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庆龄基金会是干什么的

2024-04-28 00:32

1. 宋庆龄基金会是干什么的

宋庆龄基金会,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1982年5月成立了宋庆龄基金会。2005年9月,经第五届理事大会审议通过,更名为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英译名为“China Soong Ching Ling Foundation”,缩写“SCLF”。

宋庆龄基金会是干什么的

2.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22年申请条件

您好,一、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1、申请者为正式注册全日制在校的本科学生;2、热爱祖国,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3、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良;4、家庭经济困难。【摘要】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22年申请条件【提问】
您好,一、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1、申请者为正式注册全日制在校的本科学生;2、热爱祖国,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3、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良;4、家庭经济困难。【回答】
二、申请助学金优先获准的条件:1、孤儿贫困生;2、烈士家庭贫困生;3、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生;4、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贫困生;5、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生;6、其它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生。【回答】

3.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介绍

宋庆龄基金会,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1982年5月成立了宋庆龄基金会。2005年9月,经第五届理事大会审议通过,更名为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英译名为“China Soong Ching Ling Foundation”,缩写“SCLF”。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机关设有:办公室、基金部、联络部、事业发展部、人事保卫部五个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研究中心)、宋庆龄儿童科学技术馆、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培训交流中心、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机关服务中心。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介绍

4.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领导成员

主 席: 胡启立副主席: 梁保华、尤兰田 、齐鸣秋(常务)、 鲍培德、吉佩定、唐闻生、佘靖、杨绍明、井顿泉副秘书长:艾玲

5.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机构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1982年5月成立了宋庆龄基金会。2005年9月,经第五届理事会议审议通过,更名为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第二条 本会会址设在北京,英译名为:“China Soong Ching Ling Foundation”,缩写为“SCLF”。第三条 本会作为“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及相关标识的商标所有人,享有专用权;应切实保护商标专有权利不受侵犯,努力维护宋庆龄崇高形象和本会的良好声誉。第二章 性质、宗旨与任务第四条 本会兼具群众团体和公益慈善机构双重属性。第五条 本会的宗旨是:继承和发扬宋庆龄毕生致力的增进国际友好,维护世界和平;开展两岸交流,促进祖国统一;关注民族未来,发展少儿事业。第六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一)弘扬孙中山、宋庆龄伟大思想和精神,深入挖掘其学术和人文价值;(二)扩大同国际知名组织、公益机构、友好人士的交往、联系与合作;(三)联络孙中山、宋庆龄亲友及后代,团结海内外爱国同胞,广聚人才和智力资源;(四)推动与台、港、澳地区多领域、多层次的交流与合作;(五)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多渠道、多形式募集基金;关注民生,扶危济困,促进社会和谐;(六)创办有益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和妇幼福利事业发展的公益服务设施,组织开展相关业务与活动。第三章 理 事第七条 本会理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遵守本会章程;(二)关心、支持本会各项事业;(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第八条 理事任职程序:(一)经有关组织和机构推荐;(二)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三)由本会颁发理事证书。第九条 理事的权利:(一)享有在本会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举办的相关活动;(三)行使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四)有退出理事会的权利。第十条 理事的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二)维护本会的社会声誉和合法权益;(三)热心支持本会各项事业。第十一条 届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终止理事职务:(一)因工作变动,原推荐单位提出新的人选,经常务理事会通过后,自行终止;(二)因违反本会章程、损害本会声誉或给本会事业造成损失等,经常务理事会审议后终止;(三)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即时终止。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十二条 本会实行民主管理,设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第十三条 本会可设名誉主席、特别顾问、顾问、名誉理事等荣誉职务。第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可设专门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专门委员会由相关专业人士组成。第十五条 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每五年举行一次会议,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第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听取、审议本会工作报告、基金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发展规划;(三)推选常务理事、主席、副主席;(四)由主席提名,任免秘书长、副秘书长;(五)决定本会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规划;第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代行理事会的职权。常务理事会每届任期与理事会相同,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临时会议或其他适当方式召开。第十八条 常务理事会的职权:(一)解释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二)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基金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三)督促、检查本会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执行情况;(四)决定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的人选。第十九条 理事会议和常务理事会议由主席决定召开并主持。有关本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由主席会议讨论决定,秘书长组织实施。秘书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第二十条 本会设监事,条件、任职程序与理事相同。监事列席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列席常务理事会。监事可以检查基金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第五章 公益基金和会属资产的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 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一)基金来源于组织募捐的收入,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愿捐赠,以及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收入等;(二)基金属于专款,应尊重捐赠者意愿使用捐赠财产;无约定的捐赠,应用于符合本会宗旨和任务的相关事业;(三)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无法用于符合本会宗旨及其用途时,可以通过拍卖或者变卖,其所得用于公益目的;(四)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五)基金每年用于公益事业支出,不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用于公益项目管理费用的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8%;(六)建立会计、审计、监事制度,定期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基金财务状况,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七)公开基金管理与使用信息,及时在本会网站和按照规定在有关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查询、监督。第二十二条 会属资产的监督管理:(一)本会拥有会属资产的法人财产权利,依法行使占有、使用、处置等权力;(二)本会对会属企事业单位和经济实体等,实施有效监管,实现保值、增值,壮大其综合实力。第六章 与海内外相关机构的关系第二十三条 国际友人、台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或团体所成立的纪念孙中山、宋庆龄相关机构,其认同本会宗旨与任务,本会均愿与之建立友好关系。第二十四条 本会愿与国内纪念孙中山、宋庆龄相关机构加强交流,深化协作,推动发展。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常务理事会。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机构章程

6. 宋庆龄基金会主管单位

隶属民政部。
1982年5月29日,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继承和发扬她的未竟事业,在邓小平同志倡导下,宋庆龄基金会在北京成立。邓小平同志担任名誉主席,廖承志同志任顾问,首任主席康克清,第二任主席黄华,现任主席胡启立。
基金会宗旨为“继承和发扬宋庆龄毕生致力的增进国际友好,维护世界和平;开展两岸交流,促进祖国统一;关注民族未来,培育少年儿童的未竟事业“,即和平,统一,未来。
2005年9月,经第五届理事大会审议通过,该会更名为“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英译名为“China Soong Ching Ling Foundation”,缩写“SCLF”。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兼具群众团体和公益慈善机构双重属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副部级单位,国家预算单位。

7.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关于宋庆龄

宋庆龄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女性之一。她是推翻中国数千年封建帝制孙中山先生的夫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名誉主席。她的一生为世界和平、社会进步、民族解放、人类幸福殚精竭虑,无私奉献,被誉为“国之瑰宝”。宋庆龄,祖籍海南文昌,1893年1月27日出生于上海。1913年从美国威斯里安女子学院毕业之后,她便追随孙中山先生,致力于中国民主革命事业。在北伐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她为中国民主革命事业的成功,为中国人民反侵略战争的胜利,为新中国的诞生,建立了不朽的功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作为国家的重要领导人,宋庆龄在长期的国际和国务活动中,为保卫世界和平、争取社会进步和人类幸福,为增进国际友好,促进各国人民的了解与友好往来;为维护妇女权益、发展儿童文化教育福利事业;为促进祖国统一,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受到了广泛的崇敬。1981年5月29日,宋庆龄在北京逝世。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关于宋庆龄

8.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是个什么性质组织?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China Soong Ching Ling Foundation,SCLF)是兼具群众团体和公益慈善机构双重属性的组织机构。
为纪念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继承和发扬她的未竟事业,在邓小平同志倡导下,宋庆龄基金会于1982年5月成立;2005年9月,经第五届理事大会审议通过,更名为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扩展资料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第七届理事会设主席秘书长各一人,副主席8人,常务理事25人,名誉理事52人,理事230人,理事2人。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下设办公室、基金部、联络部、事业发展部和机关党委(人事部)5个机关职能部门,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机关服务中心、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研究中心)、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培训交流中心和中国宋庆龄青少年科技交流中心4个直属事业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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