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工程款可否作为流动资金贷款的贷款用途

2024-05-02 12:16

1. 应付工程款可否作为流动资金贷款的贷款用途

按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第十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因此,应付工程款是可以作为流动资金贷款用途的。但具体你能否办理成功,还要看贷款银行的具体资质等方面的要求。
如有帮助,请采纳。

应付工程款可否作为流动资金贷款的贷款用途

2.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偿还子公司贷款的规定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偿还子公司贷款的规定相关法律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摘要】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偿还子公司贷款的规定【提问】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偿还子公司贷款的规定相关法律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回答】
第九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回答】
流动资金贷款的申请条件第十一条 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依法设立;(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三)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对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材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提出要求,并要求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9条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不适用前款的规定”。【回答】
亲这是以贷还贷的合同形成效力的条件1、如果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贷款用途为短期流动资金借款,可认定借贷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担保,而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和民事责任。2、如果借款合同中写明是以贷还贷,或有证据证明保证人明知借贷双方以贷还贷仍为提供担保的,如无其他保证合同无效事由,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3、在旧贷和新贷均有保证人且保证人为同一人时,保证人原则上应当承担保证责任。4、对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虽未征得保证人同意,但贷款人主观上没有过错,也并非与借款人互相串通欺骗保证人,因此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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