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公式

2024-05-19 16:57

1. 个人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公式

奖金也要看是什么样的奖金.
如果是年终奖的话要按照工资的个税税率来计算.

假如你的月工资已经满 2000交过个税,则对年终奖的计算是
用 年终奖/12个月,然后用商来按九级累进税率找到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然后用  年终奖全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得出来的就是你的奖金了.如果你的12月份工资不足2000,则要和年终奖一并计算个税,比较复杂,可以给我发消息继续讨论.
如果是偶然所得的奖金,税率就是20% 

既然上面说了工资4500,又说奖金1500,摆明了没说是全年一次奖吗,你就直接并入到当月工资里来计算了.
应纳税所得额=4500+1500-2000=4000
税率是15%.速扣数 125
每月都有的奖金是要并入到当月按工资薪 金 来对待的.不是你税率没找到,是概念没搞清.

个人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公式

2. 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3.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

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

所说的特定行业,是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

所说的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计征方式,是指特定行业职工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预缴,自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

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工资、薪金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

(二)年终一次性奖金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根据当月不包括一次性奖金的工资薪金的高低,分成两种计算方法。

(1)若当月除了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3500元,则工资薪金和年终奖各自计税后加总。

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时,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税,不再扣除费用。

(2)若当月除了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3500元,将工资薪金和年终奖合并计税。

按合并后减除3500元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找出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然后按合并后减除3500元的余额,根据上述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税。

例:中国公民王先生2012年12月取得当月工薪收入4600元,同时取得当年的年终奖金28800元。计算当月份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解:

当月工资应纳税额=(4600-3500)×3%=33(元)

28800÷12=24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105。

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28800×10%-105=2775(元)

共计应扣缴个人所得税=33+2775=2808(元)

本方法的适用规定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4. 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1、工薪收入,全年应纳税额=(4000-3500)×3%×12=180(元)
2、财产租赁,应交个税=5000*(1-20%)*20%=800元;
3、保险赔款,免征个税;
4、稿费收入,应交个税=8000*(1-20%)*20%*(1-30%)=896元;
5、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个税;
6、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税;
7、c国取得利息收入,应交个税=4000*20%=800元,抵扣国外已交500元,应交=800-500=300元。
8、2012年共交个税2176元。

5.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按如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如下:1、法定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2、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

6.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一)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二)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税问题。(三)关于支付各种免税之外的保险金的征税方法——按“工资、薪金所得”。(四)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税问题。1.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计算。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3.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五)个人因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六)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七)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1.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7.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方式哪些呢?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方便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规范自行纳税申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情形的纳税人,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取得所得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本办法第二条第五项情形的纳税人,其纳税申报办法根据具体情形另行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所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本办法第二条第三项所称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第二章申报内容
第五条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应当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见附表1),并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同时报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纳税人的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方式哪些呢?

8. 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如何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