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员替客户签字有效吗

2024-05-16 23:06

1. 保险业务员替客户签字有效吗

代签保险合同无效,购买保险时,常出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的情况,而填写投保单的往往是投保人。由于很多投保人不清楚被保险人应亲笔签名的要求,业务员如果疏于提醒,就会造成代签名保单的出现。也有些代理人为尽快促成保单,从而完成业绩,误导投保人为被保险人代签名。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条款中所涉及的问题必须如实告知,所以保单以及附加条款一定要投保人本人亲自签名。同时,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也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否则就是无效保单,当事人双方应将合同恢复到履行之前的状态,即保险公司应将收取的保费退还投保人;发生保险金额给付的,该金额也必须返还保险公司。无效保单退保过程中,必须由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如果在犹豫期内提出退保,保险公司将无条件全额退还保费;但对于一些长期性的寿险险种,如果在犹豫期之后再提出退保,很可能会因为保单已经消耗费用和产生现金价值,从而容易引起保险公司和保户之间的退保纠纷,使保户承担一定损失变得不可避免。由于一些不负责任的代理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抛弃客户的利益而不顾,自己以客户的名义给客户签字,属不知这种合同为无效合同。客户如何才能获得该有的权益。在此。我大家讲一下什么是代签,还有代签的后果。咨询客户:什么叫“代签名”?张娜博士:简单说,购买寿险时,在所有相关的文字资料上需要当事人本人亲笔签名,但实际却不是本人签名,就称为“代签名”。咨询客户:为什么一定需要本人的亲笔签名呢?张娜:作为合同主体之一,如果在保险合同中缺少作为投保人的亲笔签名,保险公司可以以签名不真实,保险合同不成立为理由,将“代签名”保单视为无效保单,作出拒赔或退保的处理。咨询客户:如果我是给孩子买,孩子很小不会写字怎么办?张娜:父母是可以为其未成年子女“代签名”确认信息的。咨询客户:如果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人呢?张娜:在购买寿险时,无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如何亲密,比如夫妻、父母与成年子女,投保人都不能替被保险人签名,都应该在需要各自签名的地方亲笔签名。咨询客户:“代签名”看起来事情不大,但存在着不少隐患呢。张娜:是的,很多人尤其在为家人购买保险时,因为怕麻烦,就在需要被保险人签名的地方全部“代签名”。这样做埋下了相当大的隐患,一旦发生理赔时,保险公司可以以“代签名”为由,认为合同无效,拒赔或者退保。咨询客户:如果已经购买了保险并“代签名”了,怎么办?张娜:需要马上与保险公司联系,进行补签或者签名变更。律师提醒:法律规定投保人将第三人作为被保险人而与保险人签订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时必须要有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投保人在办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时最好是由被保险人亲笔签名,否则有可能被认为保险合同无效。如果你现在的保单上的签字不是你自己写的请你马上联系你的保险代理人把。因为这是一个致命的无效合同。保险公司是不承认的。下面我来用一个故事来警戒大家,也许大家会比较能接受:2007年5月,赵女士在某保险公司为丈夫张先生投保寿险和重大疾病险,但张先生本人并不知情,事后也没有书面同意。2009年2月,张先生被诊断出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住院治疗。张先生出院后要求保险公司理赔被拒,后双方闹上法庭。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保险合同无效。案情2007年5月21日,赵女士在某保险公司填写了投保书,被保险人为丈夫张先生,险种为寿险和重大疾病险,保险合同中约定“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公司按本合同初始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赵女士投保后,支付了2007年、2008年的保险费合计6100元。2009年2月2日,张先生身体不适住院,经诊断为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和Ⅱ型糖尿病。出院后,张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遭拒。保险公司认为,张先生提出理赔后,保险公司曾找赵女士谈话,赵女士表示她为张先生投保,张先生并不知情,投保书上张先生的签名也是赵女士代签。保险公司认为赵女士的投保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56条有关保险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而拒赔。为此,双方闹上法庭。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保险费》第56条之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赵女士为丈夫投保签订的保险合同中含有因被保险人身故为条件给付保险金的约定,但赵女士投保此保险时,张先生并不知情,投保书上的签字也并非张先生本人所签,张先生也未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因此该保险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保险公司因该保险合同所收取的保险费,应当予以返还。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返还赵女士6100元。好了。只要你仔细阅读了。我想你肯定明白了。这其中的危险性,建议大家一定要根据法律程序去做事,这样才可以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侵害。借此提醒大家: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履行自己填投保单和亲自签名的权利,以保证保险合同的真实有效,避免因代签名引起的纠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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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务员替客户签字有效吗

2. 保险公司可以给客户写承诺盖章吗

对反担保合同中违约金条款效力的判断,确定主合同至关重要。若反担保合同从属于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本担保合同,则在确定反担保合同担保责任范围时,主债务的范围就应当限定在本担保合同确定的担保责任范围。由于本担保合同从属于借款合同,则反担保合同最终承担的担保责任不能超过借款合同确定的主债务。若反担保合同从属于债务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委托担保合同,则根据第二部分论述,反担保最终承担的担保责任以委托担保合同中确定的主债务为限,最终承担责任范围可能超过借款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主债务。【摘要】
保险公司可以给客户写承诺盖章吗【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大红花][开心]:保险公司可以给客户写承诺盖章吗:保险公司可以给客户写承诺书盖章的哦。【回答】
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回答】
对反担保合同中违约金条款效力的判断,确定主合同至关重要。若反担保合同从属于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本担保合同,则在确定反担保合同担保责任范围时,主债务的范围就应当限定在本担保合同确定的担保责任范围。由于本担保合同从属于借款合同,则反担保合同最终承担的担保责任不能超过借款合同确定的主债务。若反担保合同从属于债务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委托担保合同,则根据第二部分论述,反担保最终承担的担保责任以委托担保合同中确定的主债务为限,最终承担责任范围可能超过借款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主债务。【回答】

3. 保险业务员替客户签字

代签保险合同无效,购买保险时,常出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的情况,而填写投保单的往往是投保人。由于很多投保人不清楚被保险人应亲笔签名的要求,业务员如果疏于提醒,就会造成代签名保单的出现。也有些代理人为尽快促成保单,从而完成业绩,误导投保人为被保险人代签名。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条款中所涉及的问题必须如实告知,所以保单以及附加条款一定要投保人本人亲自签名。同时,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也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否则就是无效保单,当事人双方应将合同恢复到履行之前的状态,即保险公司应将收取的保费退还投保人;发生保险金额给付的,该金额也必须返还保险公司。无效保单退保过程中,必须由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如果在犹豫期内提出退保,保险公司将无条件全额退还保费;但对于一些长期性的寿险险种,如果在犹豫期之后再提出退保,很可能会因为保单已经消耗费用和产生现金价值,从而容易引起保险公司和保户之间的退保纠纷,使保户承担一定损失变得不可避免。由于一些不负责任的代理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抛弃客户的利益而不顾,自己以客户的名义给客户签字,属不知这种合同为无效合同。客户如何才能获得该有的权益。在此。我大家讲一下什么是代签,还有代签的后果。咨询客户:什么叫“代签名”?张娜博士:简单说,购买寿险时,在所有相关的文字资料上需要当事人本人亲笔签名,但实际却不是本人签名,就称为“代签名”。咨询客户:为什么一定需要本人的亲笔签名呢?张娜:作为合同主体之一,如果在保险合同中缺少作为投保人的亲笔签名,保险公司可以以签名不真实,保险合同不成立为理由,将“代签名”保单视为无效保单,作出拒赔或退保的处理。咨询客户:如果我是给孩子买,孩子很小不会写字怎么办?张娜:父母是可以为其未成年子女“代签名”确认信息的。咨询客户:如果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人呢?张娜:在购买寿险时,无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如何亲密,比如夫妻、父母与成年子女,投保人都不能替被保险人签名,都应该在需要各自签名的地方亲笔签名。咨询客户:“代签名”看起来事情不大,但存在着不少隐患呢。张娜:是的,很多人尤其在为家人购买保险时,因为怕麻烦,就在需要被保险人签名的地方全部“代签名”。这样做埋下了相当大的隐患,一旦发生理赔时,保险公司可以以“代签名”为由,认为合同无效,拒赔或者退保。咨询客户:如果已经购买了保险并“代签名”了,怎么办?张娜:需要马上与保险公司联系,进行补签或者签名变更。律师提醒:法律规定投保人将第三人作为被保险人而与保险人签订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时必须要有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投保人在办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时最好是由被保险人亲笔签名,否则有可能被认为保险合同无效。如果你现在的保单上的签字不是你自己写的请你马上联系你的保险代理人把。因为这是一个致命的无效合同。保险公司是不承认的。下面我来用一个故事来警戒大家,也许大家会比较能接受:2007年5月,赵女士在某保险公司为丈夫张先生投保寿险和重大疾病险,但张先生本人并不知情,事后也没有书面同意。2009年2月,张先生被诊断出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住院治疗。张先生出院后要求保险公司理赔被拒,后双方闹上法庭。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保险合同无效。案情2007年5月21日,赵女士在某保险公司填写了投保书,被保险人为丈夫张先生,险种为寿险和重大疾病险,保险合同中约定“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公司按本合同初始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赵女士投保后,支付了2007年、2008年的保险费合计6100元。2009年2月2日,张先生身体不适住院,经诊断为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和Ⅱ型糖尿病。出院后,张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遭拒。保险公司认为,张先生提出理赔后,保险公司曾找赵女士谈话,赵女士表示她为张先生投保,张先生并不知情,投保书上张先生的签名也是赵女士代签。保险公司认为赵女士的投保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56条有关保险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而拒赔。为此,双方闹上法庭。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保险费》第56条之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赵女士为丈夫投保签订的保险合同中含有因被保险人身故为条件给付保险金的约定,但赵女士投保此保险时,张先生并不知情,投保书上的签字也并非张先生本人所签,张先生也未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因此该保险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保险公司因该保险合同所收取的保险费,应当予以返还。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返还赵女士6100元。好了。只要你仔细阅读了。我想你肯定明白了。这其中的危险性,建议大家一定要根据法律程序去做事,这样才可以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侵害。借此提醒大家: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履行自己填投保单和亲自签名的权利,以保证保险合同的真实有效,避免因代签名引起的纠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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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务员替客户签字

4. 保险业务员合作协议

协议书甲方:xxxxxx汽车维修经贸有限公司乙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公司为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从而全面提升双方的品牌价值,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现就双方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范围1、在本合作协议期内,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和费率条件下,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向乙方投保营运客车、营运货车、非营运车辆以及家庭自用车等机动车辆保险。乙方将利用自身资源特点,在承保的所有机动车客户出险后积极引导和推荐客户至甲方维修,并在流程和环节上尽可能予以便利。2、甲方和乙方应本着互利互惠合作精神,在尽可能的场合及宣传上争取为对方扩大品牌知名度。甲乙双方均应派出专门客服经理专线联系,保持随时沟通,积极解决问题,促进双方合作顺利。3、双方将以附件形式根据双方合作意向和客户需求共同推出客服增值方案,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付诸实施。二、双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将在承保和理赔流程中为甲方做好品牌推广与客户推荐工作,以确保甲方承修车辆入厂维修量的增加。2、乙方利用自身的经营特点,对甲方的企业形象、维修及服务质量、特色服务项目等情况协助做好宣传、介绍工作。3、乙方将与甲方充分配合,按附件确定的标准及时合理地核定事故车辆维修价格,并指定专人做好维护工作,及时反馈工作意见。双方在价格如存在异议,及时上报双方领导协调处理。4、乙方承诺在保监会规定的费率范围内,为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提供应享有的费率优惠。5、乙方应为甲方的员工提供相关保险知识、技能方面的培训,并积极提供保险业务咨询服务,对甲方在具体保险业务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技术支持。6、乙方承保车辆发生机械事故,或其它紧急事故时,应乙方要求,甲方向乙方承保车辆提供二十四小时东平县内负责救援服务。7、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对保险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为乙方提供技术和数据方面的支持,乙方承保的保险事故车辆由甲方承修时,定损以双方协定的工时费价格标准内协商定损,对原定工时价格中未详细规定的项目,甲方在工时方面应比于同款车型在同类维修厂家维修的价格优惠。当有关维修车辆工时标准及配件价格发生调整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并征得对方同意,方可付诸实施。8、甲方在配合乙方确定损失项目时,应坚持“以修为主”的原则,对于损坏的零部件,如通过维修可以继续使用且能达到相应的技术安全要求,应建议客户修复并配合乙方做好客户的解释和说服工作。9、甲方不得就非保险责任范围外的事故及损坏项目受被保险人委托向乙方索赔,并配合乙方就此类案件做好客户的宣传与劝导工作。同时积极向客户强调第一现场报案的重要性。10、甲方对事故车辆维修价格有异议,可在维修前向乙方提出,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在乙方查勘定损前,甲方应保持事故车辆出险原状。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拆解车辆和擅自开始修理工作,否则乙方有权利按条款规定予以拒赔或重新核定损失。11.甲方在企业内做好对乙方的宣传推动作用,利用企业的优良资源及企业效应,给予乙方业务的推动。12、为方便甲乙双方理赔合作交流,乙方应在甲方工作区域内设立定损拆检中心,甲方为乙方配备办公室和办公用品等相关便利设施。三、理赔服务1、乙方为甲方投保的车辆提供24小时365天全国统一报案热线。2、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出险后,报乙方95500服务热线后,乙方查勘人员接到95500调度后,市区30分钟内到达现场查勘。3、鉴于乙方对甲方资信状况给予充分信任,乙方特别设立绿色通道,以便更快捷方便地为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1)24小时接报案理赔服务全天侯24小时提供受理报案理赔服务,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无论何时何地出险,被保险人(或驾驶员)只须第一时间拨打乙方报案专线95500及时报案,乙方的查勘人员将在规定的时间内赶赴现场查勘。2)一条龙理赔服务甲方投保的车辆将享受乙方“VIP客户”服务,如果被保险车辆出险,乙方将派具有丰富的事故处理经验的“客服经理”提供赔案全程跟踪服务。4、一旦甲方投保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将推荐客户至甲方进行维修,但不能强行干预客户只能到甲方进行维修,修理厂家的选择最终以客户的意愿为准。5、为加强甲、乙双方理赔合作,乙方的查勘人员在接到所有派工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将客户的出险信息通知甲方的理赔专员,双方共同做好客户的理赔服务。6、甲方在维修具有服务站协议车型时,乙方必需按照服务站价格进行核定损失,甲方同时向乙方出具服务站协议车型维修费增值税发票。7、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充分尊重被保险人意愿情况下,可代理出险车辆的索赔事宜,但乙方所确认的不良客户不享受委托索赔服务。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等,保有此项权利的最终取消权。四、费用结算甲方为乙方代理车辆保险业务,保费采取每车一结方式,由甲方与乙方核对后结算当车保费,或由甲方直接存入乙方提供的银行帐号,款到后乙方将按照约定的时间结清代理手续费(需书面交接手续)。五、协议的变更、补充及终止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应该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变更或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满时,双方如无异议自动延期一年。协议执行中如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后,双方方能变更或终止,否则协议依然有效。3、凡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4、甲乙双方有单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行为,对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保留追究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自违约行为确认并向对方发出书面解约通知之日起,协议自行终止。5、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将本协议中的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告知给第三方,否则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6、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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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保险业务员所承诺内容与投保书内容严重不符,且投保书非投保人亲笔签名,为他人代签,怎么办

1、一大半的理赔纠纷是这种情况;2、现在关键问题是证据,保险人主要的证据是健康告知书(一般在投保书内容中),要看是否有投保人、被保险人亲笔签名,如果投保书上有询问健康状况、投保书也是投被保险人亲笔签名的话,那保险人就有证据表明客户未如实告知了;3、客户方现在如果有充分的证据(最好是书证,录音、录像也可以作为证据,但效力相对较弱)证明投保时已告知代理人的话,那也可以作为已尽如实告知义务的证据,刚保险公司不能以未如实告知而拒赔,当然保险公司可以据此追究代理人的责任,那是保险公司的事了。如果客户没有证据、只以自己的陈述的话,一般就认定保险公司的书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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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务员所承诺内容与投保书内容严重不符,且投保书非投保人亲笔签名,为他人代签,怎么办

6. 怎么与保险业务员合作协议

经销合作协议甲方:XX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本协议是经双方认真磋商同意签订,是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2005年中大汽车《经销网点管理办法》及《市场管理办法》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达成的真实意愿。本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第一条总则为有效体现市场化运作,保障双方共同利益,体现协议严肃性,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1.经销合作模式1.1XX汽车经销商按合作性质可分为区域独家经销商和区域经销商两类,区域独家经销商是指认同甲方关于其代理区域销售总指标计划并有能力和自愿买断经营的经销商,独家经销商须向甲方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区域经销商是指在其代理区域能够达到一定销量的经销商,其年度销量计划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不须向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1.2XX汽车经销商,享有甲方给予的以下支持:A,优价样车及巡展支持;B,区域性市场保护支持;C,技术培训与专职营销人员维护支持;D,特价库存资源优先供应支持;E,区域性品牌广告支持;F,批量订单按揭支持;G年度计划完成奖励支持。2.乙方对甲方经销合作模式的选择为:A□区域独家经销商,履约保证金□10万(省级)、□5万(地市级)B□区域经销商,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3.授权区域:3.1甲方授权乙方经销XX品牌系列客车,授权区域为: ̄______省(市)_________地区。3.2乙方承诺在授权区域内,严格遵守XX汽车《网络管理办法》及《市场管理办法》自觉维护中大品牌形象,并按照要求制作XX汽车VI标识;4.产品销售计划:月份123456789101112合计数量5.管理5.1乙方必须具备成为甲方经销商的资格条件,服从甲方的统筹管理。5.2能够支付定单20%定金能力,与当地金融、保险、运管、旅游等部门有良好的社会关系。5.3三名以上具备汽车专业技术知识的销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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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保单是业务员签名合同成立后,保险公司回访是客户签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收取保费时,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条款,提供保险服务,负责赔偿;如果保险公司在收取保费的过程中发现客户有病史,而不提出保险条款的异议,且向客户收取保费,则保险公司有违反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应当对客户做出相应的赔偿。在赔偿方面,保险公司应当向客户退还已收取的保费,并补偿客户受到的精神损失,赔偿客户在理赔过程中受到的损失以及一般发生的因保险公司违约而引起的其他损失。【摘要】
保单是业务员签名合同成立后,保险公司回访是客户签名【提问】
亲你好[开心],一般来说,保单是业务员签名合同成立后,由保险公司出具的正式文件,用以证明双方的义务和权利。保险公司回访是为了确认客户确实签署了保单,确认客户是否收到了保单并了解客户是否对保险条款有任何疑问。所以,保险公司回访是客户签名。[鲜花]【回答】
客户交了两年保费,保险公司又理赔客户半年多啦,才发现客户在投保前两年就有病史要求客户退回所有的理赔款这样保险公司有什么样的责任?【提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收取保费时,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条款,提供保险服务,负责赔偿;如果保险公司在收取保费的过程中发现客户有病史,而不提出保险条款的异议,且向客户收取保费,则保险公司有违反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应当对客户做出相应的赔偿。在赔偿方面,保险公司应当向客户退还已收取的保费,并补偿客户受到的精神损失,赔偿客户在理赔过程中受到的损失以及一般发生的因保险公司违约而引起的其他损失。【回答】
客户说不会退还理赔款的【提问】
亲亲,如果客户不同意退还理赔款,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保险公司应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客户退还理赔款,并由法院裁定是否收回。【回答】
保险公司起诉己经开厅一次,客户不想退钱,客户是在政府部门上班又想退回理赔款这样对客户工作有什么影响吗【提问】
客户一般会被处以罚款或判处监禁。客户在政府部门工作,如果被判败诉,一般会影响其在政府部门的工作,甚至一般会被解聘。同时,客户的不良信用记录一般会影响其未来的工作申请。【回答】

保单是业务员签名合同成立后,保险公司回访是客户签名

8. 保单是业务员签名合同成立后,保险公司回访是客户签名

你好,保险公司回访是否是客户本人签名,这个只是做一个回访登记。但是保险合同上面签名这个笔记是可以核查核实的哦,如果非客户本人签名,而是业务员代签名,这种情况属于违反保险法规定行为,投保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也可以通过向银保监会申诉。【摘要】
保单是业务员签名合同成立后,保险公司回访是客户签名【提问】
你好,保险公司回访是否是客户本人签名,这个只是做一个回访登记。但是保险合同上面签名这个笔记是可以核查核实的哦,如果非客户本人签名,而是业务员代签名,这种情况属于违反保险法规定行为,投保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也可以通过向银保监会申诉。【回答】
客户投保交了两年的保费,客户又出险,保险公司也理赔了半年多赔偿款三十多万,可现在保险公司查出客户在两年前就有病史要求客户退还所有的钱,客户说保单不是自己签名一切事情都有业务员成担【提问】
这个保单当时是不是业务员代签名呢【回答】
可以进行司法笔记鉴定,需要根据保单合同上的投保人签署亲笔签名的笔迹进行认定,是投保人本人签署的保单合同还是保险公司业务员代签名【回答】
签名是在电脑上签的能查出来吗【提问】
可以的【回答】
电子签名仍然可以进行司法笔记鉴定【回答】
如果这一份保单是业务员代签名【回答】
首先这是一份无效合同【回答】
之前保险公司赔偿的钱,客户需要退回。【回答】
但是作为投保人可以向监管部门保监会进行申诉或通过人民法院诉讼,根据保险合同,两年不可抗力,要求保险公司以及相关业务人员来承担投保人的损失赔偿,按照合同的保险责任进行赔付,同时保险公司以及该业务员还会面临银保监会的行政处罚和罚款【回答】
这样业务员代签名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刑事案件吗【提问】
这个不会构成刑事犯罪的,是吊销资格证,解聘和行政罚款【回答】
客户是在政府部门上班,保险公司起诉开过一次厅客户想退回理赔款这样客户会受到什么影响吗【提问】
这个对于客户没有其他影响的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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