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浴池杀人案回顾:疯狂杀害7人,凶手被严惩! 后来怎样了?

2024-05-18 06:38

1. 京城浴池杀人案回顾:疯狂杀害7人,凶手被严惩! 后来怎样了?

2003年5月13日,29岁的惠金波和32岁的李俊麟二人伙同他人,在北京一家洗浴中心实施抢劫,并将七名被害人活活溺死在泡澡池内。5月3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杀人罪判处惠金波、李俊麟死刑。
究竟是何原因导致几人在洗浴中心实施抢劫,又为何要杀人灭口?请跟随小编走进京城浴池杀人案,一起探寻案件背后的真相。


吉林省无业人员惠金波,曾经因为销赃被劳动教养。北京市朝阳区个体工商户李俊麟因为扰乱公共秩序和盗窃被拘留判刑。二人经过精心策划,准备对北京市朝阳区某洗浴中心老板李某实施抢劫。
2003年5月11日,二人召集丰朝友、李德运窜至洗浴中心外。因为该洗浴中心人员较多,几人抢劫未果。


5月13日晚,惠金波、李俊麟二人又纠集丰朝友和王江庆,携带作案工具:匕首、铁管、电击器、帽子、口罩和胶带等。由王江庆驾驶桑塔纳轿车窜至洗浴中心内,蒙面手持凶器对洗浴中心老板李某某、妻子马某某和服务员张某某等7人进行威胁。
用胶带、布条捆绑住了手脚,封住了嘴巴,蒙上了眼睛,还用浴巾盖住了头。几人抢劫现金、存折、储蓄卡、轿车、手持电话、商务通、白金项链等,价值共计6.76万元的赃款。
抢劫过程中,惠金波被洗浴中心的老板认出,便意图杀人灭口。二人将丰朝友、王江庆支走,合谋用铁管击打后脑,颈部,并强制溺水,将七人溺死在了泡澡池内。


1994年8月12日零时许,惠金波以借钱为名,伙同他人窜至辽宁省沈阳市陈某某的家中。双方发生口角,惠金波用绳索勒住对方颈部,造成了陈某某的机械性窒息死亡,并抢得4000余元手表及打火机等物件。
惠金波和李俊麟二人因违法犯罪被行政处罚和拘留,但仍旧不思悔改,用威胁、暴力和捆绑等手段,强行劫取公民财物,构成了抢劫罪。惠金波还入室抢劫致人死亡,应依法严惩。


2003年5月31日,惠金波、李俊麟因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案犯丰朝友、王江庆被判处无期徒刑。二人均未提出上诉。
四人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谋杀人灭口并使用强制溺水的残忍手段致7人死亡,手段凶狠,犯罪情节恶劣,后果十分严重,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终审裁定,市二中院执行死刑命令,将惠金波、李俊麟二人验明真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两名罪犯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为了追求财富而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是不可取的。将金钱奉为神明,它会像魔鬼一样降祸于你。

京城浴池杀人案回顾:疯狂杀害7人,凶手被严惩! 后来怎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