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2024-05-17 13:03

1.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2.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五条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3.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4.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有哪些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目前,各地区的生育津贴支付期限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在90到180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5.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按其生育时本人的月缴费基数计发。
具体标准如下:1、正常分娩按3个月计发。难产实施阴道助产手术的增发0.25个月,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0.5个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发0.5个月;2、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3、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4、7个月以上早产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计发。一、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待遇标准有如下: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2、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3、流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产42天的标准支付;4、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二、生育津贴领取的流程如下:1、怀孕后,携带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去单位社保经办人处提交,由经办人帮忙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2、同时办理好准生证;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方便社保局、医院核对后进行结算;4、生完小孩之后,办理好相关证明,然后携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员到社保局申请生育津贴的申领。总之,生育津贴发放的标准是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假期天数。实践中,生育津贴一般自女职工生育之日起2个月发放。生育津贴的提交流程是,自生育之日起90天内由单位提交资料,审核通过社保局进行建档,再打款给公司,再由用人单位向女职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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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6.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有一下几点:1、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五。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2、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1、生育的医疗费用;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津贴有以下几点:1、放置宫内节育器和皮下药物埋植,自手术起休息2天,重体力劳动者,在术后一周内不作重体力劳动;2、取宫内节育器,当日休息1天;3、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4、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5、产后结扎输卵管,按产假另加14天;6、人工流产、怀孕不满3个月的休息20天,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的休息30天,4个月以上的休息42天。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两项休假合并计算。上述休假,如遇特殊情况,由医师决定。【法律法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7. 生育津贴按什么标准发放

生育津贴发放的标准一般是: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假期的天数。在具体的实践中,生育津贴一般从女职工生育的那天起2个月会进行发放。生育津贴的提交流程是,从生育那天起的90天内让单位提交资料。审核通过社保局进行建档,再打款给公司,再由单位向女职工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津贴按什么标准发放

8.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如下:1、生育津贴计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2、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上一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和除以其12月底在职职工人数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3、生育津贴申领(1)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并提交有关材料;(2)符合用人单位足额连续缴满6个月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且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范围的女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用人单位欠缴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按规定进行补发。4、生育津贴支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用人单位申请支付生育津贴的资料后,经审核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将生育津贴按月支付给用人单位;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5、生育医疗费报销具体如下:(1)生育保险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计划生育医疗费、遗传病基因检测费、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实行联网结算,符合政策规定的,按生育保险限额方式结算,超过限额部分,可以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2)异地发生的未联网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先行垫付,事后进行手工报销。生育医疗费手工报销及生育津贴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6、生育保险待遇监管:(1)各区县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生育保险基金使用监管,加大对用人单位及个人采取虚构劳动关系、挂靠参保、突击参保、伪造申领材料等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基金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科学定岗定责,强化业务岗与财务岗的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严格履行待遇结算、支付环节的初审、复核、审批程序。7、其他。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支付经办流程由市医保中心另行制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