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远期支票

2024-05-04 06:11

1. 什么是远期支票


什么是远期支票

2. 什么是远期支票

远期支票就是把出票日期不按规定的当日填写,而是向后推迟了,这样的支票就是远期支票。一般不要发远期支票,不便于管理也不安全。
远期支票是一种通俗的说法,是“即期支票”的对称。我国票据法规规定,支票的付款方式为银行见票即付,不得另外记载付款日期,禁止签发远期支票,以避免因付款期限过长而产生空头支票的后果。

扩展资料:
在现代商业实践中,交易双方往往客观上需要约定延迟付款的日期,例如债务人在债务届期而与银行的资金关系尚未履行的情况下,可通过预开支票以了结债务。这就形成了远期支票的商业习惯。目前某些国家和地区的票据法已经确认了远期支票的效力。
这实际上使支票不仅具有支付作用,而且兼有信用工具的功能。英美等国的票据法则规定,支票的发票日期以票载日期为准,但支票并不因预填或倒填日期而失效;这实际上是对使用远期支票的默许。

3. 远期支票的概念

远期支票是一种通俗的说法,是“即期支票”的对称。票面上载明的支票日期在实际支票日之后,其目的在于推迟付款日期的支票。多数国家的票据法规定:支票应见票即付,不得另订付款日期,禁止签发远期支票,以避免因付款期限过长而产生空头支票的后果。《日内瓦统一支票法公约》也规定:“支票在票载发票日前为付款提示者,得于提示日付款”。但在现代商业实践中,交易双方往往客观上需要约定延迟付款的日期,例如债务人在债务届期而与银行的资金关系尚未履行的情况下,可通过预开支票以了结债务。这就形成了远期支票的商业习惯。目前某些国家和地区的票据法已经确认了远期支票的效力。这实际上使支票不仅具有支付作用,而且兼有信用工具的功能。英美等国的票据法则规定,支票的发票日期以票载日期为准,但支票并不因预填或倒填日期而失效;这实际上是对使用远期支票的默许。

远期支票的概念

4. 远期支票的介绍

远期支票在法律上没有定义,它实际上是票据实务和理论上的一种习惯用语。远期支票的“期”实际上是指实际出票日与票据上记载的出票日之间的期间。远期支票在本质上仍然是一种见票即付的支票。

5. 远期支票问题

假设T日,A公司有银行存款X
如果A公式在T日开出一张金额不超过X的支票,开票日期为T日,则根据票据上的要求可以在10天里兑现

如果A公司在T日开出一张金额为Y的支票,开票日期为T+N日,则可以理解为远期支票

A公司开出的这张T+N日的支票实际是预计在T+N日,银行存款余额至少为Y。由于目前国内对银行票据还是比较“信任”的,因此一旦A公司开出的这张支票无法兑现对造成银行的“困扰”。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和明面上是不允许开出这种T+N日的支票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说实际是没有“远期支票”这一说的,不过很多事情大家知道是一回事情,做又是另一回事情,因此没什么客观正确之说,只在于你心里怎么衡量。如果是考试的话,依教科书为准吧,应试教育是不需要你考虑实际操作的。。。。

远期支票问题

6. 远期支票的效力

 1、出票人的行为能力和代理人的代理权限的有无,原则上以票载出票日为准,因为票据为文义证券。但是,如果能够提出反证,则以实际出票日为准。2、出票人在出票后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不影响支票的效力。3、远期支票的出票人与其他出票人一样,须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1、远期支票的持票人在票载日期前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应当予以拒绝。2、付款人收到出票人受破产宣告通知的,不得付款,但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3、付款人收到出票人死亡通知的,不得付款,但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1、持票人不得在票载日期前提示付款,如果持票人在票载日期前提示付款,势必遭到付款人的拒绝。但付款人拒绝后,持票人仍然可以行使追索权。2、虽然持票人不得在票载日期前提示付款,但若付款人自愿付款,持票人仍然有受领票据金额的权利,受领后,付款人不得要求返还。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认为付款人自动放弃了到期付款的利益。3、出票人在票载日前死亡或者受破产宣告,持票人仍然可以行使追索权。

7. 远期支票是不是简称期票?

答:一、远期支票不是简称期票
二、具体原因
1、远期支票又称“倒填支票”、“预开支票”,是票载发票日晚于实际发票日的支票。
支票在本质上属于支付证券而非信用证券,一般只承认即期支票一种,如倒填发票日,则认为无效。
2、期票是指由债务人对债权人开出的,承诺到期支付一定款项的债务证书。
期票可分为:一般期票和银行期票;即期期票和远期期票。

远期支票是不是简称期票?

8. 远期支票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
合法的,不开才是违法的, 如果侵犯你的权益,你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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