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人才落户政策

2024-05-11 19:10

1. 成都高新区人才落户政策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米/人)水平。一、成都人才引进落户可以分为三大类:1、学历人才落户(大专/本科及本科以上)2、专业技术人才落户(也叫职称落户)3、技能人才落户二、成都专业技术人才落户入户条件1、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入户(可以在官网查询到)。2、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中级职称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专业技术人才3、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后申请入户。三、人才落户政策的基本条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研究生、博士、博士后。45周岁以下,不含在职研究生和MBA。2、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35岁以下。3、工程师、经济学家、会计师等。具有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以上职称。45岁以下,50岁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55岁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4、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年龄必须在45周岁以下。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在杭州工作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以先落户,再工作,正常缴纳社保。他们可以凭学历历或技术职称证书向公安局户籍科申请杭州市正式户籍,由公安局户籍科负责审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高新区人才落户政策

2. 成都高新区人才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购房入户——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米/人)水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3. 成都高新西区d类人才认定条件

一、申报要求(一)申报人所在企业工商注册地址及税收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且申报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完税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一致。(二)本申报通知中“创始人”指申报时企业工商备案章程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核心管理人员”指企业副总及以上高管。凡申报创始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和企业核心管理人员(副总及以上高管)方向的,每家企业累计限报3人。二、分类标准关于ABCD类人才部分认定方向调整的说明:一、B类方向三:对瞪羚企业或上市企业通过后期股权变更达到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新增股东进行人才认定时,瞪羚企业须为高新区“上规入库”企业,其原始股东认定条件不变。二、C类方向二: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种子期雏鹰企业通过后期股权变更达到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新增股东进行人才认定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须为高新区“上规入库”企业,种子期雏鹰企业须达到“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或累计获得股权融资不低于500万元”标准,其原始股东认定条件不变。三、D类方向二: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股东进行人才认定时,企业须达到“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或累计获得股权融资不低于500万元”标准。四、D类方向四:在原有专业技能人才证书的基础上,将获得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同时纳入认定范围。五、A、B、C三类就业方向的人才,须提供12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一)A类人才●方向一: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A类标准且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方向二:曾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高级副总裁及以上高管且在成都高新区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5%)。●方向三:成都高新区认定的平台生态型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的创始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方向四:在高新区自主创业,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年度研发经费投入1亿元以上或年纳税2亿元以上或年度销售收入30亿元以上或年度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创始人和核心管理人员。■(二)B类人才●方向一: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B类标准且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方向二:在全球排名前200名高校、国内双一流高校担任教授或研究员,且在成都高新区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5%)。●方向三:成都高新区认定的瞪羚企业或已上市(不含新三板)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创始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方向四:近三年在成都高新区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年度销售收入达到较大规模(5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创新产品的研发或管理人员(每家企业累计限报3项产品,每项产品限报3人,管理人员须为部门经理及以上职务)。●方向五:在高新区自主创业,为成都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年度研发经费投入5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1亿元以上或年度销售收入15亿元以上或年度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创始人和核心管理人员。■(三)C类人才●方向一: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C类标准且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方向二:经认定的种子期雏鹰企业、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和从成都高新区申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创始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方向三:近三年在成都高新区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年度销售收入达到一定规模(3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创新产品的研发或管理人员(每家企业累计限报3项产品,每项产品限报3人,管理人员须为部门经理及以上职务)。●方向四:在高新区自主创业,为成都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年度研发经费投入2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5000万元以上或年度销售收入7亿元以上或年度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创始人和核心管理人员。●方向五:在成都高新区落户的世界500强企业、平台生态型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已上市(不含新三板)科技创新型企业副总及以上高管。■(四)D类人才●方向一: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D类标准且在成都高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方向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的创始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方向三:在未来科技城、国际生物城、高新西区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方向四:在成都高新区企业工作,且年工资薪金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的专业技能人才。法律依据:《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第二条(适用对象)本细则所称人才安居工程是指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产或提供优惠政策,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人才提供的安居服务。人才安居工程的适用对象包括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人才、产业新城(工业园区)就业的产业高技能人才。第四条(安居方式)人才安居方式包括人才购房支持、人才公寓租赁和购买、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租赁、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租赁等方式。第五条(购房支持)住房限购期间,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

成都高新西区d类人才认定条件

4. 成都高新区落户条件

1、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2、如果个人属于成都户籍,是允许购买二套房的,不过,购买二套房应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达到一定的年限等等。除此之外,如果家庭要购买二套房,在支付首付款时会较首套房提高一定的比例,贷款利率也会相对更高一些。一、如何办理公共户迁移:1、由申请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派出所提出申请;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材料进行审核;3、材料齐全当场受理,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4、公安机关通知办理迁入手续。二、人才落户所需材料: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学历证书;2、在当地就业的劳动合同;3、三个月的当地社保证明;4、由当地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5. 成都高新区落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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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成都落户政策

1. 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
3. 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
4. 被本市户籍人员收养的未成年人,且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的【回答】


更多具体的细节分化,您可以看这个链接的内容http://cd.bendibao.com/live/2013123/46742.shtm#:~:text=2021%E6%88%90%E9%83%BD%E8%90%BD%E6%88%B7%E6%94%BF%E7%AD%96%201%201.%20%E4%B8%8E%E6%9C%AC%E5%B8%82%E4%BA%BA%E5%91%98%E7%BB%93%E5%A9%9A%E4%B8%94%E5%9C%A8%E6%9C%AC%E5%B8%82%E8%BF%9E%E7%BB%AD%E5%B1%85%E4%BD%8F%E6%BB%A13%E5%B9%B4%E7%9A%84%202,3.%20%E7%94%B7%E6%BB%A160%E5%91%A8%E5%B2%81%E3%80%81%E5%A5%B3%E6%BB%A155%E5%91%A8%E5%B2%81%E4%B8%94%E8%BA%AB%E8%BE%B9%E6%97%A0%E5%AD%90%E5%A5%B3%203%204.%20%E8%A2%AB%E6%9C%AC%E5%B8%82%E6【回答】

成都高新区落户条件

6. 成都高新区落户条件

成都高新区落户条件如下:1、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2、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3、在成都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社部门认定的;4、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规定申请入户。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办理流程:第一步准备材料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第二步现场办理;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第三步注销原籍户口回原籍户籍所在地注销户口,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提交材料以原籍户籍管理机关要求为准。第四步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回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Chengdu Hi-Tech Industrial Development Zone),简称成都高新区,由成都高新南区、成都高新西区组成。位于成都市中心城区南部和西部。成都高新区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由成都市直管,正厅级建制,不属于国家法定行政区划。成都高新区属于成都市中心城区。成都高新区托管总面积130平方公里,共划分为7个街道。其中,高新南区87平方公里,包括武侯区的4个街道和双流区的1个街道;高新西区43平方公里,包括郫都区的2个街道。此外,成都高新区还有与双流区合作共建的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44平方公里;与成都东部新区合作共建的成都未来科技城60.4平方公里。成都高新区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全国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亦是四川天府新区重点区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7. 成都高新区落户条件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米/人)水平。一、成都人才引进落户可以分为三大类:1、学历人才落户(大专/本科及本科以上)2、专业技术人才落户(也叫职称落户)3、技能人才落户二、成都专业技术人才落户入户条件1、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入户(可以在官网查询到)。2、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中级职称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专业技术人才3、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后申请入户。三、人才落户政策的基本条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研究生、博士、博士后。45周岁以下,不含在职研究生和MBA。2、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35岁以下。3、工程师、经济学家、会计师等。具有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以上职称。45岁以下,50岁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55岁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4、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年龄必须在45周岁以下。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在杭州工作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以先落户,再工作,正常缴纳社保。他们可以凭学历历或技术职称证书向公安局户籍科申请杭州市正式户籍,由公安局户籍科负责审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高新区落户条件

8. 成都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成都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申报条件:
(一)A类人才
方向一:入选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A类且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其中在高新区创办企业的申报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在高新区就业的申报人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
方向二:曾在世界500强或同等级别企业担任副总以上高管、首席技术官(技术带头人)、首席运营官或同等级别,且在成都高新区创办企业的人才。(申报人在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三:成都高新区认定的平台生态型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主要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CEO)。(申报人在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四:在高新区自主创业,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年度研发经费投入1亿元以上或年纳税2亿元以上或年度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主要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CEO)。(申报人在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
(二)B类人才
方向一:入选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B类且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其中在高新区创办企业的申报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在高新区就业的申报人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
方向二:在全球排名前100名高校和国内双一流高校获评教授以上职称,且在成都高新区创办企业的人才。(申报人在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三:成都高新区认定的瞪羚企业及已上市(不含新三板)科技创新型企业主要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CEO)。(申报人在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四:近三年在成都高新区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已实现产业化且年度销售收入达到较大规模(5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创新产品的核心研发人员。(每项不超过3人)
方向五:在高新区自主创业,为成都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年度研发经费投入5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1亿元以上或年度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主要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CEO)。(申报人在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
(三)C类人才
方向一:入选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C类且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其中在高新区创办企业的申报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在高新区就业的申报人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
方向二:经认定的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主要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CEO)。(申报人在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三:经认定的种子期雏鹰企业主要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CEO)。(申报人在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四: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CEO)。(申报人在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五:近三年在成都高新区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已实现产业化且年度销售收入达到一定规模(3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创新产品的核心研发人员。(每项不超过3人)
方向六:在高新区自主创业,为成都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年度研发经费投入2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5000万元以上或年度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主要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CEO)。(申报人在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

扩展资料:
政策待遇:
(一)安居保障。经认定的高新区A、B、C三类人才,可申请高新区范围内商品房购房摇号资格或高新区人才公寓直接购买资格。
(二)子女教育保障。经认定的A类人才子女可在高新区不受户籍限制选择学校及幼儿园;经认定的B类人才子女可在高新区不受户籍限制选择学校,就读幼儿园由教育部门按照就近原则保障;经认定的C类人才子女在高新区就读学校由教育部门按照就近原则保障。其中经认定的高新区A、B类人才子女在成都高新区就读学校及幼儿园享受成都高新区户籍同等待遇。上述学校及幼儿园是指成都高新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公办、公益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