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的角度,到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应该遵守美国的哪些法律?

2024-05-06 06:23

1. 从法律的角度,到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应该遵守美国的哪些法律?

不在美国成立的美国上市公司原则上只需要遵守美国的证券法规及交易所规定即可,但也有例外,比如美国反海外腐败法案,就对包括中国公司在内的美国上市外国公司都具有管辖权。至于美国宪法,对外国公司是没有管辖力的,但是可以从宪法派生出国会立法的其他权利,比如税法。美国税法可以适用于任何有来自美国的收入的公司,无论其成立在何处,在美国是否具有分支机构或是否在美国上市。但是,具有管辖权与否是一回事,有了法院判决能否得到执行又是另一回事。

从法律的角度,到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应该遵守美国的哪些法律?

2. 上市公司披露财务报告所应遵循哪些原则

(一)应当遵循与年度财务报告相一致的会计政策原则
  企业在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应当将中期视同为一个独立的会计期间,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应当与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相一致。企业在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 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政策。
  (二)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是企业编制中期财务报告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原则。在遵循重要性原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重要性程度的判断应当以中期财务数据为基础,而不得以预计的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这里所指的“中期财务数据”,既包括本中期的财务数据,也包括年初至本中期末的财务数据。
  2.重要性原则的运用应当保证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与理解企业中期末财务状况和中期经营成果及其现金流量相关的信息。企业在运用重要性原则时,应当避免在中期财务报告中由于不确认、不披露或者忽略某些信息而对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产生误导。
  3.重要性程度的判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和职业判断。通常,在判断某一项目的重要性程度时,应当将项目的金额和性质结合在一起予以考虑,而且在判断项目金额的重要性时,应当以资产、负债、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数字作为比较基础,并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单独依据项目的金额或者性质就可以判断其重要性。例如,企业发生会计政策变更,该变更事项对当期期末财务状况或者当期损益的影响可能比较小,但对以后期间财务状况或者损益的影响却比较大,因此会计政策变更从性质上属于重要事项,应当在财务报告中予以披露。
  (三)应当遵循及时性原则
  编制中期财务报告的目的是为了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比年度财务报告更加及时的信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中期财务报告所涵盖的会计期间短于一个会计年度,其编报的时间通常也短于年度财务报告,所以,中期财务报告应当能够提供比年度财务报告更加及时的信息。为了体现企业编制中期财务报告的及时性原则,中期财务报告计量相对于年度财务数据的计量而言,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估计。例如,企业通常在会计年度末对存货进行全面、详细的实地盘点,因此,对年末存货可以达到较为精确的计价。但是在中期末,由于时间上的限制和成本方面的考虑,有时不大可能对存货进行全面、详细的实地盘点,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中期末存货的计价就可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估计,但是,企业应当确保所提供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了相关的重要信息。
  需要强调的是,中期财务报告编制的重要性和及时性原则,是企业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需要特殊考虑的两个关键因素。同时,对于其他会计原则,比如可比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企业在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也应当像年度财务报告一样予以遵循。

3. 作为一名企业员工应如何遵守法律法规

一、基本守则: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
     2、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严守纪律,服从领导,不越权行事。
     3、大力弘扬“勇于跨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爱岗敬业,勤奋学习,钻研业务,精益求精。
     4、发扬优良传统,树立团队意识,单位、部门、员工之间应相互尊重,团结合作,努力创造和谐的人际关系。
     5、顾大局,识大体,自觉维护集团公司的声誉和权益。
     二、职业道德守则:
     1、崇尚敬业精神,工作尽职尽责,积极进取且努力不懈。
     2、不断学习,以求进步,做一个称职的员工。对所从事的业务,应以专业标准为尺度,从严要求,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
     3、坚持重合同、守信用,对企业和社会负有责任感、荣誉感,以实际行动塑造企业形象。
     4、文明施工生产,尊重当地民风习俗,广泛开展文明共建活动。
     5、诚信、正直。对公司各方面的工作,应主动通过正常途径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对有损企业形象等消极行为,应予以制止。
     6、在工作交往中,不索取或收受对方的酬金、礼品。
     7、工作中出现失误,应勇于承认错误,承担责任,不诿过于人。
     8、尊重客户、尊重同行;在与外商交往中,做到有利有节,不亢不卑。
     9、保守国家及企业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妥善保管文件、合同及内部资料。对公司资金状况、法律事务、市场营销策略、业务合同、员工薪酬、分红奖励等情况,除已公开通报的外,不得泄露。
     10、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向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妥善交待工作,处理好善后事宜。否则,由辞职者本人承担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
     三、日常行为守则:
     1、注重仪表整洁,着装大方得体,举止优雅文明,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现场作业员工要严格按业务规范要求执行。
     3、工作时间不串岗、不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上与工作学习无关的网站。
     4、文明办公,禁止在办公区域喧哗、打闹,自觉做到语言文明,和气待人。
     5、不在办公室接待因私来访亲友,不把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办公室,不把未成年人带入办公区。不乱扔纸屑、果皮,不随地吐痰。
     6、爱护公物。生产施工、办公设施要保持清洁并在固定位置摆放,如有移动应及时复位。
     7、下班时要整理好工作用具,摆放整齐。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窗户,检查电脑、电灯、电扇、空调等用电设备的电源是否关好,无遗留问题后,方可离去。
     8、厉行节约,节约用电、用水、用油等。办公用品费用核算到人;外出办事,住宿、交通等费用不超标。
     9、因事请假,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事后及时销假。短时间离开单位外出办事,要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说明。
     10、真实、认真填写本人档案或个人资料,并及时通报相应变更。

作为一名企业员工应如何遵守法律法规

4. 中国证券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守《公司法

     C         本题考查公司的知识。“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选C。    

5.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遵守哪些安全生产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安全生产规定:

(1)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5)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取得安全许可。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遵守哪些安全生产规定

6. 公司制定《员工手册》时,应当遵守怎样的规定

首先:员工手册的规定要守法化,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在制定劳动合同完成后,一定要请公司的法务人员,对其内容进行核查,排除违法违规内容。
其次:员工手册内容用语需要规范,例如“辞退”“除名”等内容,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可能会被判定带有一定贬低性,造成不必要的其他纠纷,这类用语,可以采用《劳动合同法》中的描述,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词汇最佳。其他词汇也要尽量使用法律条文和规范用语。
第三:不要使用含糊用语。例如“严重失职”和“重大损害”等词语,由于在最终发生法律纠纷时,这些词语过于模糊,不利于企业方进行辩解,所以最好能够将此类用语进行细分,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第四:尽量民主化,由于《员工手册》属于企业内部管理使用,因此在制定过程中尽量民主化,与员工进行讨论和对话来制定相关条款,虽然最终的制定权在企业,但是避免出现其他的法律纠纷。同时在制定完成后,对制定的《员工手册》进行公示,如果有条件可以发送员工电子邮箱要求回复或采用签字形式,确保员工对《员工手册》已经知晓。

7. 主板上市公司大股东所持限售股,其减持应遵守哪些规定?

主板上市公司大股东所持限售股,其减持应遵守以下规定: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2)应严格遵守股东股改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大股东所持限售股在符合相关规定和股东承诺的情况下才能解禁后
(3)此外,还应遵守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规定,即预计未来一个月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股份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主板上市公司大股东所持限售股,其减持应遵守哪些规定?

8. 企业会计在核算时,应当遵守哪些基本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地反映经济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有用性原则 
有用性原则是指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四)一致性原则 
一致性原则是指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这样才便于同一企业的不同会计期间的会计信息进行比较,从而对企业不同期间的经营管理成果有一个直观的了解。一致性原则并不否定企业在必要时对会计处理方法作适当变更。
(五)可比性原则
可比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只有遵循可比性原则,一个企业才可以同本行业的不同企业进行比较,了解自己在本行业中的地位,存在哪些优势和不足,从而制定出正确的发展战略。
另外需指明的一点是,一致性和可比性实际上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一致性原则解决的是同一企业纵向可比问题,而可比性原则解决的是企业之间横向可比的问题。
(六)及时行原则
及时行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保证会计信息与所反映的对象在时间上保持一致,以免使会计信息失去时效。
(七)清晰性原则 
清晰性原则是指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都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能清楚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来龙去脉及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清晰性原则,会计记录应准确清晰,账户对应关系明确,文字摘要清楚,数字金额准确,手续齐备,程序合理。 
(八)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取得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支付现金的责任,作为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及债权和债务的时间基础。
(九)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
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是指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配比。这一原则是以会计分期为前提的。当确定某一会计期间已经实现收入之后,就必须确定与该收入有关的已经发生了的费用,这样才能完整的反映特定时期的经营成果,从而有助于正确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
(十)实际成本原则
实际成本原则亦称历史成本原则,是指企业的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如有变动,除有特殊规定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按照此原则,企业的资产应以取得时所花费的实际成本作为入账和计价的基础。历史成本不仅是一切资产据以入账的基础,而且是其以后分摊转为费用的基础。
(十一)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是指在会计核算中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如果支出所带来得经济收益只与本会计年度有关,那么该项支出就是收益性支出。
(十二)谨慎性原则
谨慎性原则是指在有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出判断时,保持必要的谨慎,不抬高资产或收益,也不压低负债或费用。对于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应当加以合理估计。
(十三)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是指在选择会计方法和程序时,要考虑经济业务本身的性质和规模,根据特定经济业务对经济决策影响的大小来选择合适的会计方法和程序。重要性原则与会计信息成本效益直接相关。

扩展资料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确认的时间基础,即收入或费用是否计入某会计期间,不是以是否在该期间内收到或付出现金为标志,而是依据收入是否归属该期间的成果、费用是否由该期间负担来确定。
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权责发生制是一种记账基础,建立在该基础之上的会计模式可以正确的将收入与费用相配合,正确的计算损益。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比较复杂,但反映本期的收入和费用比较合理、真实,所以适用于企业。
收付实现制,也称现收现付制,是以款项是否实际收到或付出作为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标准。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处理基础,凡是本期实际收到的款项,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实现的收入,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凡是本期实际付出的款项,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负担的费用,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主要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核算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