镇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村镇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 村镇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村镇银行不得发放异地贷款。  第六条 村镇银行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机构的设立  第七条 村镇银行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第八条 设立村镇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二)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且发起人或出资人中应至少有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四)注册资本为实收货币资本,且由发起人或出资人一次性缴足;  (五)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七)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八)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九)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九条 村镇银行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主选择组织形式。  第十条 设立村镇银行应当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第十一条 筹建村镇银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筹建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筹建工作方案;  (四)筹建人员名单及简历;  (五)发起人或出资人基本情况及除自然人以外的其他发起人或出资人最近2年经审计的会计报告;  (六)发起人或出资人为境内外金融机构的,应提交其注册地监管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村镇银行的筹建期最长为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筹建期内达到开业条件的,申请人可提交开业申请。  村镇银行申请开业,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  (一)开业申请书;  (二)筹建工作报告;  (三)章程草案;  (四)拟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书;  (五)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六)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七)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申请村镇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拟任人除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村镇银行董事应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及能力;  (二)村镇银行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以上,或者从事相关经济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第十四条 村镇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需经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核准。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第十五条 村镇银行的筹建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或自受理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村镇银行达到开业条件的,其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第十六条 村镇银行可根据农村金融服务和业务发展需要,在县域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不受拨付营运资金额度及比例的限制。  第十七条 村镇银行设立分支机构需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村镇银行分支机构的筹建方案,应事前报监管办事处备案。未设监管办事处的,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备案。村镇银行在分支机构筹建方案备案后即可开展筹建工作。  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第十八条 村镇银行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应通过所在地银监局组织的从业资格考试,并在任职前报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备案。  第十九条 经核准开业的村镇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由决定机关颁发金融许可证,并凭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见:http://www.china.com.cn/policy/txt/2007-01/30/content_7735489.htm

国家对村镇银行的全部规定有哪些?

4. 国家对村镇银行的全部规定有哪些?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村镇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村镇银行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村镇银行持续、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三条 村镇银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村镇银行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其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对村镇银行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四条 村镇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村镇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第五条 村镇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村镇银行不得发放异地贷款。�第六条 村镇银行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机构的设立 ��第七条 村镇银行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第八条 设立村镇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二)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且发起人或出资人中应至少有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三)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四)注册资本为实收货币资本,且由发起人或出资人一次性缴足;�(五)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六)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七)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八)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九)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第九条 村镇银行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主选择组织形式。�第十条 设立村镇银行应当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第十一条 筹建村镇银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材料:�(一)筹建申请书;�(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筹建工作方案;�(四)筹建人员名单及简历;�(五)发起人或出资人基本情况及除自然人以外的其他发起人或出资人最近2年经审计的会计报告;�(六)发起人或出资人为境内外金融机构的,应提交其注册地监管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二条 村镇银行的筹建期最长为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筹建期内达到开业条件的,申请人可提交开业申请。�村镇银行申请开业,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一)开业申请书; �(二)筹建工作报告;�(三)章程草案;�(四)拟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书;�(五)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六)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七)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三条 申请村镇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拟任人除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村镇银行董事应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及能力;�(二)村镇银行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以上,或者从事相关经济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第十四条 村镇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需经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核准。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第十五条 村镇银行的筹建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或自受理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村镇银行达到开业条件的,其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第十六条 村镇银行可根据农村金融服务和业务发展需要,在县域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不受拨付营运资金额度及比例的限制。�第十七条 村镇银行设立分支机构需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村镇银行分支机构的筹建方案,应事前报监管办事处备案。未设监管办事处的,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备案。村镇银行在分支机构筹建方案备案后即可开展筹建工作。�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第十八条 村镇银行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应通过所在地银监局组织的从业资格考试,并在任职前报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备案。�第十九条 经核准开业的村镇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由决定机关颁发金融许可证,并凭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见:http://www.china.com.cn/policy/txt/2007-01/30/content_7735489.htm

5. 村镇银行的利弊分析有哪些?

村镇银行并非大家日常议论的私人银行,他由大型商业银行或地方性商业银行发起设立并控股,同时吸收一部分民间资本,受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如果出现流动性问题无法支付存款客户存款,由发起行兑付存款户的存款支取。

钱存在村镇银行有双重保险,第一,如果村镇银行经营不善,发起行会承担存款的兑付。第二,现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村镇银行都有存款保险,只要是在单个银行最高赔付金额是50万,所以,最保险的措施是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现在的村镇银行为了开展业务基本都不收取任何手续费。服务也很好,扁平的管理模式,灵活的管理制度。贷款方便快捷。担保方式多种多样。

村镇银行的利弊分析有哪些?

6. 村镇银行现状,有多少家,最主要由哪些机构建立

根据银监会最新数据显示,截止目前,全国共设有936家村镇银行及其所设立的分支机构。
村镇银行主要发起人为各大国有银行、股份银行、城商行、农商行,联合当地有实力的企业法人共同发起设立,各省发展不一。

7. 村镇银行的基本概念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不同于银行的分支机构,属一级法人机构 。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地域和准入门槛村镇银行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机构设置在县、乡镇,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在地(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2、市场定位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满足农户的小额贷款需求,二是服务当地中小型企业。为有效满足当地“三农”发展需要,确保村镇银行服务“三农”政策的贯彻实施,在《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要求村镇银行不得发放异地贷款,在缴纳存款准备金后其可用资金应全部投入当地农村发展建设,然后才可将富余资金投入其他方面。3、治理结构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村镇银行根据现代企业的组织标准建立和设置组织构架,同时按照科学运行、有效治理的原则,村镇银行的管理结构是扁平化的,管理层次少、中间不易断开或时滞,决策链条短、反映速度相对较快,业务流程结构与农业产业的金融资金要求较为贴合。4、发起人制度和产权结构村镇银行的创新之处“发起人制度”是指银监会规定,必须有一家符合监管条件,管理规范、经营效益好的商业银行作为主要发起银行并且单一金融机构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此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后为了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村镇银行,银监会于2012年5月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将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降至15%,进一步促进了村镇银行多元化的产权结构。

村镇银行的基本概念

8. 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的特殊规定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在上述《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之外适用专门的《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施办法》)。
1.股东资格限制
从对股东资格要求来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股东受到如下限制:
(一)《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施办法》规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入股比例存在以下限制:
(1)单个自然人及其近亲属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2%。职工自然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20%。
(2)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10%。并购重组高风险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一般不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20%,因特殊原因持股比例超过20%的,待并购后农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进入良性状态后,其持股比例应有计划逐步减持至20%。
(3)单个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10%。
(二)其中对村镇银行有专门的规定:村镇银行主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5%,单个自然人、非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职工自然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
我们理解,根据上述规定,股东资格上,相较于其他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有持股比例的上限要求。
2.股权变动限制
根据《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施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的股权变动有如下要求:
(1)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变更持有股本总额1%以上、5%以下的单一股东,需要报告银监局;持有股本总额5%以上、10%以下的单一股东的变更申请,需由所在地银监局审查决定。
(2)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持有股本总额10%以上的单一股东的变更申请,需由银监局审查并决定,事后报告银监会。
我们理解,根据上述规定,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单一股东变动5%以上股权即需银监局的审批,其中单一股东变动10%以上股权的还需要事后报告银监会;变动1%到5%的股权仅需报告银监局。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的股份转让存在一定限制,但尚不会构成对其挂牌新三板的重大法律障碍。
此外,农村信用合作社由于组织形式非为《公司法》意义上的公司,因而不能作为挂牌主体直接挂牌新三板,需要先行改制为股份公司形式的农村商业银行,同时受限于挂牌新三板公司需依法设立且存续超过两年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