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应如何处理?

2024-05-16 11:58

1. 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应如何处理?

  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应作如下处理:
  (一)存款人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写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由银行统一印制和管理
,应包含以下内容:
  (1)账户名称;
  (2)账号;
  (3)开户银行名称;
  (4)账户性质;
  (5)开户登记证核准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除填写该账户开户登记证核准号外还应填写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核准号);
  (6)销户原因。
  (二)存款人因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或者因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需要撤销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应自撤销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撤销该基本存款账户的情况书面通知该存款人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存款人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知存款人撤销有关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三)银行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撤销手续时,应在其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注明销户日期,并由经办人员签署名章,同时于撤销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四)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存款人因特殊原因未能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的,应出具有关证明,银行方可办理销户手续。存款人未按规定办理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

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应如何处理?

2. 银行结算账户如何开立、变更与撤销

1、开立时
 
 中国人民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核准类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
 
 2、开立后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对于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正式开立之日”为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的核准日期;对于非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正式开立之日”为银行为存款人办理开户手续的日期。
 
 3。撤销时
 
 (1)对于符合销户条件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撤销;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后,需要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在撤销其原账户后10日内申请重新开立基本账户。
 
 (2)对于按照账户管理规定应撤销而未办理销户手续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银行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3. 银行结算账户撤销手续的办理

1、其他银行结算账户指: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等除基本账户以外的账户
2、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因撤销原因不同流程也不一样,
(1)如果是因营业执照被吊销或注销的,要求先撤销除基本账户以外的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等),把钱转到基本账户最后再撤销基本账户。
(2)如果是企业想把银行基本账户转到其他银行开立的,可以不用撤销基本银行结算账户,直接去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再到想要开立的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即可。

银行结算账户撤销手续的办理

4. 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撤销

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和申请:(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有第(1)、(2)项情形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的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存款人尚未清偿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账户。 使用范围不同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范围:(1)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2)一般存款账户: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3)专用存款账户:a.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b.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c.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d.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e.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4)临时存款账户:a.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b.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增)资,可以开立临时存款账户c.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d.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5)个人银行结算账户:a.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b.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不包括5万元),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相关的付款依据。

5.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如何变更

  存款人下列账户资料变更后,应向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1)存款人的账户名称;
  (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地址、邮编、电话;
  (4)注册资金等信息;
  (5)其他资料。
  1.存款人申请变更。
  核准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存款人应及时到开户银行申请办理开户资料信息变更手续,填写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文件及开户许可证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开户银行。
  银行在受理存款人的变更申请时,应对存款人提交的变更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于2个工作日内将存款人的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开户许可证以及有关证明文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其中,基本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异地临时存款账户存款人符合变更条件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其变更申请,收回原开户许可证,颁发新的开户许可证。不符合变更条件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不核准其变更申请并退回有关资料。
  2.存款人变更账号。
  如因各金融机构行内系统升级改造等原因改变存款人账号的,应由其开户银行造具账号变更清册与证明资料一并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办理变更手续。
  3.基本存款账户转户。
  转户是指存款人因迁址或其他需要,在原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后,选择其他银行,申请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行为。
  存款人转户应按照《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向其他银行申请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应按规定如实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与相关的证明文件和原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销户证明一并提交银行审核。
  存款人撤销原基本存款账户后,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开户资料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就变更事项及其内容向银行说明。但存款人的类别、登记证书和营业执照编号不得变更。银行应对存款人提交的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填写的各项内容和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符合开户的,应将开户申请书、相关的证明文件和银行审核意见等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经其核准后,核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个人存款人变更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地址、邮编、电话的,应及时到开户银行申请办理开户资料信息变更手续,并按要求填写变更银行结算账户内容申请书,加其个人签章,连同相关证明文件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开户银行,由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银行结算账户内容申请书由开户银行统一印制和管理,内容包括:
  (1)账户名称;
  (2)账号;
  (3)开户银行名称;
  (4)开户登记核准号(其中非基本存款账户还需填写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
  (5)变更事项及变更后的内容。
  5.单位存款人申请更换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书面申请、原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存款人申请更换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但无法提供原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应向开户银行出具原印鉴卡片、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司法部门的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单位存款人申请变更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出具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如何变更

6.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如何变更

  存款人下列账户资料变更后,应向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1)存款人的账户名称;
  (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地址、邮编、电话;
  (4)注册资金等信息;
  (5)其他资料。
  1.存款人申请变更。
  核准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存款人应及时到开户银行申请办理开户资料信息变更手续,填写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文件及开户许可证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开户银行。
  银行在受理存款人的变更申请时,应对存款人提交的变更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于2个工作日内将存款人的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开户许可证以及有关证明文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其中,基本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异地临时存款账户存款人符合变更条件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其变更申请,收回原开户许可证,颁发新的开户许可证。不符合变更条件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不核准其变更申请并退回有关资料。
  2.存款人变更账号。
  如因各金融机构行内系统升级改造等原因改变存款人账号的,应由其开户银行造具账号变更清册与证明资料一并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办理变更手续。
  3.基本存款账户转户。
  转户是指存款人因迁址或其他需要,在原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后,选择其他银行,申请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行为。
  存款人转户应按照《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向其他银行申请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应按规定如实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与相关的证明文件和原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销户证明一并提交银行审核。
  存款人撤销原基本存款账户后,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开户资料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就变更事项及其内容向银行说明。但存款人的类别、登记证书和营业执照编号不得变更。银行应对存款人提交的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填写的各项内容和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符合开户的,应将开户申请书、相关的证明文件和银行审核意见等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经其核准后,核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个人存款人变更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地址、邮编、电话的,应及时到开户银行申请办理开户资料信息变更手续,并按要求填写变更银行结算账户内容申请书,加其个人签章,连同相关证明文件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开户银行,由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银行结算账户内容申请书由开户银行统一印制和管理,内容包括:
  (1)账户名称;
  (2)账号;
  (3)开户银行名称;
  (4)开户登记核准号(其中非基本存款账户还需填写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
  (5)变更事项及变更后的内容。
  5.单位存款人申请更换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书面申请、原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存款人申请更换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但无法提供原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应向开户银行出具原印鉴卡片、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司法部门的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单位存款人申请变更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出具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7. 单位怎么变更银行的结算账户

存款人下列账户资料变更后,应向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1)存款人的账户名称;
(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地址、邮编、电话;
(4)注册资金等信息;
(5)其他资料。1.存款人申请变更。核准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存款人应及时到开户银行申请办理开户资料信息变更手续,填写“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文件及开户许可证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开户银行。银行在受理存款人的变更申请时,应对存款人提交的变更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于2个工作日内将存款人的“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开户许可证以及有关证明文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其中,基本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异地临时存款账户存款人符合变更条件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其变更申请,收回原开户许可证,颁发新的开户许可证。不符合变更条件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不核准其变更申请并退回有关资料。2.存款人变更账号。如因各金融机构行内系统升级改造等原因改变存款人账号的,应由其开户银行造具账号变更清册与证明资料一并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办理变更手续。3.基本存款账户“转户”。“转户”是指存款人因迁址或其他需要,在原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后,选择其他银行,申请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行为。存款人“转户”应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向其他银行申请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应按规定如实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与相关的证明文件和原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销户证明”一并提交银行审核。存款人撤销原基本存款账户后,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开户资料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就变更事项及其内容向银行说明。但存款人的类别、登记证书和营业执照编号不得变更。银行应对存款人提交的“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填写的各项内容和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符合开户的,应将开户申请书、相关的证明文件和银行审核意见等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经其核准后,核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个人存款人变更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地址、邮编、电话的,应及时到开户银行申请办理开户资料信息变更手续,并按要求填写“变更银行结算账户内容申请书”,加其个人签章,连同相关证明文件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开户银行,由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变更银行结算账户内容申请书”由开户银行统一印制和管理,内容包括:
(1)账户名称;
(2)账号;
(3)开户银行名称;
(4)开户登记核准号(其中非基本存款账户还需填写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
(5)变更事项及变更后的内容。5.单位存款人申请更换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书面申请、原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等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存款人申请更换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但无法提供原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应向开户银行出具原印鉴卡片、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司法部门的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单位存款人申请变更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出具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单位怎么变更银行的结算账户

8. 撤销银行结算账户需要什么资料

你好!
首先需要所有的开户的时候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授权书,以上所有的复印件(一般账户一份,基本账户两份)加盖公章,授权书一份。
另外,还需要把这个账户下所有的支票等空白凭证带给银行。与银行对账,看是否有未达账项。
建议把三章都带着,以免有什么事情需要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