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好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2024-05-09 05:40

1. 如何更好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3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截止到2010年3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27.25万个,是2008年同期的6倍多,实有入社农户达2300多万户。前不久,我们对重庆市、辽宁省和黑龙江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的调研显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

  日益显现的作用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生产关系的重要变革,为农村各项建设提供了有效载体。从调查情况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正日益显现。

  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现代农业实行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这就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了客观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农业生产和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的重要载体。如重庆市某粮食合作社,实行“土地入股,统一服务”,统一配送优质水稻品种、统一垫支生产成本、统一技术服务、统一收购粮食,实现了粮食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并打造了两个“绿色食品”品牌,提高了农民种粮效益。

  促进农民共同致富。依靠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业产业化从“龙头企业+农户”向“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转变,不仅可以解决农产品卖难、农产品加工增值等问题,而且可以进一步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共同富裕。这是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完善和创新。特别是“合作社办企业”,尽管目前数量还不多,但代表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方向。采用这种形式,农民既可以在生产经营中增加收入,也能够从加工、销售增值中获得利润,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如重庆市綦江县某花生合作社,在合作生产的基础上办起花生加工厂,为社员增加收入40多万元。

  提高涉农项目效益。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组建的联合体。把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承担涉农项目的主体,能够提高涉农项目的效益,使广大农民直接受益。如重庆市涪陵区某大米合作社2009年承担了全区水稻高产及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获得项目补助资金40万元,用于购置设备、技术培训和农民劳务补助,合作社水稻种植户每户增收700元左右。

  改善农村社会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既有经济功能,又有社会功能、文化功能和教育功能;既是农村经济组织,又是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平台。如辽宁省瓦房店市某果业合作社,发展农民社员3000多人,每年都举办多种形式的文娱活动,丰富社员的业余生活。实践表明,凡是合作社搞得好的地方,社员不仅可以在经济上受益,而且可以在民主意识、合作意识、文化意识、守法意识等方面得到提升。

  目前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发展势头很好,但还处在初级阶段,整体水平不高,规模普遍较小,带动能力不强。

  内部制度不健全,运行不规范。这主要表现为:一是产权制度不明晰,部分合作社的资产没有得到明确界定。二是民主管理制度不落实,不能真正按章程办事。部分合作社没有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和会计账簿,只有内部收支流水账。三是盈余分配不规范。很多合作社没有进行盈余返还,有的虽然进行了盈余返还,但返还比例没有达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

  缺人才、缺资金、缺建设用地。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人才不多。二是资金实力弱,缺乏可抵押资产。如辽宁省法库县某葡萄专业合作社想投资建温室大棚,发展禽肉深加工,但受制于贷款难而无法实现。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配套设施用地难的问题已成为发展瓶颈。如辽宁省法库县某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准备建设一座冷藏库,由于没有征地指标而无法开工。四是超市收取的费用过高,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承受,影响了二者的对接。

  培训严重滞后。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不规范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民不知道怎样管理和运营合作社,缺乏管理人员、财会人员、营销人员,其根源则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工作严重滞后。据辽宁省统计,全省1万多家合作社及相关指导服务部门,急需培训的人员约2万多人,还不包括大量的普通社员。培训工作跟不上,直接影响了合作社的发展。

  尚未成为承担涉农项目的主体。近年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项目有所增加。前不久,农业部联合财政部、发改委等6部门出台了《关于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国家有关涉农项目的意见》,但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据了解,目前许多农业项目尚未将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

  税务问题亟待解决。一是税务登记类型五花八门。有的合作社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有的登记为合伙公司,有的登记为集体企业,基本是往公司、企业类靠。二是税收政策须进一步梳理完善。发达地区的合作社基本是免税的,但在欠发达地区一般要向合作社征税。农民反映,不办合作社时不用纳税,加入合作社后生产的产品没变,反而要纳税。三是没有全国统一的合作社产品销售发票。有的合作社通过与超市的对接把产品销售到大中城市,但由于没有全国统一的合作社产品销售发票,超市企业所在地的税务部门不按规定减免超市企业的增值税,合作社产品销售受到影响。

  应当采取的对策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稳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在实践中,应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发展与规范的关系。坚持“顺势而为、循序渐进”的原则,对于运行不规范的合作社不能强制取消,只能通过经济政策、典型示范、惠农措施等手段引导其规范发展。

  扶持合作社与扶持龙头企业的关系。在继续给予龙头企业项目支持的同时,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项目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示范社承担支农建设项目。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设置一批支农项目,如农民科技培训、农业技术推广、设施农业、标准化畜牧小区、冷链系统与加工等。

  扶强与扶弱的关系。坚持“不同阶段的合作社,帮扶重点不同”的原则,认真研究不同发展阶段的合作社的不同需求,采取相应的帮扶措施。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农村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如村集体经济、农业技术服务协会、农机服务合作组织等,都是根据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通过合作的形式把生产要素组织起来、为农民和农业生产提供服务的组织形式,同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样,都是现代农业建设所不可缺少的,都在不同的生产关系载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地应根据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选择适宜的组织形式。国家在政策上都应给予扶持和引导,最广泛地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

  参与扶持指导的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从各地情况看,财政、金融、农业、工商、税务、商业等部门和科协、供销社等系统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都做了大量工作,但相互之间的协调沟通还相对欠缺。在这个方面,国外有许多成熟的做法。一些国家设立专门的指导机构,如泰国的农业合作部、美国农业部的农业合作社管理局、巴西农业部的合作社指导司等。目前,国内一些省份也设立了专门的指导部门,如江苏省农委的合作社指导处、湖北省农业厅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办公室,辽宁省等地则建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越来越需要专门的机构进行指导。应借鉴国外做法,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设立全国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和服务机构,以加强领导、整合资源,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

如何更好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2. 如何更好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好处的:
1、可以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为农户统一供应种苗、农资和饲料等。
2、统一农产品生产,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统一收购、包装和销售,不仅可以提高产品质量,还可以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
3、通过与科研院所合作,可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先进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也使农民不断产生学习和掌握先进农业科学技术的需求,从而形成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的重要条件。
4、通过注册商标,进行农产品和生产基地认定认证,可以提升农产品品牌和市场竞争力。
5、通过一部分具有较强经营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领导者的努力,可以使农产品成为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商品,给农民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
6、通过实行行业自律,避免无序竞争,可以促进农业经济健康发展,为中国农产品在国际竞争中确立应有地位打下基础。

3. 农村农作物种植服务合作社的作用?

  首先,合作社能够使一盘散沙的个体小农按照符合国际通行原则的《合作经济组织法》组织起来,以合作经济法人而不再是单个的自然人形式出现在市场经济舞台上。它们将与市场经济下的其它合法组织,如有限责任公司、无限公司、独立服务人(如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注册医生等等)、独立服务机构(各种合伙制的服务机构)、股份有限公司、财团法人(国内还没有这类法人机构)、社团法人,以及众多的个人独资企业和注册工商个体户等拥有了相对平等的法律地位和社会经济地位。广大农民不再需要社会各方面,尤其是政府来帮助他们用原本就模糊的法律方式去维护自己原本法律地位就模糊的基本权益,他们可以通过相关的法律规定所给予合作社的明确无误的权利去维护自己的明确无误的市场经济中的基本权益。他们将通过合作社的联合组织,即合作社联社对其它利益集团施加足够的社会和政治影响,增强对政府行政的监督,从而在政府的决策过程中行使与其社会经济地位相适应的话语权。这样,以各种合作社形式装备起来的中国农民将不再是最缺乏组织资源、社会地位最为低下的弱势群体了,还将成为中国社会人口最多,与其它社会阶层地位平等的社会阶层了。
  其二,合作社在农副产品的各个储存、加工、运输、销售(包括批零销售和进出口)以及农用生产资料的定货、运输、购买和质量检查等诸多环节,根据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为农民最大限度地减少中间环节,节约成本,减少浪费,确保农副产品保值增殖以及农用产品售后服务和产品质量,达到合作社经营利润最大化的目的,从而从根本上大幅度地增加农民的收入。
  第三,合作社将在上述领域进行不间断地投资,以迅速增加社员农民的资产。由于政府将按照国际通行原则制订的相关法规的政策优惠和补助对合作社所创办的所有加工和贸易企业(社办企业)提供免税和融资便利待遇,社办企业必将会以中国经济发展以来迄今最快的速度发展壮大起来。这些企业将如朝阳般富有生命力,将迅速地把农村甚至城市里优秀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吸引过去,从根本上调整农村日渐枯槁和萎缩的产业结构和人力资源结构。在合作社被市场经济认可并得到迅速发展同时,广大入社农民拥有的资产也将迅速增大,将大批地成为中国新生的中产阶层里比例最为庞大,也是增长最为迅速的部分。大批农民通过第一产业经营而非进城务工或城市化跨入中产阶层将最终终结困扰我国数十年的三农问题!
  最后,具有社区功能的农村住房、消费、保险、信贷、教育和医疗卫生合作社的大批成立与发展,以及社办企业的人气聚集效应,不仅将促进农村人口居住就地城镇化政策的稳妥实施,也将最终取代和促使最终撤消我国的乡(镇)和行政村两级基层政府,让我国最终实现国际通行的,也是管理成本最低、最具有行政管理效率的中央、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县(市)三级行政管理层次的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最完善的社区组织基础。[2]
  合作社信息化建设: 安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的信息化服务已经覆盖全省60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占工商部门注册数量的30%),其中我们给安徽省1000多家合作社建立了信息化网站,实现了合作社产品网上电子商务。我们自主注册会员并使用平台产品(短信平台、在线实时监控平台)和服务(社务管理系统、质量追溯系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2000家。
  网站建设项目:安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网站制作根据不同合作社的需要,为广大合作社提供适应他们自身需要的网站建设,在信息化的今天,网络是对外宣传自身形象的重要途径,网站功能的制定是传递合作社内部与外部的桥梁。

  亲 ,百科里有~

农村农作物种植服务合作社的作用?

4. 加快合作经营,推进供销社的发展

亲,您好!1.建立有助于合作经营的制度:为推进供销社发展,要在制度上加强对合作经营的支持。如规定好合作经营具有的权利义务,制定合作经营后的分配方案;2.搭建资金保障体系: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财政贴息、抵押和补助贷款等项目,以资金方面帮助供销社快速发展;3.完善信用体系:政府可以完善信用体系机制,加强合作经营的监管;4.开展技术改造:要加强供销社的技术改造,以提高效率和质量,满足客户需求;5.提升服务质量:供销社可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服务态度良好,改进售后服务系统,提高客户满意度。【摘要】
加快合作经营,推进供销社的发展【提问】
亲,您好!1.建立有助于合作经营的制度:为推进供销社发展,要在制度上加强对合作经营的支持。如规定好合作经营具有的权利义务,制定合作经营后的分配方案;2.搭建资金保障体系: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财政贴息、抵押和补助贷款等项目,以资金方面帮助供销社快速发展;3.完善信用体系:政府可以完善信用体系机制,加强合作经营的监管;4.开展技术改造:要加强供销社的技术改造,以提高效率和质量,满足客户需求;5.提升服务质量:供销社可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服务态度良好,改进售后服务系统,提高客户满意度。【回答】

5. 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方法

你好,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方法;产业集团模式、专业合作社模式、村级综合服务站模式、社会化服务模式和统购统销模式。一是“社村合作”模式。通过村社共建,整合村集体闲置土地、房屋和场地,改革升级村级供销社经营服务场所,助推产业发展,实现多方共赢。徐州贾汪区社和紫庄镇人民政府战略合作,采取“一村一策”政策,联合创建了石庄村供销社,注册成立了徐州市贾汪区石庄新供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泛吸收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社员投资入股,形成了集农资配送、农机服务、技术指导、收购储藏、农产品销售与一体的产业链条,形成了“党建带社建、村社同发展”的良性模式,真正破解了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困局。二是“社镇联合”模式。借助镇级农经、农技中心闲置房屋或村级两委办公场所联合办公,聘请一批懂经营、会管理,具有农经、农技专业知识和农业发展眼光的镇级农经(农技)中心主任和村级两委负责人兼任村级供销合作社主任。一方面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以农民为主体开展自主经营;另一方面,整合区域农资经营、生活超市、农业发展公司,组建庄稼医院、“供银保”服务站、农业机械化作业队,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邳州市供销合作社采取“社镇联合”思路,已恢复重建和改造升级镇级供销社7家,村级供销社5家。三是“社企共建”模式。通过发挥供销社独特优势,与当地大型农批市场和农业企业三方共建共享,市场化运作。睢宁县供销社利用已建成的村级综合服务社或行政村现有为农服务载体,依托睢宁特有的“11841”农业体系,打造村级供销社和发展镇村级为农综合服务站点。从农户、社员、专业合作社等收储农副产品,由县农业公司组建物流运输车队,负责县内农副产品的运输;由县中农批市场集中收储,负责全县农产品的购销,并在市场设立供销专区,在镇村设立代销展示店,打造镇村“一社一品”。四是“能人领办”模式。通过经济能人带动,以利益为纽带,找准切入点,建设村级供销合作社。沛县、丰县等县社通过开放办社,引入社会能人,建设村级供销社。沛县鹿湾村供销社充分利用原供销系统经营网络和新建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对接微山湖湖区水稻育种、特种蔬菜种植大户、大沙河水果培育基地等特色产业,扩大经营品种和服务范围,拓展测土配方和农资经营业务,配方到田、配送到户,为农民选肥用肥保驾护航。今年以来,已实现农资销售2700吨,较去年同比增长6%,创利135万元。【摘要】
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方法【提问】
你好,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方法;产业集团模式、专业合作社模式、村级综合服务站模式、社会化服务模式和统购统销模式。一是“社村合作”模式。通过村社共建,整合村集体闲置土地、房屋和场地,改革升级村级供销社经营服务场所,助推产业发展,实现多方共赢。徐州贾汪区社和紫庄镇人民政府战略合作,采取“一村一策”政策,联合创建了石庄村供销社,注册成立了徐州市贾汪区石庄新供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泛吸收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社员投资入股,形成了集农资配送、农机服务、技术指导、收购储藏、农产品销售与一体的产业链条,形成了“党建带社建、村社同发展”的良性模式,真正破解了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困局。二是“社镇联合”模式。借助镇级农经、农技中心闲置房屋或村级两委办公场所联合办公,聘请一批懂经营、会管理,具有农经、农技专业知识和农业发展眼光的镇级农经(农技)中心主任和村级两委负责人兼任村级供销合作社主任。一方面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以农民为主体开展自主经营;另一方面,整合区域农资经营、生活超市、农业发展公司,组建庄稼医院、“供银保”服务站、农业机械化作业队,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邳州市供销合作社采取“社镇联合”思路,已恢复重建和改造升级镇级供销社7家,村级供销社5家。三是“社企共建”模式。通过发挥供销社独特优势,与当地大型农批市场和农业企业三方共建共享,市场化运作。睢宁县供销社利用已建成的村级综合服务社或行政村现有为农服务载体,依托睢宁特有的“11841”农业体系,打造村级供销社和发展镇村级为农综合服务站点。从农户、社员、专业合作社等收储农副产品,由县农业公司组建物流运输车队,负责县内农副产品的运输;由县中农批市场集中收储,负责全县农产品的购销,并在市场设立供销专区,在镇村设立代销展示店,打造镇村“一社一品”。四是“能人领办”模式。通过经济能人带动,以利益为纽带,找准切入点,建设村级供销合作社。沛县、丰县等县社通过开放办社,引入社会能人,建设村级供销社。沛县鹿湾村供销社充分利用原供销系统经营网络和新建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对接微山湖湖区水稻育种、特种蔬菜种植大户、大沙河水果培育基地等特色产业,扩大经营品种和服务范围,拓展测土配方和农资经营业务,配方到田、配送到户,为农民选肥用肥保驾护航。今年以来,已实现农资销售2700吨,较去年同比增长6%,创利135万元。【回答】

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方法

6. 把农民合作社带动服务农户能力,政策支持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农民合作社目前正在扩大。截至2020年5月底,共有222.5万农民合作社和10000多个依法注册的联合会,其中包括河南省的农民合作社,在中国排名第二。农民合作社通过组织和服务农民参与市场竞争。在现代农业建设中,中国一直是一个农业生产大国,种植面积大,气候适合各种农业植物生长。现在农村专业合作社越来越多,特别是在推进土地流转方面。

发展农业合作社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建设,把农业生产过程的平均生产和后续生产转化为完整的产业体系,使种植,再生产加工,生产供销,农业,,工商业成为唯一的停靠点。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在土地改革和“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通过发展互助小组和初级合作社,组织并逐步引导农民组织起来。
从那时起,以生产、供销和信贷为重点的“三大合作社”在农村普遍存在。首先,什么是合作社?合作社基本上是一种“弱者联盟”,是弱者农民团结的工具,开展对外合作和谈判,争取一定的利益,实现特定的目标。它与公司制最大的区别在于它是人的结合,而不是资本的结合。为什么不进行资本结合呢?目前,农村合作社对不同的农业项目有不同的政策。
例如,目前支持“小屋”生产的项目的支持资金约为50万至150万,支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工业化运营的资金不足300万,以及大型农场等沼气项目,最近,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发布了《新农业商业实体和服务实体高质量发展计划(2020-2022)》,世卫组织为包括农民合作社在内的各种新型农业服务实体和实体的培育和发展指明了道路和方向。如今,农民合作社辐射并带动了中国近一半的农民。


7. 农业生产合作社 发展如何得到政府扶持 ,

  政府如何扶持农民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需要政府的关心和扶持

  近两年,蔬菜、水果、海鲜等各种各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在农村建立,“合作社”这个曾经耳熟能详的词再次回到人们的视野。不同于传统的合作社,专业合作社是同类别的农户自愿联合而组成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和市场主体身份,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因此受到越来越多农民的欢迎。
  截至今年6月底,广东省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到302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生事物,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遇到了不少困难。面对困难,政府应当如何扶持和引导其发展?记者进行了调查。

  合作社需要特别关注

  根据广东省农业厅的委托,王权典教授带领华南农业大学专家小组,对广州、清远、肇庆等广东八地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发现,广东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起步发展的良好势头,参加合作社的农户比当地生产经营同类产品的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15%以上。但广东各县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很不平衡,仍有部分领导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粤北某县农业局一名干部告诉记者:“与县领导谈起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认为合作社不成气候,不愿投入过多精力发展合作社,开农业会议时根本不提合作社,大家积极性不高,所以本地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比较少。”
  “领导干部应该认识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引领农民闯市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的重要抓手,真正把该项工作与本地资源优势结合起来。”王权典说。
  “和国内其他一些省份相比,广东财政、税收等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不够。”王权典告诉记者,浙江、江苏等发达省份每年都拨出五六千万元以上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远高于我省好几倍;西部相对落后的甘肃省每年也安排2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数额是我省的两倍。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粤北某市有近6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而每年仅有10家合作社能够得到市县2万元的资金扶持。广东多数市县都没有安排专项配套扶持资金,完全依靠省财政有限的扶持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受益面很小。
  “另外,全省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反映,实际运作中的税务月报手续过于繁琐,未能合理照顾到农产品经营的季节性特点,且组织对外销售的税务发票购买不顺,到一定规模的销售量也落实不了一般纳税人资格,导致其发展运作都受到严重影响。”王权典说。
  广东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资金较少,实力较弱,影响力有限,但在巩固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体制,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农民参与、合作和民主意识,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的作用已经初步得到显现,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得到政府的关心、引导和扶持,这样才能走出小农经济的圈子,走上现代农业的道路。”王权典说。

  合作社发展遇资金瓶颈

  在各地的调研中王权典发现,合作社运作资金主要来自发起创办人以股金或会费形式缴纳自筹资金,或者是收取一定的技术指导费和服务费。这些资金一般难以满足合作社做大做强的需要。资金的缺乏成为农业合作社发展的瓶颈,使合作社无法进一步扩大生产和加强信息与技术交流。
  湛江廉江市良垌日升荔枝合作社明显感觉到了这种制约。“合作社出产的荔枝销路通畅,但有很多订单我们不敢接。因为我们保鲜加工能力有限,目前合作社只有600多平方米的冷库和6000多平方米的荔枝保鲜加工厂,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建设新的加工厂,需要近百万元的资金,我们贷不到款来扩展合作社规模。目前要求入社的农民很多,但限于能力,我们无法批准。”良垌日升荔枝合作社工作人员黄绍祥告诉记者。
  “银行贷款需要抵押,但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没有可以抵押的财产。农村的房子没有房产证不可抵押。林权证可以用于抵押,但我们向金融部门提出用油茶林权证作抵押申请贷款时,他们说上级金融部门没有文件,暂时还没有这类贷款项目。”河源市东源县牛栏岗农业油茶专业合作社社长陈可旺跑了多家银行,但一分钱也没有贷到。
  记者采访中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规模较小,资信能力相当有限,银行不愿意冒风险,由此导致尽管法律明确了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扶持政策,但现实中的执行仍然障碍重重。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初创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政府要与金融机构一起研究建立适于合作社发展的会计制度以及金融创新服务模式,以小额贷款为主要内容的融资及担保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适当放宽担保抵押条件和抵押方式。”王权典说。
  “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工商企业、供销社和其他各种涉农部门在市场竞争中也产生了对于合作组织的制度需求,在合作组织发展的初始阶段,积极鼓励这些民间主体牵头领办合作组织,与农民共同分摊创新成本,有助于打破目前由于成本约束而造成的僵滞局面。”广州仲恺农业技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史金善教授认为。
  实际上,为破解合作社融资难,广东各地进行着多种探索。清远市利用供销系统力量,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实现助农增收超亿元。提出联保思路后,廉江那毛角村三家专业合作社在当地农业银行取得150万元贷款权限,为合作社成员的生产发展提供了资金。
  “从长远来看,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建立农民自己的金融合作组织,在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农民信用合作社不仅解决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问题,而且成了合作社的重要利润渠道。”史金善说。

  政策法规亟待细化

  “它害死我了。”粤西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老马拿出一本巴掌大小的红本子说。这是该县工商局颁发的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只有普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分之一大小。“就因为免收工本费,你看工商局给发的,这叫什么执照?”
  前不久,老马找到一家深圳船务公司办理出口运输业务,当他把合作社营业执照传真过去后,对方说:“本子太小,而且怎么连公章都没有,合作社是什么,你们是生产队吗?”
  记者采访中发现,该合作社的遭遇具有一定代表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虽然赋予了合作社以市场主体地位,而在实践中,相关部门的不理解,相关法律政策的不完善及优惠政策落实的滞后性,让合作社的发展举步维艰。
  例如,《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政府对合作社的扶持政策:“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但其中并没有规定安排多少资金以及开展培训的具体形式等,因此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很大变数,地方政府少投资甚至不投资的现象难以避免,法律的原则规定任由基层部门作出随意解释,使合作社的起步和发展屡受掣肘。
  “关键在于通过地方立法规范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的政策落实工作,进一步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法律环境。”王权典说。
  作为调研成果,华南农业大学专家小组向广东省政府递交了《广东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建议稿)》。建议稿将政府责任区分为若干层次,依次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不同职责事项;农业行政部门的主管责任,突出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扶持和服务之职能范围,并列举财政、工商、税务等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各自职责协调提供指导、扶持和服务的要求;强调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发展,为其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服务便利与合作条件,从而有助于理顺农民专业合作社同农村基层组织的关系。(本刊记者 崔华超 实习生 周艳红)


  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吗?

农业生产合作社 发展如何得到政府扶持 ,

8. 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什么要积极开展成员的联合购销业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向成员提供的服务中,最重要的就是购销服务,即由合作社统一采购成员所需要的生产资料,统一销售成员生产的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购销服务,实际上就是成员的联合购销。
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成员提供所需要的购销服务,对促进成员的生产发展和增收致富有着重要的作用。第一,形成成员的共同购销,搞好购销服务,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谈判地位,保护自己的利益。第二,形成成员的联合购销,搞好购销服务,可以有效地提高产品竞争能力。第三,也只有形成成员的共同购销,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实现更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