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公积金咨询电话

2024-04-29 12:20

1. 潍坊公积金咨询电话

潍坊公积金咨询电话为12329。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特点如下: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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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潍坊公积金查询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直属市政府领导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提取、核算和贷款等管理工作。十几年来,中心以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宗旨,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同时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力度,以严格的管理和优质的服务赢得了政府的信任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中心内部设置5个科。分别是:综合科、管理科、贷款科、财会科、监督检查科。持本人身份证直接到潍坊住房公积金管理股管理中心-潍坊公积金查询处潍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潍坊市文化路439号市财政大楼10层邮政编码:261000潍坊公积金网:去搜索引擎搜潍坊住房公积金查询

3.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

潍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潍坊市政府领导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提取、核算和贷款等管理工作。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

4. 潍坊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全面推进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我市从9月1日起,开始实施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新政”。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我市自1994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为满足职工住房消费需求,加快城镇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着覆盖面不宽,机制不够健全和业务发展不平衡,资金使用率偏低等问题。为此,我市出台政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发挥好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住房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更好地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早日实现“住有所居”目标。新政策规定,我市要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做到应缴尽缴,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属地化管理原则,凡在我市设立的各类单位,无论归属、无论所有制性质都应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及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改制后,应及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变更登记手续,继续按时足额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中断。劳务派遣企业在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时,应当明确劳务派遣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承担和缴存方式,未明确的,被派遣劳动者的住房公积金由劳务派遣企业缴存。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以申请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手续,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应低于各6%,有条件的单位要逐年提高缴存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各12%。公积金管理部门要严格行政执法,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以及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等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提高资金使用率,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我市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对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后未再就业的,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患14种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5万元以上的,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等特定条件的职工,可凭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批准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积极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解决职工家庭住房困难方面的作用,简化贷款程序,降低贷款门槛,限定办理时限,减少贷款费用。对评估、担保等收费性中介服务机构,按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原则运作。支持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补充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的作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的余额,全部用于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为城市廉租住房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5.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设置

中心内部设置5个科。分别是:综合科、管理科、贷款科、财会科、监督检查科。综合科:职责:1、协助中心领导组织协调日常工作,督办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2、负责政工、人事、宣传、党群、劳动关系管理工作;3、负责组织协调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考核兑现工作;4、负责中心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文书管理、信息汇总、整理和发布工作;5、负责会议、培训、对外宣传和接待的组织安排工作;6、负责中心的经费核算、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等行政后勤的管理工作;7、负责中心所有需要长期保存的档案管理工作;8、负责中心所有人员的工资审批、发放、社会保障费用的交纳和管理工作;办公地点:阳光大厦22楼;管理科: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按规定归集管理住房公积金,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2、负责办理市区范围内市级、中央、省及外地驻潍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管理工作;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缴,对未缴存和不按时缴存的单位制定相应的催缴措施;4、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支取、转移业务;5、负责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账单打印、发放、对账工作;6、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各县市区的住房公积金征管工作;7、负责编制、上报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月份执行情况报表及情况分析工作;8、负责清理、回收项目贷款,保证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办公地点: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贷款科: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拟定我市的贯彻措施和施行办法;2、负责指导、监督各县市区的公积金贷款业务工作;3、负责办理市区范围内市级、中央、省及驻潍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审核、审批个人公积金贷款;4、负责做好公积金个人贷款合同的签订、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5、负责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事前、事中、事后审查监督,切实防范贷款风险;6、负责市中心贷款档案的审核、整理、归档工作;7、负责拟定年度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计划。办公地点:建设银行潍坊市分行新华路支行;财会科: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和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2、负责市区范围内市级、中央、省及驻潍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核算工作;3、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计划及财务报告的编制、分析、说明;4、负责指导、监督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核算收入、支出;5、负责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政策的拟定、检查、指导;6、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搞好资金调度管理,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行、资金安全;7、负责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告公积金预算、决算、增值收益分配、呆坏账核销方案等材料的拟定工作;8、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的计算、贷款本息的回收及核算工作;9、负责有价证券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办公地点:阳光大厦22楼;监督检查科:职责:1、负责中心信息网络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工作;2、负责中心在用计算机的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业务工作正常、安全运转;3、负责对计算机进行例行病毒检查,防止病毒传播,定期清除计算机病毒;4、负责对信息网络系统及计算机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5、负责住房公积金有关数据的备份工作,并异地存放,确保数据安全;6、负责住房公积金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7、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升级、管理工作;8、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各使用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9、负责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资料。办公地点:阳光大厦22楼。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设置

6. 廊坊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

廊坊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为12329。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特点如下: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7. 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为12329。
12329是住房公积金热线,2012年9月28日,中华人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的通知》,其主要目的是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准,决定在全国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
各地要将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建设运营费用列入公积金中心专项经费,各公积金中心要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热线工作,加强业务政策、服务技能和管理培训,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尚未开通热线的公积金中心在制定方案时,可直接咨询我部。方案完成后,报我部和所在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并申请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

公积金的好处
1、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利率
提到公积金贷款,最直接的特点就是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利率低。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五年以上为3.25%,而商业贷款年基准利率为4.90%,各商业银行可能在此基础上打个九折。买房时如果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可能会相差1.65%,为购房者节约很多购房成本。
2、提前还贷不收违约金
和商业贷款相比,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时方式时间更灵活。公积金还款时每月还款额度只要不低于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度即可。用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买房后想提前还款,无论是提前偿还部分贷款还是全部偿还,只需本金和利息即可,不需要另支付违约金。而商业贷款买房提前还款,要么一次性付清,要么以万的倍数提前偿还部分贷款。

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8. 淄博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淄博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0533-2307180。
如果想去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附近的公交站有市中医院、周村公园、经贸委、国税局、周村公园、银座商城、周村银座商城、市中医院、公交宾馆、周村公交宾馆、站北路东门路口、海尔专卖店、一四八医院、周村二中、兰雁嘉园、一四八医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