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交费基数和比例

2024-05-21 00:53

1. 社保交费基数和比例

2020年沈阳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关于社保知识你知多少?

社保交费基数和比例

2. 社保的交费基数是多少?

在2022年7月20日,天津公布了2021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同时也确定了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基数,根据本市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7478元计算,缴费基数上限为22432元,缴费基数下限为4400元。其中,2022年的工伤保险、高温津贴、中班津贴、夜班津贴和防暑降温费等福利待遇,都是以7478元计算的,而实施时间是从2022年1月1日开始的。
对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和工伤保险时,缴费基数最高和最低的标准分别为22432元和4400元,而对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时也是在这个区间进行选择,不过相对来说,灵活就业人员还有3项倾斜可以享受。
天津其他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及有关标准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4400元至22434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4400元。
  (2)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4400元。
  (3)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4400元。
  (4)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4400元。
  (5)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7478元。
(6)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5265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2011年7月1日后,用人单位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社保是什么:
社会保险是为失去劳动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因健康原因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和补偿的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用)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从基金中获得固定收入和损失补偿,这是再分配制度,其目标是保证物质和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3. 社保各基数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社保各基数的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0%,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8%,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1%,其中农民合同制工人不缴费。工伤保险: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确定单位基准费率,基准费率控制在0.5%~2%之间,并根据有关情况定期调整,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0.8%,职工个人不缴费。
另外,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社会保险费率是社会保险单位在一定时期计算和收取保险费的比率。它通常用百分数(%)或千分数(‰)来表示。
一、社保的计算公式
社保每月要交多少钱计算公式:社保月缴费基数乘社保缴费比例
公司社保缴费金额计算公式:公司社保缴费基数乘公司社保缴费比例
每个城市的社保基数与比例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社保各基数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4. 社保交费基数是多少

法律分析:广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如下: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4588元,个人缴费比例8%,月交4588×20%=917.6元;2、医疗保险,缴费基数6757元,个人缴费比例7.5%,月交6175×7%=432.25元;3、大病医疗补助,11262×0.26%=29.28元;4、工补充医疗保险:11262×0.5%=56.31元。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上海市 2004 年的情况为例, 2003 年社会月平均工资是 1847 元。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数,并发布最新的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一般而言,企业帮员工缴纳的都是最低基数的社保,当然也有些公司会根据上一年度岗位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5. 社保交费基数和比例

2020年沈阳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关于社保知识你知多少?

社保交费基数和比例

6. 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各是多少

社保缴费比例比如养老保险一般是按照单位16%,个人8%的比例缴纳,因为现行社保政策是各省市统筹,还没有全国统筹,所以每个人因为所在地区不同社保缴费比例等各方面也有所不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拓展资料: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在中国,社会保险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时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保障中抽出来。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

7. 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和金额

计算公式如下:1、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职工个人工资总额×60%~300%×8%;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2、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和金额

8. 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是指以国家为主体,由法律法规的专门机构负责实施,运用社会力量,通过立法手段向劳动者及其雇主筹措资金建立专项基金,以保证在劳动者失去劳动收入后获得一定程度的收入补偿,从而保证劳动力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正常运行,保证社会安定的一种制度。中国社会保险主管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