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的交易制度是什么?

2024-05-16 11:09

1. 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的交易制度是什么?

  1、目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实行的是T+1交易,即股票买入后的第二天才能卖出,而股票卖出后才能提出价款或用这笔钱款重新进行买卖。同样,卖出股票也是如此。目前资金的使用上,是T+0,当天卖出的股票,成交后资金返回到股民帐上,股民可用来进行委托买股票,但不能提现。

  2、何为T+0、T+1交易制度所谓的T+0和T+1的T,是指股票成交的当天日期。凡在股票成交当天办理好股票和价款清算交割手续的交易制度,就称为T+0交易制度;凡在成交后的第二天才办理好清算交割事宜的,就称为T+1交易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的交易制度是什么?

2.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制度是什么?

1、T+1交割,T+1交收:交易双方在交易次日完成与交易有关的证券、款项收付,即买方收到证券、卖方收到款项。我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A股均实行T+1交收。
2、涨跌幅限制:证券交易所为了抑制过度投机行为,防止市场出现过分的暴涨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规定当日的证券交易价格在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基础上下波动的幅度。如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10%的涨跌幅限制。(ST股和未完成股改的S股涨跌幅限制为5%)
3、中国的股票开盘时间是周一到周五,早上从9:30--11:30,下午是:13:00--15:00,中国所有地方都一样,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早晨从9:15分到9:25分是集合竞价时间。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你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
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在结束时间统一交易,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规则参看集合竞价条目。匹配原则是买方价高优先,卖方价低优先,同样价格则先参与竞价的优先,但整个交易过程不是分布进行匹配,而是是竞价结束集中匹配完成。集合竞价时间为9:15-9:25,可以挂单,9:25之后就不能挂单了。要等到9:30才能自由交易。

扩展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原则:
1、价格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成交的决定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股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交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成交原则

3. 证券市场中上海的指定交易是何时实行的

第二章 交易市场

第一节 交易场所

2.1.1  本所为证券交易提供交易场所及设施。交易场所及设施由交易主机、交易大厅、交易席位、报盘系统及相关的通信系统等组成。

2.1.2 经本所同意,会员可以通过其派驻交易大厅的交易员进行申报。

除经本所特许外,进入交易大厅的,仅限于下列人员:

(一)登记在册交易员;

(二)场内监管人员。

2.1.3  本所对会员实施交易权限管理,具体办法另行规定,报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第二节 交易品种

2.2.1 下列证券可以在本所市场挂牌交易:

(一)股票;

(二)基金;

(三)债券;

(四)债券回购;

(五)权证;

(六)经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品种。 

第三节  交易时间

2.3.1 本所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

国家法定假日和本所公告的休市日,本所市场休市。

2.3.2 证券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经证监会批准,本所可以调整交易时间。

2.3.3 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 

第三章  证券买卖

第一节  一般规定

3.1.1会员接受投资者的买卖委托后,应当按照委托的内容向本所申报,并承担相应的交易、交收责任。

会员接受投资者买卖委托达成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向会员交付其委托会员卖出的证券或其委托会员买入证券的款项,会员应当向投资者交付卖出证券所得款项或买入的证券。

3.1.2 会员通过报盘系统向本所交易主机发送买卖申报指令,并按本规则达成交易,交易记录由本所发送至会员。

3.1.3 会员应当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委托和申报记录。

3.1.4 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在交收前不得卖出,但实行回转交易的除外。

证券的回转交易是指投资者买入的证券,经确认成交后,在交收前全部或部分卖出。

3.1.5 债券、债券回购实行当日回转交易,B股实行次交易日起回转交易。

3.1.6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实行主交易商制度,具体办法由本所另行规定,报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第二节 委托

3.2.1 投资者买卖证券,应当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并与会员签订证券交易委托协议。协议生效后,投资者为该会员经纪业务的客户。

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按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办理。

3.2.2 客户可以通过书面或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自助委托方式委托会员买卖证券。

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自助委托应当按相关规定操作。

3.2.3 客户通过自助委托方式参与证券买卖的,会员应当与其签订自助委托协议。

3.2.4 除本所另有规定外,客户的委托指令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证券账户号码;

(二)证券代码;

(三)买卖方向;

(四)委托数量;

(五)委托价格;

(六)本所及会员要求的其他内容。

3.2.5 客户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或市价委托的方式委托会员买卖证券。

限价委托是指客户委托会员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证券,会员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证券;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证券。

市价委托是指客户委托会员按市场价格买卖证券。

3.2.6 客户可以撤销委托的未成交部分。

3.2.7 被撤销和失效的委托,会员应当在确认后及时向客户返还相应的资金或证券。

3.2.8 会员向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节 申报

3.3.1  本所接受会员竞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 11:30 、13:00至15:00。

每个交易日9:20至9:25、14:57至15:00,本所交易主机不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撤销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撤销申报经本所交易主机确认方为有效。

每个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

本所可以调整接受会员申报的时间。

3.3.2 会员应当按照接受客户委托的时间先后顺序及时向本所申报。

3.3.3 本所接受会员的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

3.3.4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接受下列类型的市价申报:

(一)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

(二)本方最优价格申报;

(三)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四)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五)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

(六)本所规定的其他类型。

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

本方最优价格申报,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

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格,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五个价位的申报队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即时成交并撤销申报,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格,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所有申报队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格,如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所有申报队列依次成交能够使其完全成交的,则依次成交,否则申报全部自动撤销。

3.3.5 市价申报只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其他交易时间,交易主机不接受市价申报。

3.3.6 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其他市价申报类型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3.3.7  限价申报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号、证券代码、席位代码、买卖方向、数量、价格等内容。 

市价申报指令应当包括申报类型、证券账号、证券代码、席位代码、买卖方向、数量等内容。

申报指令应当按本所规定的格式传送。

3.3.8 通过竞价交易买入股票或基金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卖出股票或基金时,余额不足100股(份)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3.3.9 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债券以10张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买入、卖出债券质押式回购以10张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

卖出债券时,余额不足10张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债券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债券质押式回购以100元标准券为1张。

3.3.10 股票(基金)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0万股(份),债券和债券质押式回购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万张。

3.3.11 不同证券的交易采用不同的计价单位。股票为“每股价格”,基金为“每份基金价格”,债券为“每百元面值的价格”,债券质押式回购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3.3.12  A股、债券、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基金交易为0.001元人民币;B股交易为0.01港元。

3.3.13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证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

3.3.14 本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和*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

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 涨跌幅比例)。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

(二)增发股票上市的;

(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

(四)本所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证监会批准,本所可以调整证券的涨跌幅比例。

3.3.15 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中小企业板股票,连续竞价期间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有效申报不能即时参加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3.3.16 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申报不能即时参加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3.3.17 申报当日有效。每笔竞价交易的申报不能一次全部成交时,未成交部分继续参加当日竞价,但第3.3.4条第(三)、(四)、(五)项市价申报类型除外。

证券市场中上海的指定交易是何时实行的

4.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制度是什么?

1、T+1交割,T+1交收:交易双方在交易次日完成与交易有关的证券、款项收付,即买方收到证券、卖方收到款项。我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A股均实行T+1交收。
2、涨跌幅限制:证券交易所为了抑制过度投机行为,防止市场出现过分的暴涨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规定当日的证券交易价格在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基础上下波动的幅度。如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10%的涨跌幅限制。(ST股和未完成股改的S股涨跌幅限制为5%)
3、中国的股票开盘时间是周一到周五,早上从9:30--11:30,下午是:13:00--15:00,中国所有地方都一样,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早晨从9:15分到9:25分是集合竞价时间。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你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
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在结束时间统一交易,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规则参看集合竞价条目。匹配原则是买方价高优先,卖方价低优先,同样价格则先参与竞价的优先,但整个交易过程不是分布进行匹配,而是是竞价结束集中匹配完成。集合竞价时间为9:15-9:25,可以挂单,9:25之后就不能挂单了。要等到9:30才能自由交易。

扩展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原则:
1、价格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成交的决定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股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交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成交原则

5. 我国的证券交易所对于股票交易实行的是什么制度

t+0和t+1属于证券交易中两种不同类型的制度,所谓的T+0交易就是指当天买当天卖交易制度,当天卖出的股票在当天也能进行买入操作。t+1根t+0不一样,它只能是投资者当天买入的股票不能在当天卖出,在第二天的时候才可卖出股票。为了不让市场过分投机出现、和稳定股票价格,现在国内实施的是T+1的制度,而国外则普遍实施的是T+0的制度。不过,虽然A股实行T+1,许多股民还是非常聪明的,想出了T+0的这个办法,借助当天的贱买贵卖 ,从而减少了持股的成本。到底有啥办法才可以做到呢?现在我会给大家具体解释一下。在看如何做T+0之前,你也可以先看看这些简单的股票知识,进行股票的入门:新手小白必备的股市基础知识大全1、为什么要做T+0?怎么做T+0?说到此处,可能大家会有疑问,那你刚刚还说我们不能当天买当天卖A股?原本,做T,看上去T+0就是股票交易,并不是真正意思的T+0。大家不能理解的话,一起来看看下面的这个例子吧:小明在周一对某只股票进行了买入2000股的操作,预判到股票价格在上涨大概是周三的上午,于是开始做T,在下午股价上涨前先买入2000股,等到下午卖出周一买入的2000股。这样的话,看上去小明在当天同时买进和卖出的都是同一只股票,实则是对不同批次的股票进行买入和卖出。假使持有的股票数量是固定没变的,但当天的涨跌对成本不会有很大的影响。不过在这里有一个小小的建议要分享给大家伙,做T是一种高度投机的行为,对买卖时机的判断正确还是错误就直接对做T的成果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在这里也教下大家把握做T的方法:【AI辅助决策】买卖时机捕捉神器2、什么股适合做T?虽说做T能够有效的把持股成本给降低了,但一般不是所有的个股都适合做T。例如一些个股在一天内涨跌幅度不大,股市比较平稳,那么做T省下来的成本可能还没有买入卖出的手续费高。那么适合做T的个股有哪些呢?别急,我精心筛选了一些适合做T的个股给大家,戳这里即可知晓:【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应答时间:2021-08-16,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我国的证券交易所对于股票交易实行的是什么制度

6.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

(2015年修订)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指定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证券交易秩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他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所市场交易参与人以及交易参与人的客户(投资者)均应遵守本细则。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指定交易是指,凡在本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本所市场交易参与人,作为其证券交易的受托人,并由该交易参与人通过其特定的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以下简称“交易单元”)参与本所市场证券交易的制度。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指定一个交易参与人。第四条 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时,须通过其委托的交易参与人向本所交易系统申报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指令。申报经本所交易系统确认后即时生效。第五条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证券账户,根据需要可以变更指定交易。第六条 办理指定交易变更手续时,投资者须向其原指定交易的交易参与人提出撤销指定交易的申请,并由原交易参与人完成向本所交易系统撤销指定交易的指令申报。申报一经确认,其撤销即刻生效。证券账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参与人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一)撤销当日有交易行为的;(二)撤销当日有申报的;(三)新股申购未到期的;(四)因回购或其他事项未了结的;(五)相关机构未允许撤销的。第七条 撤销指定交易的证券账户,在撤销指定交易的手续办妥后,必须按本细则规定另行选择一个交易参与人重新办理指定交易申请后,方可进行交易。第八条 对拥有两个或以上交易单元的交易参与人,可以办理所属交易单元的联通手续。第九条 本所将根据交易单元以及指定交易实施情况,及时对本细则予以修订补充。第十条 本细则由本所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所2007年5月14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上证交字〔2007〕5号)同时废止。

7. 证券交易所制度交易形式有哪些

  证券交易的方式有:
  1.集中竞价。
  竞价交易,是多个买主与卖主之间,出价最低的卖主与进价最高的买主达成交易。公开的集中竞价,则是所有有关购售该证券的买主和卖主集中在证券交易所内公开申报、竞价交易,每当买卖双方出价相吻合就构成一笔买卖,交易依买卖组连续进行,每个买卖组形成不同的价格。有关集中竞价交易的操作程序、成交办法、交易单位、交易价格升降单位、交易的清算交割日期等项证券交易运作规则,由证券交易所制定,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2.价格优先。
  是指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买(卖)方进行买卖同种证券时,买方中出价最高者,应处在优先购买的地位;而卖方中出价最低者,应处在优先卖出的地位。
  3.时间优先。
  是指出价相同时,以最先出价者优先成交。
  4.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形式。

证券交易所制度交易形式有哪些

8. 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成立于哪一年

上海证券交易所(英文:Shanghai Stock Exchange)是中国大陆两所证券交易所之一,创立于1990年11月26日 ,位于上海浦东新区。
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始正式营业。截至2009年年底,上证所拥有870家上市公司,上市证券数1351个,股票市价总值184655.23亿元。一大批国民经济支柱企业、重点企业、基础行业企业和高新科技企业通过上市,既筹集了发展资金,又转换了经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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