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制度的创业板

2024-05-05 20:39

1. 退市制度的创业板

 (1)增加了退市条件。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新增加了2项退市条件,即:“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两个退市条件;(2)完善了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对暂停上市公司恢复上市的财务标准,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盈利判断标准;(3)对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加快退市速度,缩短退市时间;(4)设立退市整理板块,公司终止上市前,给予一定的“退市整理期”,在此期间,将其股票移入“退市整理板”进行另板交易;(5)改进创业板退市风险提示方式,取消“*ST”风险提示方式,通过强化上市公司退市风险信息披露以及深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方式充分揭示退市风险;(6)明确创业板公司退市后统一平移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原有退市程序表  退市条件  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暂停上市  终止上市  连续亏损  两年  三年  四年(年度报告)  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  两年  三年  四年(年度报告)  净资产为负  一年  两年  两年半(中期报告)  审计报告为否定或拒绝表示意见  一年  两年  两年半(中期报告)  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两个月  四个月  六个月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法定披露期限结束日后当天  两个月  三个月  公司解散  披露可能被解散公告后次一交易日  ――  公司因故解散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披露相关破产受理公告后的次一交易日  ——  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连续120个交易日  ——  再次出现连续120个交易日  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  提出解决方案获我所同意,恢复交易当天  解决方案公布后六个月仍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二个月仍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一旦发生,即暂停上市  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新退市程序表  退市条件  暂停上市  终止上市  备注  连续亏损  三年  四年   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  三年  四年   净资产为负  一年  两年  暂停上市缩短一年,终止上市缩短半年  审计报告为否定或拒绝表示意见  两年  两年半   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四个月  六个月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两个月  三个月   公司解散  ――  公司因故解散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  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  连续120个交易日  出现一次即终止上市,比现行制度出现两次终止上市的时间缩短  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  解决方案公布后六个月仍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二个月仍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一旦发生,即暂停上市  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  ――  36个月内  新增  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  连续20个交易日  新增    (1)连续亏损;(2)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3)净资产为负或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4)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5)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7)公司解散;(8)法院宣告公司破产;(9)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10)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11)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12)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三次公开谴责;(13)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退市制度的创业板

2. 创业板退市机制对创业板指有什么影响?会涨还是会跌

创业板退市制度或加速创业板整体估值回落,建立起一个优胜劣汰的、资源重新分配的局面。
退市制度将使得好公司受到资金追捧,坏公司被人离弃,改变投资者追逐坏公司的现象。
完善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充分体现不支持通过“借壳”恢复上市。新增一条“暂停上市公司申请恢复上市的条件”,要求公司在暂停上市期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并具有可持续的盈利能力。

退市制度的完善对业绩好的公司是利好,促进资金更多的向这些公司流动,对业绩差的公司是利空,这些公司必然要遭到抛售,对创业板整个板块的涨跌没有多大影响,可能会促使股价短期适当回落,退市制度完善更好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是好事。

3. 创业板什么情况下退市

退市新规出台后,分别是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和重大违纪类退市规定,对于创业板来说,当出现以下情形将会被退市:交易类强制退市:(一)连续120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200 万股;(二)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三)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 3 亿元;(四)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东人数均少于 400 人等。 财务类强制退市:(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等。规范类强制退市:(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二)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三)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四)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解决等。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二)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等。扩展资料: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交易时间大多数股票的交易时间是:交易时间4小时,分两个时段,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上午9:15开始,投资人就可以下单,委托价格限于前一个营业日收盘价的加减百分之十,即在当日的涨跌停板之间。9:25前委托的单子,在上午9:25时撮合,得出的价格便是所谓“开盘价”。9:25到9:30之间委托的单子,在9:30才开始处理。如果你委托的价格无法在当个交易日成交的话,隔一个交易日则必须重新挂单。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证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为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春节、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交易费用股票买进和卖出都要收佣金(手续费),买进和卖出的佣金由各证券商自定(最高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三,最低没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为:成交金额的0.05%,佣金不足5元按5元收。卖出股票时收印花税: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以前为3‰,2008年印花税下调,单边收取千分之一)。2015年8月1日起,深市、沪市股票的买进和卖出都要照成交金额0.02‰收取过户费。以上费用,小于1分钱的部分,按四舍五入收取。还有一个很少时间发生的费用:批量利息归本。相当于股民把钱交给了券商,券商在一定时间内,返回给股民一定的活期利息。

创业板什么情况下退市

4. 创业板出现什么情形会被退市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新增了ST、*ST制度,创业板股票连续亏损的情况下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创业板新规财务类的退市指标: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其他认定的情况。

5. 创业板亏损几年可以直接退市

创业板股票连续三年亏损就会直接退市。
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中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条件如下:
(1)连续亏损;
(2)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
(3)净资产为负或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
(4)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5)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7)公司解散;
(8)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9)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10)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
(11)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12)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三次公开谴责;
(13)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拓展资料: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在创业板公司暂停上市的规定中,将原“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改为“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未经审计净资产为负”,以及“最近两年年末净资产为负则终止上市”。这是创业板退市制度最具威慑力的条款,也是“相对主板一个最大的进步”。
在董登新看来,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最大创新在于多元化、市场化、定量化以及与IPO标准对称化。而这些正好是现行主板退市制度的最大空缺,也将是主板退市制度改革的方向。
多位专家呼吁,主板退市制度设计必须同样遵循“多元化”的标准体系,以财务类标准为主,以市场化标准及行政性标准为辅,并将净利润、净资产、总资产等指标纳入财务类退市标准之中,以此构建真正有效的淘汰机制。
参考资料:投资者教育-创业板学堂
创业板-百度百科

创业板亏损几年可以直接退市

6. 创业板亏损多长时间直接退市

创业板股票连续三年亏损就会直接退市。
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中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条件如下:
(1)连续亏损;
(2)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
(3)净资产为负或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
(4)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5)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7)公司解散;
(8)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9)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10)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
(11)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12)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三次公开谴责;
(13)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扩展资料:

创业板上市条件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一)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三)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 

企业要求
(一)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1)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5)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参考资料:
创业板——百度百科

7. 创业板退市规则:创业板公司连亏两年会退市吗

你好,创业板退市标准如下:
1、连续亏损4年,或在被暂停上市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首个年报;
2、近两年净资产为负;
3、审计报告为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
4、6个月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5、未在法定期限3个月内披露年报或中报;
6、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7、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8、暂停上市后6个月仍不符合上市条件;
9、被法院宣告破产或公司因故解散;
10、36个月内3次交易所公开谴责3次。

创业板退市规则:创业板公司连亏两年会退市吗

8. 创业板在什么条件下将直接退市?

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1)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
(4)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5)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解散的情形;
(8)因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问题解决方案,经深交所同意其实施;
(9)公司股票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10)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11)深交所认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形。
 
退市后,按照目前的规定,尚不能直接申请恢复上市。发行人需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重新申请股票发行及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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