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的职责有什么不同?

2024-05-04 14:42

1. 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的职责有什么不同?

一、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和投资决策。我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董事会是受股东委派在管理公司,是决定公司重大管理经营。《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监事会主要受股东委托监督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是否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的职责有什么不同?

2. 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关系。
(1)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或任命产生,对股东会负责。
(2)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机构,执行股东会的作出的决议,决定公司经营管理方案。
(3)监事会由股东和职工代表组成,是公司的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总之,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决定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是决策及执行机构,推动公司运营;监事是监督机构。
2、股东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2)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3、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的一般职权是制订方案,提交股东会表决通过。董事会有权直接决定的事项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3)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4、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监事)的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调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3. 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区别?

股东会、董事会都是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享有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在内的多项目权利”。董事会中的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会作为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构的业务执行机构,是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行使包括“执行股东会决议”在内的多项职权,其权利来自于股东会。在实践中,因董事会不能有效的履行职权,股东会有权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以促使董事会按照股东会的既定方向履行职权。从职权范围及选举、产生的办法来确定,股东会均在董事会之上,股东的身份只有在处分股权后才消灭,而董事身份是可以经股东会决议后被罢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区别?

4. 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区别?

职能上的区别: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
意义上的区别: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权力机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和法定必设机关。由于股东会仅以会议的形式存在,它又是一种非常设机关。
董事会:公司的决策机构,一般由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组成,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活动,对内管理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也就是说公司的所有内外事务和业务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进行。 
监事会: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的职责是对董事会和经理的活动实施监督,但对内它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业务决策和管理,对外一般无权代表公司。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四节的规定
,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
参考资料:股东大会-百度百科 董事会-百度百科
监事会-百度百科

5. 公司监事会,股东会,董事会的职责都有哪些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九十九条 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监事会,股东会,董事会的职责都有哪些

6. 公司监事会,股东会,董事会的职责都有哪些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一)召集股东会会议。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规定;(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违反法律、决算方案: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对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一)检查公司财务,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直接作出决定;(三)当董事;(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要求董事。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分立;(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行使下列职权、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行政法规;(二)对董事,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九)对公司合并、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决定有关董事。第九十九条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七)制订公司合并。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盖章,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算方案;(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解散;(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高级管理人员提讼

7. 董事会与监事会的职能与关系

法律分析:
监事会是公司中的监督机关,与董事会有以下联系:1、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2、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3、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提起诉讼。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与监事会的职能与关系

8.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区分

1、股东会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董事会或执行董事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3、监事会
设立目的:
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
监事会由股东和职工代表组成,是公司的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
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权力机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和法定必设机关。由于股东会仅以会议的形式存在,它又是一种非常设机关。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一般由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组成,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活动,对内管理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也就是说公司的所有内外事务和业务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进行。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的职责是对董事会和经理的活动实施监督,但对内它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业务决策和管理,对外一般无权代表公司。
一、公司高管包括什么人员
公司高管一般包括以下人员:
1、董事、董事长、执行董事、由董事、董事长组成的董事会负责公司、企业和经营活动的指挥和管理,负责公司股东大会或企业股东大会的报告;
2、法定代表人,在法律层面上,法定代表人的行为相当于公司的行为,是公司意志的具体体现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对公司在法律层面的所有行为和结果负责;
3、公司高管主要是指在工商局登记的公司经理。一般建议由核心创始人或大股东担任,以加强对公司的管理和控制,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异很大。为防止董事会和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必要在股东大会上选择监事,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