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期限签订永久,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2024-05-06 19:18

1. 合伙协议期限签订永久,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是有法律效力的,这种情况双方以后可以再补充作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就以实际履行合同内容的时间为合同开始的时间,至于有效期,只要双方均没有异议,那就可以一直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合伙协议期限签订永久,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2. 合伙经营有终身合同的说法吗?

合伙经营需体现在合伙的《公司章程》中,而不是用其它合同来规定的
公司成立后,只要正常经营,不注销,不变更股东股权,合作就是一直持续下去的

3. 请问合作合同能不能没有期限?

合同具体内容可以双方协商,如果你觉得没有必要而且对方也认为没有必要那就不用,当然前提是建立在双方彼此之间互相信任的基础上,所以为了慎重起见,你最好还是提出一个双方合作的期限,至于后事如果到期之后双方都觉得合作愉快的话可以继续续签合同嘛,这样保险一些,否则到期之后你觉得不愉快就别在续签了~~

请问合作合同能不能没有期限?

4. 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没有签订日期和合作期限有没有法律效应?

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没有签订日期和合作期限一样具有法律效应。
这种情况双方以后可以再补充作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就以实际履行合同内容的时间为合同开始的时间,至于有效期,只要双方均没有异议,那就可以一直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八条 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 公司因有关问题,动员职工还是无限期合同的,违法不?

不算违法,你也说了,只是动员,完全凭个人意愿,只要没有要求强制签合同,或者限制你人身自由,都不算违法aqui te amo。

公司因有关问题,动员职工还是无限期合同的,违法不?

6. 劳动法无限期合同是几年才算是无限期?

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以上。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根据本条规定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以上,是这个情形的最基本的内容。具体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
如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五年后,离职到别的单位去工作了两年,然后又回到了这个用人单位工作五年。虽然累计时间达到了十年,但是劳动合同期限有所间断,不符合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
劳动者工作时间不足十年的,即使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有权不接受。法律作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维持劳动关系的稳定。如果一个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了十年,就能说明他已经能够胜任这份工作,而用人单位的这个工作岗位也确实需要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愿意,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维持较长的劳动关系。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1条规定,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7. 有关合作协议未约定期限时的判定问题

未约定合作期限,为无固定期限的合作关系,双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协议关系。但要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提前通知对方。

有关合作协议未约定期限时的判定问题

8. 关于合作协议是否负法律责任

  1、双方的约定并不违反禁止性的规定,合同有效,合同双方应遵守合同的约定。

  2、若你单方退出,对方可能通过诉讼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该协议的违约责任过高,若发生诉讼纠纷,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14条第二款的规定,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如果你作为违约方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太高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调整的,首先法院必须确定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在确定了损失后,如果违约金的数额超过了损失的30%,则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损失,人民法院可以酌情调整到守约方损失的30%以内(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9条)。

  4、具体损失的计算标准参照合同法第113条第一款的规定。

  总之,如果你是乙方,建议你尽快搜集甲方可能的损失范围的证据,和合同签订时,你可能预期甲方的损失范围的证据。若能搜集相关的证据,则可以极大的降低你的违约金赔偿的范围。当然,如果你能搜集到对方也存在违约的情况,那就更理想了,双方违约的情况是可以降低违约金赔偿金额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75

  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司法解释依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
  http://china.findlaw.cn/hetongfa/hetongfagui/hetongfa/htfsfjs/5713_2.html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