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企业股权转让

2024-05-08 04:21

1. 改制企业股权转让

法律分析: 经营管理者不得参与转让国有产权的决策、财务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确定等重大事项,严禁自卖自买国有产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 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改制企业股权转让

2. 混改公司的股权分配是怎么样的

影响混改中股权结构的要素一共有六个,分别是国有股东的战略意图、混改后的股东构成、未来的治理安排、混改企业资本规模、混改企业经营收益能力以及是否有团队持股。1.战略意图不同企业混改的战略动机或者叫战略意图是不同的。有的国有企业,推动混改的目的是对接外部市场资源,推动企业活力提高,通常仍然需要保持国有股权的绝对控制地位。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国有股东的股权仍要保持在比较高的位置,一般在50%之上,公司也不适于过度分散化的股权结构,以保证国有控制力。2.股东构成第二个要素是股东构成,也就是在一家混改企业中,是由一些不同背景的国有股东来投资,还是国有、民营、外资、核心持股等多种不同特点的股东进行投资。股东构成的结构不同,混改企业的股权结构也不一样。3.治理安排混改企业的治理安排,有两种比较极端的情况。第一种是希望在混改后,国有股东的管理系统仍能起到重要的管控影响力。在此情形下,需要混改企业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相匹配。第二种情况是在混改后,让企业核心经营层发挥更大的管理作用,发挥更大战略性价值。在此情况下,相对分散的股权结构是较为有利的。4.资本规模有的国有企业底盘比较大,已经有了成熟的业务体系和几十亿乃至以上的净资产,这一类属于资本规模比较大的国有企业。这些企业在考虑股权结构时,可以通过相对分散股权的形式,可以降低每个股权份额的资本要求,更容易吸引投资。5.收益能力对于一家收益状况一般或者不太理想的国有企业,如果希望混改能够成功,就需要释放出相对较多的股权比例,让外部投资者行使更大的投资决策和企业管控权力,更深的介入到混改企业的决策和经营当中来。6、团队持股如果在混改中,可以同步开展团队持股,按照目前的政策,团队持股比例将在30%之内进行设计,企业的股权结构至少包括了国有股东、外部投资者和持股团队三类。在配套进行团队持股的混改中,股权结构可以相对分散,国有股比有条件更多降低。相反,混改中暂时没有团队持股时,企业的股权结构就需要相对集中些,这也是为未来预留的股权空间,也是管控稳定器。

3. 国企私企混改股权问题

1、增加企业资质、背景

  混改国有企业对于私营企业来说可以增加企业的资质,增加企业的背景。对于私营企业来说有国企的背景做任何事情都有很好的政策性帮助,这也是国家为一些私营企业的发展而实施的措施。

  2、 增加民众信赖

  私营企业参与混改国有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民众信赖,这样更加可以加强私营企业的盈利性目的,增加企业的收入,因为对于企业而言都是采取利益Z大化的目标。

  3、 优先享用国家政策福利

  私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区别就是国有企业在国有政策的面前拥有优先使用权,现在私营企业混改国有企业就可以享受国有企业的待遇和福利,大大提高了私营企业的工作效率,增加了企业收入。

  4、 政策倾斜

  相对于一些没有混改国有企业的私营企业来说,混改国有企业的私营企业就会有很多的国家政策倾斜的福利,同样都是私营企业因为享有国家政策的倾斜,混改国有企业的私营企业就拥有很多的政策倾斜帮助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赢得优势。

  5、 资金和项目扶持

  混改国企的私营企业不同于其他私营企业的优点在于它可以得到国家政策性的资金和在项目的扶持,国家对于资金和项目扶持是有严格的审核和要求,私营企业只有通过混改国有企业的方式得到国家的资金和项目扶持。

国企私企混改股权问题

4. 混改股权结构模式

 混改股权结构模式分为企业集团内部的由上而下模式和母公司旗下的子公司的由下而上模式,由上而下模式是由企业集团内部对外引进资本,通过外附股东刺激国内资产股东归位,达成以董事会为核心。由下而上模式是在众多大国跨国企业的分公司中,引入大量外部资本而形成有势力的股东代表大会,来参与董事会的日常经济管理。
  混改股权结构模式六大要素    
  1、战略意图:对接外部资本市场,提高企业日常经营状态;
  2、股东构成:国营,民营,外资等股东资本构成外部的投资形式;
  3、治理安排:董事会和股东代表大会的日常管理决策机制;
  4、资本规模:由大股东,外资股东等富有弹性的投资模式;
  5、收益能力:投资回报率以及决策权力都需要收益作为保障;
  6、团队持股:包括国有股东,外企股东,自营股东三大块。  

5. 混改股票有那些

在12月16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并对2017年的国企改革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会议指出,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加快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
  受此影响,昨日国企改革概念股表现活跃,板块内铁龙物流 、沙隆达A、中房地产 、宁夏建材 等4只个股纷纷冲至涨停,而广深铁路 、一拖股份 、*ST黑豹  、农发种业 、天山股份 、一汽夏利 、大庆华科 、山东海化 、*ST中特 、中储股份 和北方国际 等个股涨幅均超3%。

投资机会方面,海通证券 表示,9月底发改委混改试点专题会,标志着国改进入深化的新阶段,12月份国资委媒体通气会总结国改进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促改革放在重要位置,定调混改是国企改革重要突破口,关注央企与地方国企两类组合,央企如中国联通 、国电南瑞 、中国核建、中煤能源 等,地方国企重点关注上海,如隧道股份 、海立股份 、申达股份 、城市传媒 、晨鸣纸业 等。

混改股票有那些

6. 什么是股权改制

股权改制即股权分置改革。
所谓股权分置, 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暂不上市流通。股权分置问题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建立初期,改革不配套和制度设计上的局限所形成的制度性缺陷。股权分置造成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极不合理、不规范,表现为:上市公司股权被人为地割裂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两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约为三分之二,并且通常处于控股地位。其结果是,同股不同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容易产生"一股独大"、甚至"一股独霸"现象,使流通股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
“股权分置”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资本市场改革办法。《意见》指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规范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份的转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稳步解决目前上市公司股份中尚不能上市流通股份的流通问题。在解决这一问题时要尊重市场规律,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 混改有哪些股票

锦江集团:锦江股份(600754)、锦江投资(600650)
华谊集团(600623):氯碱化工(600618)、三爱富、双钱股份
百联集团:百联股份(600827)、友谊股份、上海物贸(600822)
光明集团:光明乳业(600597)、金枫酒业(600616)、海博股份、上海梅林(600073)
电气集团:上海电气(601727)、上海机电(600835)、自仪股份、海立股份(600619)、SST中纺
仪电集团:广电电子、广电信息、飞乐音响(600651)、飞乐股份、上海金陵

混改有哪些股票

8. 国企混改公司上市是否需要股权兑现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对于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推动企业制度创新,调动各类市场竞争主体的积极性,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都有着巨大的作用。当前,国企改革已经进入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关键阶段,需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尽快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




实施管理层和核心人员持股对于国企混改的意义在于:建立股东与经营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凝聚力和发展向心力,实现长效激励,构建一流人才工作的平台和机制,实现企业长远战略目标;有利于强化公司经营团队、企业以及股东之间的共同利益基础,增强经营团队对实现公司未来成长的责任感、使命感,促进国企的可持续发展。

2017年为国企混改“元年”,目前西姆股权激励研究院已为多家国企提供了员工持股、激励与约束机制设计、职业经理人市场化改革等咨询服务。西姆根据长期以来对国有企业员工持股、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的实践,总结了国有企业进行员工持股需要注意的以下几个要点:

▋1、员工持股的实施时间越早越好。

初创期企业的资产少,员工购买股份的价格较低。鉴于公司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提升,员工越努力,企业做得越好,企业的资产越高,员工购买股份的价格越高。对于拟IPO的国企,由于员工持股可能会被认定为股份支付,对企业当年度净利润会产生影响,因此,员工持股实施越早,员工持股与引入投资者之间的时间间隔越长,对报告期内净利润及其递增走势的影响越小,相应对IPO的影响越小。

▋2、员工持股需要设定业绩条件,业绩条件的考核需注意公平性与合理性。

员工持股不是吃大锅饭,应建立以业绩导向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只有达到考核条件的员工才能获得股份或者参与分红。而公平是确立和推行激励与考核制度的前提。业绩考核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等,需要根据企业的发展阶段选取。员工持股的业绩指标不是日常管理的绩效考核,考核指标不宜太多也不宜太细。同时,业绩实际完成情况与业务团队的能力有关,也受市场波动的影响,需要综合考虑,体现成长性。如果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不合理性,那么可能导致引发内部不公平。

▋3、员工持股需要明确国有股东与经营团队的授权范围与责任承担。

国有股东作为出资人的身份,起到“管资本”的作用,但大多数国企股东不可避免会介入企业的日常管理,但国有股东管到何种程度,对经营团队又授权到何种程度,需要明确范围和边界。如果经营团队认为自己对于企业没有话语权,他们将失去对持股的积极性。而且不厘清国有股东和经营团队各自的权利义务,不利于经营团队的风险归责与风险承担。如何探讨出一套既符合国有资产管理,又能充分调动团队积极性的母子公司管控与授权体系,对于经营团队的激励非常重要。

▋4、增量引入而非存量转让。

按照2016年8月,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联合下发规范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的规定,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方式开展员工持股。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78号)的规定,“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所属从事该大型企业主营业务的重要全资或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不向管理层转让”。



升活力是国企混改的根本,而股权激励能够“健全分配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完善公司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善企业的经营效率和收益” 。基于国企混改国有资产的特殊性、对“合法合规”的高要求以及审批方面的严格性,聘请独立的第三方咨询顾问设计激励方案,才能做到“保持独立”,并且在国企混改方面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能够利用科学的方法,结合尽调等手段,打造定制化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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