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内部审计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4-05-16 15:10

1. 行政单位内部审计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有很大区别。
    程序上,你可以按外部审计的内容进行。但查出问题,不是处罚而是以纠正为目的。
    明白上述,你就明白内部审计处理与会计部门的关系很重要。一些共性的问题,比如完善制度、改进会计控制办法等,是可以进入内部审计报告的;但若涉及个性问题,则取决于你对相关人员的态度。如果不想闹僵,可私下沟通让其进行纠正,既不给单位形成损失,也维持了个人关系。如果领导有意向要处理人,则可以直接向领导反映上去。
     这个分寸,一定要拿捏好。

行政单位内部审计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2. 行政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的行政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的注意因素

(一)行政单位决算审计行政单位所需经费一般由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拨付,年终报帐核销。由于各行政单位工作的性质不同,其预算与财政总预算的缴款关系也不同,按照制度规定分别采用金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方式。无论采用哪种管理方式,行政单位决算审计时主要包括以上三个方面:1.审查行政单位是否遵循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贯彻勤俭节约原则,并按年编制预算。2.审查行政单位年度终了时,是否按规定编制决算报表,各报表的数字计算是否正确,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填列方法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各报表之间的有关指标是否衔接。会计指标与预算、统计指标的计算口径是否一致。各项债权、债务、财产物资帐实是否真实相符。3.审查行政单位本年预算内外收支是否合规、合法、有无超标准、超范围、铺张浪费、挤占挪用等问题;资金结余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有无消费基金失控,分光吃光等问题;银行支取未报数是否正常合规;各项债权债务往来结算是否及时办理并符合规定,有无长期拖欠形成呆帐等问题。(二)经费领拨审计为了促进行政单位有计划合理节约使用预算资金,经费领拨审计时,要着重审查各项经费是否按预算级次领拔,是否与用款单位工作进度相适应,是否按规定的用途请领和转报,有无违反专款专用原则及任意改变经费用途等问题。(三)经费支出审计L审查各项经费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的定员和开支标准,有无末作预算、超预算支出,或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2.审查经费支出是否专款专用,有无各项资金相互挤占问题。3.审查各项经费支出是否按规定的支出统一要求和口径列报,有无以拔作支,以领代报的问题。4.审查购买专控商品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套购或违规购买专控商品的问题。5.审查经费支出的报销手续是否完备,有无应由职工个人自理的费用由公款列支或由专用基金、预算外资金开支的费用挤入预算内列支的问题。(四)预算外资金审计预算外资金是指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组织收入、自行安排支出,不纳入国家预算统一管理的资金,是国家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3. 审计部门怎么样才会对行政单位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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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是由当地审计部门进行内部审计的,特殊情况下,可以由政府相关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进行审计的。

例如,党政事业单位每年的会计报表、资产审计,就是由当地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对党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进行专项审计的。【摘要】
审计部门怎么样才会对行政单位进行审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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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何加强行政单位审计

一、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力度的重要性 
  目前,我国的审计监督体系主要由政府审计--审计机关、社会审计--专业事务所和内部审计三大部分构成,其中,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构成外部审计,内部审计是相对于外部审计而言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中将内部审计定义为:它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与外部审计所发挥的作用相比,内部审计没有丝毫逊色,它就像人体的白细胞,在肌体内部建立自我完善、健康发展的免疫机制。内部审计拥有自己的优势,能够真正从单位实际出发,针对性更强,而且,内部审计主要由内部人员进行,他们更加熟悉自己单位的情况,因此对异常数据反映更加灵敏,审计效率更高。其重要性主要表现为: 
  (一)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有助于查错防弊,进一步规范内部财务管理。近年来,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收支两条线管理、部门预决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一系列改革,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权上了一道道“紧箍咒”,客观地说,这些“紧箍咒”为某些行政事业单位设立“账外账”、“小金库”等违法行为埋下了伏笔。通过进行有效的内部审计,不但能够发现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差错,也能够及时发掘出深层的舞弊行为,确保入账的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及时、合理、合法,从而进一步规范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 
  (二)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有助于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行政事业单位中,一直以来都存在着不规范的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让、投资等行为,导致大量国有资产收益流失。通过内部审计,能够对单位资产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效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有助于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目前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不明显,有的内控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成为问题和漏洞的保护伞,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和效果。通过内部审计,可以科学地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单位管理水平。 
  (四)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有助于遏制腐败,促进机关廉政建设。通过明确内部审计定期检查和抽查制度,能够有效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尤其是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能够客观评价领导在任期间遵守财经纪律情况、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有效监督领导的经济行为,打击经济犯罪活动,遏止腐败,促进单位廉政建设。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所面临的的主要问题 
  当前,有些先知先觉的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已经注意到了内部审计的作用,且内部审计在其单位内部已经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就目前总体情况来看,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还处于被动接受外部审计的状态,内部审计尚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在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相对滞后。从理论、认识、技术等三个层面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从理论层面看,缺乏健全的内部审计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目前,现有的内部审计依据主要包括《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及其具体准则,其法律级别明显偏低,亟待建立一套比较完备、健全的内部审计法律规范体系,实现内部审计及处理结果有法可依。 
  (二)从认识层面看,存在对内部审计重视程度不够的现象。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内部审计的工作效果,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就为内部审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有助于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各项职能。反之,将阻碍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降低内部审计工作效率。目前,个别行政事业单位中,存在两类错误认识:一类可以概括为内部审计否定论,这种观点认为,内部审计都是自己人审自己人,不过是走过场,没有任何实际作用;还有人认为,如今的会计集中核算、重大项目监审、收支两条线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集中采购等制度的实行,以及比较频繁的政府审计,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已经足够,内部审计没有再重复审计的必要。还有另一类是内部审计绝对论,这种观点夸大了内部审计的作用,希望内部审计能够发现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这两种错误认识都不利于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尤其是第一种观点的存在从某种程度上看,阻碍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从技术层面看,存在高技术、多专业的专业审计人员匮乏的现象。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内部审计标准说明》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有财务、会计、企业管理、统计、计算机、概率、线形规划、审计、工程、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以保证执业质量。但是,目前一般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人员大多是由单位监察或会计岗位调任,很少是内部审计专业人员。因此,在审计过程中,只能运用相关的会计理论,根据查阅的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对单位财务活动进行简单层面评价,仅停留在差错防弊等内部审计的初级阶段。如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内控制度运行情况的监管,如不具备计算机专业技能,不熟悉单位业务流程就很难完成。 
  三、进一步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尽管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存在一定的问题,但仔细分析并非都是无法逾越的障碍。只要我们能够从解决外部矛盾入手,逐步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更重要的是以解决内部矛盾为本,不断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提高审计效率。这样通过内外部矛盾的解决,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完全能够克服目前的局限性,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实现其“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从外部矛盾入手,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法律法规体系。制定专门的内部审计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职业规范,依据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财经法规建立内部审计规章制度,从而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同时,面对内部审计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内部审计法律法规建设必须与时俱进,杜绝理论滞后于实践的现状,从而逐步建立有行政事业单位特色的内部审计法律法规体系。 
  2.加强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一是加强内部审计和政府审计工作成果的相互利用。政府审计有着更为专业的人员、更加充沛时间,内部审计要充分借鉴政府审计工作成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性工作,从而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二是内部审计工作可以邀请社会审计力量的参与。邀请社会审计的参与既可以解决内部审计任务重、人手少的矛盾,又有助于提高内审人员的专业水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与外部审计人员的沟通。包括日常的业务交流、制定审计计划时的协调、具体审计程序和方法上相互沟通,以及必要范围内审计工作底稿的交流等。 
  (二)以解决内部矛盾为本,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提高审计效率。 
  1. 从理论层面入手,要不断建立健全单位自身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目前形势下,内部审计呈现出动态性和综合性的特点,因此行政事业单位要依据国家相关审计法规和财经法规,结合单位实际加强在内部审计方面的调研工作,加大内部审计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内部审计的理论水平,并制定出具有前瞻性、突出专业特点、可操作性强的内部审计规范,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 
  2.从认识层面出发,争取领导重视,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往往涉及单位的难点和敏感问题,如果没有领导的支持,内部审计人员根本无法放开手脚。因此,必须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内审的作用,一方面要引起本单位主要领导的重视,确保内部审计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另一方面要帮助被审单位主观上对内部审计的职能有一个准确的定位,使他们理解内部审计的职业特点、职能作用,从加强管理的需要出发对内部审计有功能性的需求,而不是应付检查。同时,内部审计人员要努力工作凸现内审工作实效,不断促使广大内部审计人员转变观念,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善于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在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系统财务运作等方面充分体现内部审计的价值,从客观上促进管理部门对内部审计的重视,为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从技术层面出发,不断提高内审人员综合素质,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审计效率。一是不断改进审计方法,即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内部审计与专业审计相结合;二是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道德修养、专业技能和协调能力;三是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等。 
  总之,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当前积极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紧迫性,相信通过行政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内部审计工作一定能够在广大行政事业单位发展过程中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5. 行政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立的主要有哪些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省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程序,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政审计局负责对山水城直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财政审计局根据当年内部审计计划派出审计组,审计组可由机关专职审计人员和熟悉财务工作的人员组成,也可聘请中介机构专业审计人员。 第四条:审计组的主要职责: 
(一)检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预决算、资金、财产,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三)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报经领导批准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四)提出改进财务管理,提高效益,以及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建议。 
(五)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和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人员,向领导提出追究其责任的建议。 
(六)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事项移送监察室进一步审理。

行政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立的主要有哪些

6.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三十一条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7.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哪些材料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相关知识点
一、非法印制发票该如何处罚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非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知识拓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七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非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纳税人欠缴税款优先与哪些权利的执行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哪些材料

8.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哪些材料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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