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违背客户意愿买卖证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2024-05-16 17:16

1. 证券公司违背客户意愿买卖证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需要承担改正、罚款及赔偿客户损失的责任。根据《证券法》第210 条,证券公司违背客户的委托买卖证券、办理交易事项,或者违背客户的真实意思表示,办理交易以外的其他事项的,责令改正,处以1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罚款。给客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证券公司违背客户意愿买卖证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2. 证券公司,他未经客户委托,可以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吗

答:不能,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九条 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三)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四)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五)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六)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七)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证券公司诱导客户买卖股票造成损失是否需要赔偿

如果证券公司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消息诱导客户买卖股票造成损失,客户有证据证明此种情况的,可以要求证券公司赔偿损失。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五条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
(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六)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
(七)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
(八)操纵证券市场的其他手段。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券公司诱导客户买卖股票造成损失是否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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