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024-05-03 21:21

1. 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企业所得税基础税率四级是25%。优惠税率为20%、15%和10%。具体适用情形如下:一是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二是适用20%优惠税率。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一条)三是适用15%优惠税率。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平潭综合实验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 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3.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是怎样的?

(一)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二)为了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举办的第三产业企业),可按产业政策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  
1、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气象站,以及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种类事业单位开展上述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得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2、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3、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  
4、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5、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  
6、对新办的三产企业经营餐业的,按其经营主业(以其实际营业数计算)来确定减免税政策。  
(三)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五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四)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可在三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五)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六)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可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七)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三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八)高等学校和中小学办工厂,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九)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十)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是怎样的?

4. 企业所得税有什么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政策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企业和课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措施。

5.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一、直接减免:免征适用范围:⒈蔬菜、谷物、油料、豆类、水果等种植;⒉农作物新品种选育;⒊中药材种植;⒋林木种植;⒌牲畜、家禽饲养;⒍林产品采集;⒎灌溉、农产品加工、农机作业与维修;⒏远洋捕捞;⒐公司﹢农户经营。减半征收适用范围:⒈花卉、茶及饮料作物、香料作物的种植;⒉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二、定期减免2免3减半(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适用范围:⒈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重点扶持的高新企业;⒉境内新办软件企业(获利);⒊小于0.8微米的集成电路企业。3免3减半(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适用范围:⒈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⒉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⒊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三、低税率20%适用范围:小型微利企业:1、3130(即资产不超过3000;人数不超过100;所得额不超过30)2、183015%适用范围:⒈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企业;⒉投资80亿、0.25μm的电路企业;⒊西部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10%适用范围:⒈非居民企业优惠;⒉国家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四、加计扣除据实扣除后加计扣除50%适用范围:⒈研究开发费;⒉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150%摊销。据实扣除后加计扣除100%适用范围: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五、投资抵税投资额的70%抵扣所得额投资中小高新技术2年以上的创投企业(股权持有满2年)投资额的10%抵扣税额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六、减计收入适用范围:⒈减按收入90%计入收入;⒉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⒊为种植、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适用范围:⒈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的产品所得收入;⒉所得减按50%计税;3.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七、加速折旧缩短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适用范围:⒈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⒉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八、有免征额优惠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500万元适用范围:⒈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税;⒉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九、鼓励软件及集成电路产业软件及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财税[2012]27号《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三、中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四、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五、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六、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七、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十、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十一、过渡期优惠政策十二、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适用范围:⒈鼓励类及优势产业的项目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⒉鼓励类的企业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70%以上的,减按l5%的税率;⒊2010年12月31日前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所得税2免3减半。原优惠税率过渡方法1、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2、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档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3、享受上述过渡优惠政策的企业,是指2007年3月16日以前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设立的企业。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6. 企业所得税优惠是什么意思呢?

2022年最新增值税优惠政策:0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在15万元(含)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02、继续实施边销茶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的自产边销茶(企业名单见附件)和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本公告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绿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蒸熟、压制或粉碎、油炸后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政策依据:《关于继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03、继续实施金融机构特定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金融机构向小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将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7. 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情况

①鼓励开办生产性企业。对外商投资的这类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第二年免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税。
②从事农、林、牧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前一规定享受减免税待遇期满后,经批准可在以后的十年内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30%的所得税。
③对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税。对设在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沿海经济开放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税率征收所得税。上述企业属于能源、交通、港口、码头或国家鼓励的其他项目的,还可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
④对外商开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按税法规定减免所得税期满以后,凡当年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值70%以上的,还可以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所得税。
⑤鼓励扩大和增加资本投资的优惠。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其经营期限不少于5年的,可以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纳所得税税款的40%;如果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可全部退还再投资部分的已纳税款。
以上就是我国企业利润分配所得税的具体标准,相关情况的处理上,一方面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企业所得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认定,另一方面也可以基于实际的企业生产经营而定,对于达到上述税收优惠条件的,是可以享受优惠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情况

8. 企业所得税有什么优惠吗

1、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按15%征收;3%地方所得税免征;
2、经营期在15年以上,从事港口、码头等能源、交通建设企业,从获利年度算起,第一年开始直至第五年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开始至第十年则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外商投资企业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到期满后的出口产品产值达到了当年一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按10%税率征收,先进技术型的企业延长3年减按10%的税率征收;
4、服务性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超过500万美元,经营期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经济特区设立的中外合资或外资银行经营期在10年以上、投资总额超过1亿元,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二、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6、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期满后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产品产值70%以上的,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之后三年减半征收;高新技术企业引进高新技术经过消化、吸收的新项目投产后,不论该企业之前的年度是否有享受过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优惠,该项目所获利润三年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8、国家级新产品,以及在我市首家生产的获得发明专利产品自产品销售之日起的三年内;省市级新产品,以及在我市首家生产的实用新型专利产品自产品销售之日起的两年之内,由我市财政部门对该产品新增利润的实际缴纳的所得税实行全额返还;
9、企业自获利年度起,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实行2年免征、6年减半征收;重点软件企业实行5年免征、5年减半征收,其中第三年至第五年已交的减半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由市财政来给予补贴;重点软件企业若当年未享受减免优惠的,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