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大学怎么才能转专业2016

2024-05-11 03:35

1. 河北科技大学怎么才能转专业2016

教育部的规定,大学生进校后,符合条件的可转专业(系)。
   (一)申请转专业(系)的条件:在校本科生在完成大学一年级课程,进入二年级之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1、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2、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3、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成材,且参加学校的选拔,选拔合格者。(二)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1、新生入学未满一年者;2、二年级及以上者;3、各类委培,代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转专业者;4、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跨文、理科类别转专业者;5、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者;6、已办理试读手续者;7、曾转专业或转学者;8、专科升入本科者。

河北科技大学怎么才能转专业2016

2. 河北科技大学转专业

教育部的规定,大学生进校后,符合条件的可转专业(系)。
河北科技大学(Hebei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坐落于河北省会石家庄市,学校为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省部共建大学。


2013年11月,学校作为关键技术研究单位,与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申报的“航空复合材料构件自动铺丝头设备开发及应用”项目被列入“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魏景芳教授主持的“抗蚜转基因小麦新品种培育”课题2009年获得国家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的资助,尚振华教授主持的“非典型抗精神病药伊潘立酮的研究开发”2011年作为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子课题获立项支持。
魏景芳教授主持的“水稻耐盐新基因筛选、改造及转基因新品种培育”项目2012年获得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资助。

3. 河北科技大学转专业

教育部的规定,大学生进校后,符合条件的可转专业(系)。
河北科技大学(Hebei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坐落于河北省会石家庄市,学校为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省部共建大学。


2013年11月,学校作为关键技术研究单位,与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申报的“航空复合材料构件自动铺丝头设备开发及应用”项目被列入“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魏景芳教授主持的“抗蚜转基因小麦新品种培育”课题2009年获得国家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的资助,尚振华教授主持的“非典型抗精神病药伊潘立酮的研究开发”2011年作为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子课题获立项支持。
魏景芳教授主持的“水稻耐盐新基因筛选、改造及转基因新品种培育”项目2012年获得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资助。

河北科技大学转专业

4. 2020年河北工程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河北工程大学 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转专业分跨学院转专业和学院内转专业两种形式。
 
 
 
 第三条学生转专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第二章转专业的条件
 
 
 
 第四条学生转专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籍资格的二年级在校学生;
 
 
 
 2。在原专业学习期间,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10%)以内可申请学院内或跨学院转专业,平均学分绩点名列同年级同专业10%-15%(含15%)以内只可申请本学院转专业;
 
 
 
 3。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相关要求;
 
   
 
 
 
 
 
 4。学生入学后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验证明,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的;
 
 
 
 5。入学以来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高职专接本学生;
 
 
 
 2。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互转的学生;
 
 
 
 3。高考招生录取时属不同批次和类别(文科、理科)的;
 
 
 
 4。未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的;
 
 
 
 5。上级部门有明确规定的。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1次。
 
 
 
 第三章转专业学生的数量
 
 
 
 第七条各专业转出或接收转入学生的数量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该年级学生总数的15%以内,其中跨学院转出或转入学生的数量控制在该专业该年级学生总数的10%(含10%)以内。
 
 
 
 第四章转专业的办理程序
 
 
 
 第八条各学院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末将本学院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的学生人数、要求及面试考核方式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确定计划数,并向学生公布。
 
 
 
 第九条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于第三学期第一周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后,将符合转出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材料报送教务处。
 
 
 
 第十条教务处汇总各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方可参加转专业考试。
 
 
 
 第十一条转专业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于第三学期第二周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设大学英语和高等数学等课程。
 
 
 
 2。面试学生名单根据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的学生人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
 
 
 
 3。面试由转入学院组织。面试结果经教务处审核,并经主管校长批准于第三学期第三周公示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公示期为3天。
 
 
 
 第十二条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于公示期满后I周内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第十三条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取得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后方能毕业。
 
 
 
 第十四条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的公共必修课和专业课的成绩和学分,经转入学院确认并办理课程成绩确认手续后方生效。
 
 
 
 第十五条学生转专业后,需补修转入专业课程的学分达到12学分以上(含12学分)时,原则上应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十六条学生转专业后的在校修业年限(含休学),按照《 河北工程大学 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11级学生开始执行。
 
 
 
 第十八条本规定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5. 2018年河北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2018年河北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为了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的发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河北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河北大学学年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类)应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生自愿申请,学校择优办理。
   第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一年级本科生可申请转专业(类):
    
  
  (一)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行为且品德优良的;
  (二)第一学年结束应修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4.5(含4.5)以上(实行学年制的学生必修课平均成绩在90分及以上)的;
  (三)学习成绩在本专业(类)排名5%以内的。
   第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类):
  (一)经单独招生(含专接本)、提前批录取、招生时有特殊要求或特殊类型专业的;
  (二)按照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类别的划分,文科、理科、艺术类等互转的(文理兼招专业除外)。
   第四条 学院根据各专业教学条件、就业等情况,制订转专业(类)接收计划,经主管校长审批后,由教务处向学生公布。接收计划原则上按各专业(类)该年级学生人数的10%确定。
   第五条 转专业(类)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拟申请转专业(类)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河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类)申请表”,并提交第一学年学习成绩单,经所在学院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
  (二)根据各专业(类)接收计划,教务处对拟申请转专业(类)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拟录取名单。申请转专业(类)的`学生人数如超过拟转入专业(类)的接收计划人数,由教务处按学生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依次确定名单。
  (三)拟录取名单经主管校长审批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无异议,学校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四)转专业(类)工作结束,教务处向学生下发转专业(类)通知单,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转入手续。各学院教学秘书做好学生学籍材料的转出或接收工作。
   第六条 转专业(类)学生的学籍管理
  (一)转专业(类)的学生应当修完转入专业(类)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各类课程并取得规定学分方能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学士学位。
  (二)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类)一次,转专业(类)学生名单一经批准并正式公布后,学生不许申请转回。
  (三)转专业(类)手续办理过程中,申请转专业(类)的学生应参加原专业(类)的学习和其他一切活动。
  (四)学生转专业(类)前已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类)的课程内容一致,在学时、学分上高于或与其相同的,该课程成绩有效,记入学生成绩册;凡不符合转入专业(类)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其成绩作为任意选修课记入学生成绩册。
  (五)转专业(类)后,学生按转入专业(类)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8年河北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6. 2020年河北师范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教育部的规定,大学生进校后,符合条件的可转专业(系)。      (一)申请转专业(系)的条件:在校本科生在完成大学一年级课程,进入二年级之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1、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2、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3、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成材,且参加学校的选拔,选拔合格者。(二)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1、新生入学未满一年者;2、二年级及以上者;3、各类委培,代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转专业者;4、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跨文、理科类别转专业者;5、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者;6、已办理试读手续者;7、曾转专业或转学者;8、专科升入本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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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18年河北农业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2018年河北农业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根据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指导思想,以更好地因材施教、发挥学生的优势和专长为出发点,大学生进校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专业。大学期间本科学生有两次机会可以申请转专业,即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初和第三学年的第一学期初。专科学生只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初申请转专业。
 
 一、转专业的共同条件
 
 1.品学兼优,无违纪、受到处分等不良记录;
 
 2.所学课程成绩全部及格;
 
 3.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原则上转入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转入专业本批次招生数的15%。学校将根据教学资源容量、学院意见和就业形势等多种因素确定转出、转入人数。
 
 二、转专业的禁止条款
 
   
 
 1.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2.艺术类招生时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艺术类专业学生也不得转出;艺术类内部相关专业可否相互转专业由学院决定;
 
 3.对口招生者、单独招生者(含专接本)以及招生时有特殊要求或特殊类型专业的学生;
 
 4.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者;
 
 5.已办理试读手续和休学手续者;
 
 6.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的,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7.应予退学者;
 
 8.不得跨保定校区、渤海校区、秦皇岛校区转专业;
 
 9.不得跨文理科(文理科界限以高考招生为准)转专业。
 
 三、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初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
 
 1.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初转专业的条件
 
 达到以下条件中的一项条件即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1)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2)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如相关竞赛获得奖励、有发明创造等;
 
 (3)第一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的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位于前25%的学生;
 
 2.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初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
 
 (1)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的第一周至第三周;
 
 (2)教务处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收名额;
 
 (3)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接收学院可以对申请转入该学院的学生进行考核,由学院考核同意后报教务处;
 
 (4)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分别按申请人所申报专业凭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转入语言类专业应当进行笔试和口试;
 
 (5)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第三学年第一学期初转专业的条件
 
 为了适应就业市场的变化,第三学年第一学期初,平均学分绩在专业排名前20%的本科学生可以在专业类内(以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为准)申请转专业,按大类招生已经分专业的除外。专业差别较大的学生应随下一年级学习。
 
 五、学生转专业后相关问题的处理
 
 1.选课和课程的认定
 
 (1)学生转专业后,应当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学习相关课程。
 
 (2)在转入新专业前已经通过的课程中,凡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需由本人提出申请,转入学院批准后予以承认;凡不符合转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可由转入学院视课程性质和专业性质情况确定作为业务素质课或者公共选修课予以记载。专科学生在转入专业中没有学过的课程应随低年级学习。
 
 (3)凡课程名称相同但学时不同、课程性质不同的课程,已修课程学时比要求的学时多的,或本科与要求的学时相差折算不大于0.5学分、专科相差不超过8学时的成绩有效;本科相差大于0.5学分、专科大于8学时的需重新选修,相关课程的认定由转入学院和开课学院共同研究后认定。
 
 2.学生转专业后的毕业资格审核
 
 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应当执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以此作为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

2018年河北农业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8. 2018年河北工程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2018年河北工程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河北工程大学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转专业分跨学院转专业和学院内转专业两种形式。
 
 
 
 第三条学生转专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第二章转专业的条件
 
 
 
 第四条学生转专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籍资格的二年级在校学生;
 
 
 
 2。在原专业学习期间,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10%)以内可申请学院内或跨学院转专业,平均学分绩点名列同年级同专业10%-15%(含15%)以内只可申请本学院转专业;
 
 
 
 3。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相关要求;
 
   
 
 
 
 
 
 4。学生入学后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验证明,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的;
 
 
 
 5。入学以来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高职专接本学生;
 
 
 
 2。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互转的学生;
 
 
 
 3。高考招生录取时属不同批次和类别(文科、理科)的;
 
 
 
 4。未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的;
 
 
 
 5。上级部门有明确规定的。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1次。
 
 
 
 第三章转专业学生的数量
 
 
 
 第七条各专业转出或接收转入学生的数量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该年级学生总数的15%以内,其中跨学院转出或转入学生的数量控制在该专业该年级学生总数的.10%(含10%)以内。
 
 
 
 第四章转专业的办理程序
 
 
 
 第八条各学院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末将本学院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的学生人数、要求及面试考核方式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确定计划数,并向学生公布。
 
 
 
 第九条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于第三学期第一周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后,将符合转出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材料报送教务处。
 
 
 
 第十条教务处汇总各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方可参加转专业考试。
 
 
 
 第十一条转专业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于第三学期第二周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设大学英语和高等数学等课程。
 
 
 
 2。面试学生名单根据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的学生人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
 
 
 
 3。面试由转入学院组织。面试结果经教务处审核,并经主管校长批准于第三学期第三周公示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公示期为3天。
 
 
 
 第十二条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于公示期满后I周内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第十三条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取得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后方能毕业。
 
 
 
 第十四条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的公共必修课和专业课的成绩和学分,经转入学院确认并办理课程成绩确认手续后方生效。
 
 
 
 第十五条学生转专业后,需补修转入专业课程的学分达到12学分以上(含12学分)时,原则上应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十六条学生转专业后的在校修业年限(含休学),按照《河北工程大学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11级学生开始执行。
 
 
 
 第十八条本规定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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