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为为其购买股票的收益怎么计算

2024-05-12 05:01

1. 婚前一方为为其购买股票的收益怎么计算

婚前一方购买股票的收益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如果就转让份额、转让价格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让。如果是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一、夫妻一起注册可以吗
可以。如果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话,婚后成立的公司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婚前成立的公司婚后经营所得属于共同财产。公司利润作为投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二、夫妻干股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夫妻双方可以分割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干股。但只有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干股才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时,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三、离婚财产分割有限公司的共同出资吗?
离婚分割财产时涉及有限公司出资额,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婚前一方为为其购买股票的收益怎么计算

2. 婚前一方购买股票的收益怎么处理

1、婚前一方购买股票的收益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如果就转让份额、转让价格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让。如果是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一、婚前买房的权属怎么认定
1、婚前已支付全额购房款的情况
(1)登记在一方父母或一方父母及其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一般是由一方家庭出资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这种情况权属相对比较清晰,房屋属于一方父母或家庭共同财产。不论未婚恋人双方最终是否结婚,该房屋的权属均不会发生变化。
(2)登记在未婚恋人双方名下的
(3)登记在未婚恋人一方名下如果登记在出资未婚恋人一方的名下,房屋属于其的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而发生权属变化。而如果是一方出资而登记在未出资未婚恋人一方的名下,或双方出资登记在未婚恋人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一方的出资可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房屋属于登记未婚恋人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前按揭贷款支付购房款的情况
(1)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这种情况一般是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然后将房屋登记在其名下。此时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权利及风险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2)登记在未婚恋人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不论是何方出资支付首付,房产均应视为未婚恋人双方的共有财产。同样不论未婚恋人双方最终是否结婚,该房屋的权属亦不会发生变化。而房屋所付债务亦应由未婚恋人双方共同承担。
(3)登记在未婚恋人一方名下对于一方支付首付,并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如果在婚前已经取得了房产证,该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由该方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如果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婚后还贷的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婚前并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一方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离婚,应将该部分从房屋价值中剥离。
(4)登记在一方父母及未婚恋人双方名下若是这种情况,房屋认定是未婚恋人和一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而贷款也应认定为四人的共有债务,相应的权利及义务也由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
(5)登记在双方父母及未婚恋人双方名下这种情况,房屋认定是未婚恋人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既为共有债务,相应的权利及义务也由共有人共同享有或承担。其他问题则与上述情形相同。

3. 婚前一方购买股票有那些收益

婚前一方购买股票的收益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就算共同财产了。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股票增值并不属于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于投资经营财产,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一方购买股票有那些收益

4. 婚前买股票的收益要如何分配?

婚前一方购买股票的收益属于投资收益,在婚后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明确说明归一个人所有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5. 婚前买的股票婚后收益的算不算婚前财产

现在,股票投资已成为许多家庭投资理财的首选。然而,在很多离婚纠纷中,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部分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常常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尴尬境地。      【案例回顾】      在张先生婚前,父母给了他50万元,张先生用这笔钱购买了股票。张先生结婚后,利用业余时间炒股,也利用家中部分积蓄购买了股票,但在赢利后及时将挪用的家中积蓄退出股市。股票一直由张先生操作买卖,近期股票已增值至200万元。最近,张先生与妻子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夫妻感情急剧恶化,妻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股票的增值部分。那么,婚前买的股票在婚后增值的部分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的认定与分割是离婚诉讼中常见的争议焦点。关于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均作出了相关规定。      股票账户一方在婚后进行过操作与管理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婚前持有股票,在婚后进行过买入与卖出等操作,则可以将股票的这种增值理解为主动增值。主动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原因与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无关,而是与夫妻一方或双方对该财产所付出的劳务、投资、管理等相关。此种情况下,股票的主动增值往往需要夫妻一方投入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其收益往往取决于该方的管理,需要夫妻另一方在养育子女、赚取家庭开支等其他方面予以更多的付出。因此,如果婚前持有股票的一方,在婚后对该股票进行过买入、卖出等操作与管理,则可将股票的此种增值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该增值部分。      婚前持有的股票在婚后未操作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婚前就持有的股票,在婚后一直没有操作过,则婚后股票的增值完全是市场行情变化导致的,这种增值属于自然增值。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或自然因素而取得,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物质、劳动、努力、管理等无关。因此,如果婚前持有的股票账户在婚后一直没动过,则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其增值部分。

婚前买的股票婚后收益的算不算婚前财产

6. 婚前购买的股票如何处理才有收益

婚前一方购买股票的收益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如果就转让份额、转让价格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让。如果是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一、夫妻一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离婚股权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离婚股权的分割:夫妻双方应就股权的分割进行协商,能够就股权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不能达成一致的,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二、夫妻离婚对公司的出资怎么分割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三、离婚的股份我可以分吗
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后购买的股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7. 婚前股票收益算婚后财产吗

不算,但婚后的股票收益算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该规定明确了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股票的增值部分作为一种生产、经营收入,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从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来看,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认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的,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夫妻共同财产范围都有哪些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实物分配,这些共同构成了职工的个人收入,当然,在一些现代企业或外资企业中,也存在着一定比例的高工资、高收入,甚至年薪、股份期权等,这些收入都属于工资性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2、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成果权,它既是一种财产权,也是一种人身权,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与人身不可分离,婚后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归一方专有,权利也仅归权利人行使,作者的配偶无权在其著作中署名,也不能决定作品是否发表。但是,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因发表作品取得的稿费,因转让专利获得的转让费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3、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项规定属于概括性规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在不断地扩大,共同财产的种类在不断地增加,目前,夫妻共同财产已由原来简单的生活用品发展到汽车、房产、股票、债券乃至整个公司、企业等,今后还将出现一些新的财产类型。上述四项只是列举了现已较为明确的共同财产的范围,但难以列举齐全,因此,作了这项概括性规定。

婚前股票收益算婚后财产吗

8. 婚前买的股票婚后收益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在婚前买入股票后一直未加操作管理而产生的股票增值,增值部分属于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由于婚后积极管理或者以婚后财产追加投入导致增值的,应当视为投资所得收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时房子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离婚时如何分配房屋增值部分的财产分割取决于具体情况:购房时,只有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该房屋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因此,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屋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按个人财产分割;购买的房屋由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增值部分不需要单独列出分割;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此时需要考虑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也就是说,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按照照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
二、离婚房子的增值部分怎么算
离婚房子的增值部分的处理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购置的房产,婚后除了自然增值和孳息外,其他收益都属于夫妻的共有,这部分收益可以平分;
2、若是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应该属于夫妻共有,原则上应该平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对于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置权。
三、房屋增值离婚如何分割
1、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婚内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对于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不予分割,只归属与房子的产权人。
2、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对于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婚后夫妻共同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屋此时的价值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产增值部分无需单独列出来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