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付汇核销流程是怎样的?

2024-05-09 17:07

1. 进口付汇核销流程是怎样的?

您好,从2011年开始进口付汇核销实行总量核查
   前提贵单位必须在外管局的名录企业之内,如果以前一直在做进口的话,本次自动列入名录,如果是新企业的话,需到当地外管局申请。具体申请需要手续及文件请您查阅《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及《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并咨询当地外管局
   外汇局定期对名录进口单位进行考核分类,将进口单位分为“A类进口单位”、“B类进口单位”和“C类进口单位”、具体的分类管理请您查阅《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及《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给您带来帮助

进口付汇核销流程是怎样的?

2. 进口付汇核销改革后的具体操作流程?详细点的哈~

进口付汇核销改革后,以非现场总量核查代替了核销。
预付款还是需要先在贸易信贷管理系统中登记,不过报关后无需再去办理核销。
应该还是有额度限制的。

非现场总量核查规则如下:
外汇局对进口单位进口付汇数据和进口货物数据或进口项下收汇数据按季度进行总量比对核查:
货物总量核查规则:以进口报关单进口日期与进口付汇凭证上“最迟装运日期”+30天在同一季度内的进口报关单金额与付汇金额进行总金额比对。
收汇总量核查规则:以收汇日期与付汇日期在同一季度内的进口项下收汇金额(转口贸易和境外承包工程收汇数据)与付汇金额(转口贸易和境外承包工程付汇数据)进行总金额比对。

希望能够对你有帮助。

3. 出口收汇差额核销的介绍

出口收汇差额是指出口企业货物出口后应收汇与实际收汇之间的差额。对收汇差额,企业应当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申请办理差额核销。

出口收汇差额核销的介绍

4. 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手续流程有哪些?

审批程序:
出口单位单笔出口少收汇超过等值500美元,或多收汇超过等值2000美元的,需提交:
1、异常出口收汇核销审批表,附出口单位差额核销说明函;
2、出口商品合同;
3、出口收汇核销单;
4、出口货物报关单;
5、出口核销专用联;
6、按不同原因分别提交以下相应凭证:
a、因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产生收汇差额的,需提供相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或有关交易所行情报价资料;
b、对出口商品质量原因产生收汇差额的,需提供进口国商检机构的证明;
c、对动物及鲜活产品非正常死亡或损耗产生收汇差额的,需提供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到岸商检机构的证明;
d、对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产生收汇差额的,需提供报刊等官方正式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我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
e、对因进口商倒闭产生收汇差额的,需提供报刊等官方正式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我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
f、对因进口国汇率产生收汇差额的,需提供报刊等官方正式新闻媒体刊登的汇率资料。

5. 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手续流程有哪些?

审批程序:
出口单位单笔出口少收汇超过等值500美元,或多收汇超过等值2000美元的,需提交:
1、异常出口收汇核销审批表,附出口单位差额核销说明函;
2、出口商品合同;
3、出口收汇核销单;
4、出口货物报关单;
5、出口核销专用联;
6、按不同原因分别提交以下相应凭证:
a、因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产生收汇差额的,需提供相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或有关交易所行情报价资料;
b、对出口商品质量原因产生收汇差额的,需提供进口国商检机构的证明;
c、对动物及鲜活产品非正常死亡或损耗产生收汇差额的,需提供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到岸商检机构的证明;
d、对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产生收汇差额的,需提供报刊等官方正式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我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
e、对因进口商倒闭产生收汇差额的,需提供报刊等官方正式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我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
f、对因进口国汇率产生收汇差额的,需提供报刊等官方正式新闻媒体刊登的汇率资料。

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手续流程有哪些?

6. 出口收汇差额核销

50,000美元

还有一条要求,就是差额不能超过5%,比如说一共10,000美金,差额5,000美金就是50%了,就通不过。
5,000美金 和 5% 这两条都要符合才行。

7. 关于出口收汇差额核销的问题。

办法有两个:
1. 如果有朋友开了离岸账户,请他从离岸账户里给你们打8000美金,去核销。
2. 这笔没有水单的核销单,和下笔核销单一起核销(批次核销),具体操作是:下笔报关时,少报8000美金,然后两笔一起核销,比如,下笔业务应收汇20000美金,报关12000美金,加上这笔8000美金的报关单,正好等于收汇金额。
希望能帮到你。

关于出口收汇差额核销的问题。

8. “进口付汇核销”啥意思?

由于银行只负责审核商业单据的表面真实性,有些企业无视法律法规想方设法从中牟利,主要表现有:———有些企业利用假单据欺骗银行,利用付汇不到货或推迟到货的方法,变相进行对外投资,逃避资本汇出管理;———将汇出的进口货款再以出口货款的名义汇回,赚取汇率差价或骗取国家退税款;———利用进口付汇将外汇转到境外,中饱私囊或牟取暴利。 对贸易进口付汇进行核销就是为了规范进口企业按照正常的业务操作渠道办理贸易进口,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款、物对流”,保证每一笔贸易进口付汇的贸易真实性,防止利用假单据进行逃汇、套汇。 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的核心是“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简称核销单,核销单的内容包括付汇企业、银行的名称,付汇的用途、日期,相应的合同号,发票号,相应的报关单编号和报关币种、金额、日期等内容。核销单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由外汇指定银行向所在地外汇管理局领取,付汇企业再向银行领取。 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分两种情况: 第一,在货到付款的情况下,企业凭报关单付汇,同时正确填写核销单,将报关单、核销单连同其他商业单据一起交给银行,作为办理进口付汇的凭证,银行在为企业办理付汇的同时,视为企业已办妥了核销。 第二种情况是在预付货款、托收、信用证等结算方式下,由于付汇时货物还没有进口,付汇企业还不能提供报关单,只凭其他商业单据和没有相应报关单内容的核销单在银行办理付汇手续,等货物真正进口,企业拿到报关单后,凭报关单、核销单向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手续。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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