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业务网站?

2024-05-08 12:44

1. 社会保险业务网站?

社会保险业务网站?
请问我的社保交了几年
养老保险缴费查询的四种方法:

1、网上查询。养老保险缴费查询方法之一,就是参保人登陆当地社保中心的官网,点击“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在进入查询页面后,参保人员需要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和查询密码,即可查询到近12个月的养老保险的缴费情况和历史缴费累计情况。但需要指出的是,要在网站上进行查询,就必须先行开通网站的查询密码。
2、电话查询。12333是国家劳动保障系统统一的劳动保障公益服务专用号码。参保人可以拨打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12333进行信息查询。
3、自助查询终端查询。各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在业务经办大厅中均设有自助查询终端设备。参保人员可以凭借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通过终端设备的证件感应区,查询到自己的养老保险缴费和记账情况。
4、社保服务大厅查询。参保人员仍然想了解得更详细,还可以到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咨询接待室进行当面咨询。当然,如果要查询本人的养老保险账户信息,应当带好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社会保险业务网站?

2. 社会保险

  企业可以给员工买的保险大致可以分为3类,基础险(五险一金),补充险,其他团体险

  身份证号是看不出来农村乡镇的,不过拿身份证复印件可以看出来
  农村户口的可以是农民工

  转帖的一些参考资料

  1、“全部金额的一半由公司交纳,另一半则由员工自己承当”,的做法是错误的。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上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6%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这个公司错了,应当依法纠正。无论是到了那个公司都应当依法缴纳。
  3、这属于社会保险的养老保险。
  4、应当一直缴纳到退休前(男60周岁,女55周岁)。
  5、如果中间停交的要进行补交,并要缴纳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中间不能退。到退休时总交费不足15年的给退回个人所交的那部分。
  5、在外省工作的可以通过劳动部门转回当地。
  6、没有工作的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办理,全部个人交费。 社会保险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社会保险,它包括哪些内容?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的劳动者,给予物资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

  (1)基本养老保险: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2)基本医疗保险: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3)失业保险: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4)工伤保险: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5)生育保险: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三、哪些职工不能中断养老保险缴费?

  (1)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由再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将应由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一并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下岗职工不论以何种方式实现再就业或不再就业,均应继续参加养老保险,本人再就业前后的缴费年限可以连续计算,并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2)职工所在企业改制后,社会保险关系不中断,按规定继续参加社会保险。改制(改组)企业分流到私营、个体等经济实体就业的职工,应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在企业改制(改组)前后的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并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3)自谋职业人员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应办理档案托管,原养老保险关系依然保留。同时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一制度规定的同样养老待遇。

  (4)对缴费满15年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仍应继续参加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如中断缴费,在达到退休年龄确定基本养老金待遇时,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只能按本人中断缴费当年全区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多次中断缴费的,扣减中断缴费的全部年份,推算出基本养老金发放的年份,并按推算后的年份当年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确定其待遇。

  四、逃避或拒缴社会保险费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专章的形式对社会保险征缴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应给予处罚的种类和幅度都予以明确,而且处罚的对象主要是责任人员个人而不是单位。例如: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社会保险数额的,《条例》规定,除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外,可视其违法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缴费单位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以此手段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条例》规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此外,《条例》还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缴。

  五、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权利和义务

  职工享有参加养老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履行缴费的义务。职工有权向企业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有关政策及本人缴费情况,有权监督企业为职工投保。

  六、怎样办理参加养老保险的手续?

  新办理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个体工商户,要到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市鲤湾路10号柳沙大厦四楼),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同时提供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及帐号,填报参保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号码、职工本人一寸免冠正照、职工个人的情况、参保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情况等相关资料。

  七、单位和职工个人按什么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

  用人单位以上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6%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后每年提高0.5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收入8%为止。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每月在工资中代为扣缴。

  八、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如何确定?

  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技能工资、加班工资、各项津贴、补贴和奖金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根据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缴费基数;如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以上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作为退休时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九、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如何建立?

  我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时间,统一规定为1996年7月1日;个人帐户按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计入。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

  十、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怎样缴纳养老保险费?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下岗人员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并签定协议后,由中心代缴养老保险费,进入中心三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转到失业保险机构享受失业救济待遇。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由失业人员自己缴纳,缴费年限连续计算。缴费标准按个体工商户标准缴纳,计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与养老金的计发仍按国有企业职工同样办法执行。

  十一、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应如何计发?

  (一)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凡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按以下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1)1996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1996年7月1日后退休的,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分四部分计发;

  第一部分为基础养老金:按退休时上一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

  第二部分为个人帐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

  第三部分为过渡性养老金:实行个人帐户前(1996年6月30日前),单位和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满1年发给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4%;缴费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满1年发给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3%;缴费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满1年发给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2%;实行个人帐户前缴费不满15年,但个人帐户前后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含补缴年限)的,每满1年发给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1%。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指:实行个人帐户前4年,职工缴费工资占当年全区职工平均工资比重的平均值,与退休时上一年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乘积。

  第四部分为过渡性调节金:实行个人帐户前(1996年6月30日),企业和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①满3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95元;②满20年不满30年的,发给90元;③满15年不满20年的,发给85元;④实行个人帐户前不满15年,但个人帐户前后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含补缴年限)的,发给80元。

  (2)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后(1996年7月1日以后)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和城镇个体工商户,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分两部分计发:

  第一部分为基础养老金:按退休时上一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

  第二部分为个人帐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

  (二)实行个人帐户前(1996年6月30日)参加工作缴费累计不满15年的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按其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缴费每满1年发给2个月上年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另将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全部发给本人,一次性支付,此后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三)实行个人帐户后(1996年7月1日)参加工作,单位和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此后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十二、基本养老金(退休金)是否一成不变?

  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从退休下一年起,每年七月一日,按上年全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指数的50%增加基本养老金,当年如国家和自治区有规定增加离退休职工待遇时,高于本人按全区职工平均工资指数的50%增加的部分,给予补齐,全区职工平均工资指数负增长时不作变动。

  十三、个体劳动者及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

  1、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手续如何办理?

  应持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及本人一寸免冠正照,到市社会保险机构[桂春路南二里劳动保障大厦一楼(埌西菜市场斜对面,金州大厦旁)]办理登记,领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核定缴费基数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办好首次参加保险手续。以后每年的保费可按半年或一年缴纳。

  社会保险机构将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并在次年参保人员缴费时发放上年度的个人帐户对帐单,由本人核对确认后签字,粘贴到《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作为计算退休待遇的依据。

  2、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如何确定?

  (1)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划定上下限后分为若干档次,由参保者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一个档次缴费,一定一年不变(缴费年度全区统一为当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止)。

  (2)缴费比例为18%,其中业主全部由本人缴纳,从业人员(即雇员和帮工)本人缴纳8%,其余由业主缴纳。从业人员本人缴纳部分由业主从其工资收入中代为扣缴并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

  (3)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不计征税费。

  3、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个体劳动者在从事个体经营之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可与从事个体经营时缴费年限及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同样,个体劳动者被聘用或招用到各类企业工作并参加养老保险的,其在个体劳动期间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和个人帐户储存额亦可合并计算。

  4、如何申办退休手续?

  凡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年限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个体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会保险机构申办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机构审定批准后,次月享受退休养老待遇,养老金委托银行开设个人储蓄专户代发。

  5、养老待遇如何计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时,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养老待遇,按国有企业职工同等待遇计发。

  6、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后有什么好处?

  个体劳动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15年及以上的,即可以和同等条件的国有企业职工一样享有以下权利:

  (1)能从社会保险机构按月领到养老金,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2)养老金与社会平均工资挂钩,使自己晚年生活更有保障。

  (3)享受每年养老金自动调整,即每年7月1日按全区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的50%调整养老金。

  (4)退休人员死亡后按政策规定实行火葬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①发给死者亲属丧葬补助费,其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4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②发给死者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费,即以死者当月养老金为标准发给8个月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③根据供养直系亲属的不同情况,从死亡的下个月起,每月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30%发给救济费。救济费每年7月按照本市上一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率的50%调整一次。

  7、参保人员在何种情况下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基本养老金,同时终止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满十五年的,业主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从业人员本人个人帐户储存额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2)退休前或退休后死亡的,业主在从事个体经营期间,其未领取的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从业人员为个体工商户雇用期间未领取的个人帐户储存额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3)业主及从业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出国或到港澳台定居的,业主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从业人员个人帐户储存额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十三、办理社会保险须知

  1、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缴费单位持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单位根据登记表的内容逐项填写后报送社保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登记表进行审核合格后,予以批准登记,发给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或缴费单位依法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2、申报缴费

  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手续,报送《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增减情况花名册》、《离退休人员情况变动月报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员变动情况核定单位当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同时委托银行联网划收。

  3、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1)养老保险:

  单位以全部职工月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0%计缴;职工个人按其本人月缴费工资收入的6%缴纳,每年增加0.5个百分点,直至个人缴费占本人缴费工资的8%为止。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代为扣缴。

  (2)失业保险:

  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职工按本人工资收入的1%计缴。

  (3)工伤保险:

  根据不同行业,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5%—1.3%计缴。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每年7月浮动一次,浮动的标准及办法按桂政劳险字[1996]59号文规定执行。

  (4)生育保险:

  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的0.8%计缴。

  (5)医疗保险:单位按工资总额的6%、职工本人按本人工资收扩的2%计缴。

  4、其他有关规定

  单位必须于每年6月前提供本单位上年度工资统计年报表和财务主要指标表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如实填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花名册(工资以元为单位,最高不得高于全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全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核定的工资标准作为本年7月至次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单位必须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如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

  十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1、什么叫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养老保险金社会化发放是发放养老金的一种方式,主要指企业和个人按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机构委托银行、邮局、社区等社会服务机构或社保机构直接向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

  2、为什么养老金要实行社会化发放?

  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是党中央提出的建立独立于企事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具体体现,是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有力保证。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必然会有企业破产、有企业经济陷入困境,为了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不受到企业经济状况的影响,就必须要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3、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原则是什么?

  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原则以离退休人员就近、方便和发放安全等为基本原则。

  4、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应包括哪些项目?未列入统筹的待遇如何发放?

  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项目为已列入社会统筹部分。离退休人员未列入社会统筹项目的其他待遇,仍由各用工单位按规定政策发放。

  5、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后企业是否就不管离退休人员了?

  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只是改变社会统筹部分养老金的发放方式,原单位未列入社会统筹项目的部分还由单位发放,并且在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没有完全建立之前,离退休人员的生、老、病、死等还暂由原单位负责管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后,离退休人员与原企业的关系仍不变,企业仍有责任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碰到的各种困难。

  6、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后,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有关规定

  (1)我市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时间统一定为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提前。

  (2)养老金实行专用存折管理,不得自行销户,以便社保机构能准时将养老金划拨到户。

  (3)离退休人员在指定的银行、邮政局所属的任一储蓄所办理第一次取款手续时凭本人身份证可更改专用存折预留密码,换上本人的密码。

  (4)离退休人员发现养老金专用存折丢失或遗忘密码,可采取以下方式向银行或邮政储蓄所挂失。

  口头挂失:离退休人员可先到住地附近的储蓄所填写口头挂失申请单或电话形式向开户所办理口头挂失,挂失后须在5天内,凭本人身份证到开户所办理正式挂失手续,否则口头挂失无效。

  书面挂失:离退休人员亦可持身份证、户口簿等直接到开户所办理书面挂失。

  属存折挂失的,应提供户名、帐号、开户时间、余额、住址等情况;属密码挂失的,需提供专用存折,并填写一式三联的挂失申请书,要保管好挂失申请书回单联。

  “存折丢失挂失申请书回单联”,由单位劳资员送市社保机构盖章、登记备案,作为重新开户的依据。

  办理书面挂失手续7天后,离退休人员凭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挂失申请书回单联”及本人身份证明,回开户所办理挂失解付手续。

3.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

4. 社会保险

如果你想买保险,那么一定要了解一些有关保险的基本知识。如果能够学习一些基本的保险知识,对于不了解保险的人来说都不是一件坏事。如果不介意,现在就来了解一点基本的保险知识,可以吗? 

    买保险一定要明确一个基本道理:买保险买的是保障!而并非是其它(如:股票、基金、存款……等)。买保险是为了规避人身风险,建立个人保障体系的有效方法。同时,它还是一种理财方式。要想正确的利用这种方式理财,就应该学习和了解一些有关保险的基本知识。如果人云亦云,或者想当然的去买保险产品,结果可能会适得其反,不但让你花钱买了你不一定需要的产品,还会让你烦心很长一段时间,甚至,烦心一辈子。
 
    保险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保险,也可以被称作:政策性保险。它是国家管理部门以法律为依据,以行政手段进行实施和管理的保险。凡是参加工作或自谋职业的成年人都必须参加的保险。它可以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范围内的经济保障。因为社会保险是政府行为,所以它带有强制性的特点。雇主(或机构)在雇用雇员时应该签定劳动合同,雇主(或机构)应该为雇员办理社会保险,这是雇主应有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如果公司不为雇员办理社保,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在掌握了相关证据后,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还可以向当地媒体求助,揭露那些不良老板的违法行为。 

    个体人员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在户口所在地参加社保(至少目前的政策是这样的),之后要履行按时、足额、连续缴费的义务。参保人员在遇到以上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和生育保险问题时,可以得到相关方面的经济保障。想要了解的更多,可以登陆当地社保局的网站,进行相关问题的了解与咨询。 

    社保强调的是社会公平(参保人员每人只有一份),它的基本原则是:低水平,广覆盖,保障是保而不包。所以,它的保障度是不能完全满足个人需求的,于是,就需要商业保险来做补充了。 

    商业保险:是集社会(参保人员)力量为少部分被保险人在遇到某些(如: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医疗健康 …… 等)人身风险时提供应有经济保障的保险。购买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它应该根据个人的需要和个人的经济支付能力来购买的保险,既然是商业保险,它就带有强烈的商业色彩,它是社会保险的补充。商业保险强调的是个人公平(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经济能力进行购买,买的多,保障多,买的少,保障少,不买就没有保障),它的定位应该是:社会保险的补充。购买原则是:自愿原则。 

    这两种保险的共同特点:为被保险人提供一定程度上的经济保障。社保是一定要买的,因为它是 政策性保险,带有一定的福利性。至于商业保险买与不买?你最需要买什么险种?买多少?那要根据你自己的需求和经济支付能力来确定。 

    买保险买的是保障,而保障是人人都需要的。所以,买保险之前一定要搞清楚:什么是保险?为什么要买保险?我最需要的是什么样的保障?我需要多少这样的保障?就我现有的能力能买多少我需要的保险产品?如果你真想给自己和家人买一些保险,建议你: 
    1、首先学习和了解一些保险知识; 
    2、了解保险的作用和意义; 
    3、明确自己对保险的需求; 
    4、按自己的实际需要和经济能力进行投保。真正做到:明明白白消费,踏踏实实享受。不然的话,由于自己一时的无知,换来的可能是今后无限的烦恼。 

    人生处处有风险,意外伤害、健康问题和养老问题是每一个人随时可能遇到的人生最大风险,一旦遇到这样的风险,它有可能直接影响到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命运。所以,这三个风险应该是每个人必保的。 

    对于成年人来说,买保险应该先买社保,之后,可以选择买一些商业保险进行补充。因为,社保是基础,商业保险是补充。买商业保险有一些基本原则,如:先大人,后孩子;先基本,后完善;先近后远 …… 等等。了解并遵循这些原则,应该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关于保险方面的专业知识,可以到保险网上去看一看。或者找一位有责任感、业务精通的高素质保险业务员进行相关的业务咨询。 

    给未成年人买保险,主要是选择购买商业保险中的学平险、意外伤害综合险、终身或定期健康险。如果孩子年龄太小,想给孩子买的某些保险产品可能会受到一些政策性规定的限制,所以,可以先给孩子少买一点健康险,如果有可能,可以再附加一份住院津贴险或住院医疗险。 

    另外,还可以考虑在社保局或街道办给孩子买一份少儿住院互助金(大约是40-50元左右/份/年),这样,孩子在医疗保险方面的保障会提高一些。待孩子年龄稍大一些,再给他买一些适合他需要的险种。 

    不少的人买商业保险之前,只有购买的欲望和冲动,而没有认真地去了解一下相关的保险知识,听业务员三说两说的就买了。拿到保单后也不再认真地看一看其中条款的内容,事后跟别人聊起来,才慢慢感觉到自己对已经买的保险到底保的是什么都不清楚,或者发现自己买的保险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产品。那个时候的懊悔将是追悔莫及的。有鉴于此,建议你还是先学习、了解,再决定购买。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功。 

    一般来说:每个人理想的基本有效保障:终身健康险应不低于30万元;意外伤害险应不低于20万元/年;养老险应不低于10万元。商业保险并不是有一份就可以解决问题的,但也要量力而行。 

    对于工薪族来说,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应该在年收入的15%左右。如果少了,保障度可能会显得不足;如果超了,可能会对你的日常生活产生一些不良影响。 

    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对被保险人和投保人有一些要求,即:一、被保险人必须是健康体。二、投保人应该有稳定的收入和缴费能力。 三、对于未成年人的赔付金额不超过十万元。 

    买商业保险(无论什么险种),肯定是:越早买越好。因为它有一个规律:在保障度一样的情况下,所交保费是随参保年龄的增长而增长的。 

    保险是一门学问,买商业保险需要的是:要有一个有周密的统筹计划安排和循序渐进的心理准备,不要设想一次投入就能解决一生的保障需求。或者,买一份保险就想为自己提供多方面的保障问题。 

    正确的投保做法应该是: 
    1、买保险前的学习和了解非常重要。尽量多学习一点保险知识,正确认识 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2、选择一家实力强,信誉好的保险公司; 
    3、选择一个有责任感、诚实可信、业务精通、从业五年以上能为你提供良好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的高素质业务员为你提供服务,这一点很重要; 
    4、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险种组合; 
    5、收到保单后,应在7天内多次认真仔细阅读每一条款,如遇不解或疑问,应随时与保险公司或业务员取得联系,进行咨询。如对所投险种不满意,10日之内可以无条件退保,以确保自身的利益免受损失。所以,投保前的前期选择非常重要。 

    至于哪家商业保险公司更好的问题,可以登录和讯保险网和中国保险网,进行相关问题的了解和咨询。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祝你好运!

5.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

6. 社会保险

现在保险都能转了,你可以在你以前的工作单位上社保的社保所办理一个关于你上保险缴费的证明。这个证明在拿到你现在的公司,让人力带着加上你在本单位外阜调入新增员的资料,到社保所去办理你的保险,把那边的医疗保险关系转来北京,跟在京参保时间接上。只要中间没有参保时间上的脱节,不影响两地医疗费用的报销。关于你的医保卡肯定要换的,这个你们公司的人力应该就能解决。(如果不换,人来了北京,但没有在北京参保,属于外地就医,回去按照当地的医疗费用报销流程报销。)医保存折的话,看各地政策,先问下你原来的公司,如果没有的话,在北京新上保险的一个月门就能领了~医保卡要半年才能下来呢。 

回答你的追问:你以前上的保险不会作废,只是不算为那个15年的累计年限,从新计算。

7. 社会保险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所以你不必担心,按照国家规定,可以转到东北继续缴纳社会保险,退休时可以按照全部保险合并计算。这是国家的规定,社保局的答复“只能转个人部分”是不对的。

社会保险

8. 社会保险

1.不一定需要补缴,因为养老保险是可以断续缴纳的。补交的话,要交日利率为0.2%的滞纳金,非常贵。

2.没有补上,没什么后果。养老保险只要你能够一共缴纳至少够15年,退休之后就可以领取了。唯一的影响可能是停缴之后医疗保险会暂时失效,等你到了新的单位续缴之后,就又可以有效了。 

3. 根据相关规定,虽然已缴满15年社保,还必须一直缴至退休,届时将按“多缴多得”原则享受社保待遇,否则,社保部门会将其封存,到退休时只返还个人缴纳的钱。

有了新单位再续交就行了,到时新单位让您交什么材料,您就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