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恨死干传销的了,搞的我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的没有家了

2024-05-15 17:23

1. 我恨死干传销的了,搞的我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的没有家了

最好的解恨办法就是你自己也去干传销吧!

我恨死干传销的了,搞的我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的没有家了

2. 传销害了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只要不贪,脚踏实地干事业者才会远离传销。凡是向钱看,幻想一夜暴富者最容易进去传销。

3. 有个传销组织是叫“人力资源网”。害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穷人更穷。

好像没有听过这样的传销组织,但是身边如果有朋友或者亲人误入这样的组织就要选择报警。

有个传销组织是叫“人力资源网”。害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穷人更穷。

4. 朋友骗我干传销,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喝酒把朋友砍了,去医院也缝针了,报警了说的是立案了怎么办

没啥区别,如果有区别的话,那么坏人想干点啥都要先喝点酒了。

5. 沧州3260传销头目许广金许,又叫,许斐发展几千人,无数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倾家荡产。尽快抓捕?

你有证据为什么不报警啊,

沧州3260传销头目许广金许,又叫,许斐发展几千人,无数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倾家荡产。尽快抓捕?

6. 传销比黄赌毒还吓人真的么,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身无分文判刑出来还点被追债!

相信传销发家致富的人是傻子,就去以后让聪明人骗成了疯子,然后聪明人拿着傻子的钱看着疯子怎么样悲催的活着,人傻天也帮不了他,祝你好运。

7. 传销的危害?

传销的危害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安定团结。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引发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
传销的本质在于通过发展下线实现财务的非法转移与聚集,并未创造社会价值,这是它与正常营销的本质区别。 传销不是国家行为,也不可能是国家行为。
虽然给当地带来经济刺激,促进了消费,但其本身组织行为对大多数参与者造成无法挽回的危害,违反了人类正常生活和活动。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比如:村级社区商店商品,就有五六个级别并且层层加利,这是正常销售。所以说,传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主要客体要件必须有二项:
1、欺诈性(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
2、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与经济秩序。

扩展资料:
法律法规: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影响社会稳定在司法实践中,对这类案件主要是根据实施传销行为的不同情况,分别按照非法经营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等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并没作出专门的规定。
组织、领导传销罪: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等方式组织传销的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提出,为更有利于打击组织传销的犯罪,应当在刑法中对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犯罪作出专门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传销

传销的危害?

8. 海口传销为什么那么猖獗,公安、工商都干什么的。

凡事儿都讲证据。看完下文好好想想吧。
多年来,很多求助者都抱怨国家为什么不打击传销?在极个别地区对于传销举报无门,当地工商公安更有包庇之疑,眼皮下成千上万的传销人员,有些传销课堂离政府机关办公地点相差无几,难道真的是传销“行业”里所说的一样?这是“国家暗箱扶持,密秘引进的行业吗”?
其实,国家已经加大的打击传销力度,从《禁止传销条例》到《组织领导传销罪》颁布已经有四年的时间了,四年的时间里国家破获了很多大的传销案件,严重打击了传销的嚣张气焰。以山东政府为例,山东曾经是传销的泛滥区,从2004年到2008年把传销基本赶出了山东,但赶出并不代表灭亡,这些从山东迁出的传销团伙分布在河北、河南、安徽、山西、陕西。对于南方的传销,以广西为主,我不用过多介绍,大家都知道广西已经成为传销者的天堂。国家已经加大的打击力度,颁布法律,拔打传专项款并在央视各大媒体上揭幕传销,报道传销的危害性。
大家都应该明白,在打击传销活动中,公安工商也有一定的难度,这个难度就是经费和取证。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参与传销者只能说服、教育、遣散,没有抓捕和拘留的权力,对于组织和领导传销者,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才能拘捕。但是在传销体系的中下层严格意义上说都是受害者,对于这样人群只能通过说服劝解。可悲的是传销人员把这种劝解当成打“负面”,更加事无忌惮的参与传销活动。最终受伤害的还是自己。每一次工商公安接到举报,对于民房里的传销人员只能没收传销工具,而对传销人员最多说的一句话就是“你们在做传销,尽快回家”。
有些人就会问“为什么B级人员不抓呢?为什么抓了几天就放回来呢”?其实,工商公安也想抓,但是没有足够的证据。什么叫证据?工资单、汇款单、申购单、体系图(网络图)、传销组织者名单、更重要的是人证。对于这样的证据连参与的传销人员都没有,这就说明传销组织者是非常狡猾和隐蔽的。在破获的各大传销案件中,很多是高级别传销人员举报,然后配合公安工商追查证据打击传销组织。仅凭公安工商独立寻找传销组织证据,难度是很大的,需要长时间取证,消耗大量的人力财力,才能打掉一个传销组织。
试问一些传销人员,当你们到公安工商举报说自己被骗了几万、几十万时,你们能拿出证据吗?你们不觉得可悲吗?当你们参与这个传销组织的时候,他们什么凭证都不会给你留下,全凭嘴说承诺,而你们在金钱欲望的促使下,你们全部陷入了传销谎言之中。
工商局公平交易处是专门打击传销的部门,但是这个部门并不是以打击传销为主,日常还要处理一些商业诈骗等其它案件,而每次打击传销必须要联合公安部门,因为有公安配合打击才有力度。一次大的行动需要几个部门配合,一旦打掉传销团伙,按照规定要遣散传销人员。有一些工商局由于经费不足,只能当场教育遣散,不能给传销人员一一买车票遣送回原籍。更有一些传销人员把公安工商买的车票退了或者到下一站下车继续返回传销窝点,继续参与传销。常此以往当地的部门对于传销活动也只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直到最后泛滥成灾。
很多传销人员醒悟后,第一句话就是埋怨国家不打击,当地政府纵容。反过来说为什么不从自身找原因呢?想想自己当初吧!如果当初不那么贪婪,如果自己能上网查一些资料,参与传销之前去有关部门核实,又怎么会陷入传销的谎言之中,最终家破人亡、倾家荡产、妻离子散、身败名裂。清醒后明白了一切骗局,还反过来说国家没有宣传,没有打击。网络上每天都有受害人的讲述,我们的网站四年前就开始大量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全国很多媒体报纸都在追踪报道传销的谎言,而你们有几个人相信的。说什么网上都是“负面”,说什么国家“宏观调 控”,真为你们的无知而感到可笑。现在是信息时代,网络是第一媒体,而你们却“认贼做父”传销人员说什么你们信什么,亲友如何劝说都无济于事。等到了事情发生到自己身上的时候,才大量的找资料看文章。我希望大家平时多宣传一些传销的危害性,多了解关注一些传销的案件,不要以为传销离你们很远,其实它就发生在你们的周围。
对于我,与你们从未相识,我为什么要去欺骗伤害你们?破坏你们赚钱的机遇?请你们理智的想想!
抱怨国家、责怪当地政府,这些都可以理解,但是个人因素希望大家要理智考虑。还是那句话,国家和公司正在加大打击传销力度,请不要埋怨责怪!自己遇事理智一点,相信必须建立在证据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