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潜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2024-05-15 16:26

1. 股权收购潜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一)拟收购股权本身存在权利瑕疵
  收购行为的直接对象,就是出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如果出让方出让的股权存在权利瑕疵,将导致收购交易出现本质上的风险。通常情况下收购方也对出让方出让的股权做一定的调查核实,例如在收购前通过工商档案记录对出让股权查询。
  但是,在具体交易过程中,曾经出现股权有重大权利瑕疵,但在工商并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实际案例。
  因此,除工商档案查询外,还可以通过对目标公司内部文件查阅(如重大决策文件、利润分配凭证等)及向公司其他股东、高管调查等各种手段予以核实,并通过律师完善相应法律手续,锁定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最大程度的使真相浮出水面。
  (二)出让方原始出资行为存在瑕疵
  在股权收购后,收购方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出让方支付收购款,进而获取股权、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因为收购方不是目标公司的原始股东,有理论认为收购方并不应当承担目标公司在出资设立时的相关法律责任。因此,股权收购中,收购方往往对此类风险容易忽视。
  但是,根据《公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相关规定,如出让方存在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况,受让方有可能基于此种情况而与出让方承担连带责任。在股权收购中,受让方应当特别注意出让方是否全面履行完毕出资义务,同时可以通过就相关风险及责任分担与出让方进行明确的约定,以规避可能发生的风险。
  (三)主体资格瑕疵
  目标公司主体资格瑕疵主要是指目标公司因设立或存续期间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而导致其主体资格方面可能存在的障碍。如目标公司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不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设立行为或经营项目未经有权部门审批同意、其设立过程中有关资产评估、验资等不合法合规、目标公司未依法存续等。
  是否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是否存在其经营资质被吊销、其营业执照被吊销、目标公司被强制清算等情形均可能导致目标公司主体资格存在障碍。
  (四)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风险
  股权收购的常见动因之一,往往是处于直接经营目标公司资产税收成本过高的考虑而采用股权收购这一方式,进行变相的资产收购。在此种情况下,目标公司的主要资产及财产权利就成为收购方尤为关注的问题。
  对于目标公司财产所涉及的收购风险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目标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

股权收购潜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2. 股权收购潜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在股权收购中应注意下列风险:
风险一:拟收购股权本身存在权利瑕疵;
风险二:出让方原始出资行为存在瑕疵;
风险三:主体资格瑕疵;
风险四: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风险;
风险五:重大债权债务风险;
风险六: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风险;
风险七:税务、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风险;
风险八:劳动用工风险;
风险九:受让方控制力风险。
一、商铺转租需要注意的几个风险
商铺转租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以下几点:商铺转租的主体身份不真实或不具有相关条件;转让的期限是否在原租赁期限范围内;转租商铺是否存在效力瑕疵,是否可以进行转租;转让店在行政部门是否有历史遗留问题;转让店是否有违法违纪记录;其他风险等。
二、债券有风险吗
债券是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即使是政府发行的,债券也是有风险的。主要的风险有违约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变现能力风险,再投资风险,经营风险等。
所以,面对着债券投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风险,投资者在投资之前,应通过各种途径,充分了解和掌握各种信息。寻找风险产生的原因,然后制定风险管理的原则和策略,运用各种技巧和手段去规避风险、转嫁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力求获取最大收益。
一般来说,购买政府发行的债券的途径有:证券交易所、银行柜台、委托理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 股权收购中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股权收购常见法律风险:1、拟收购股权本身存在权利瑕疵;2、出让方原始出资行为存在瑕疵;3、主体资格瑕疵;4、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风险;5、重大债权债务风险;6、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风险;7、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收购中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4. 股权收购中会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风险一:出让方原始出资行为存在瑕疵
风险二:拟收购股权本身存在权利瑕疵
风险三:主体资格瑕疵
风险四: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风险
风险五:重大债权债务风险
风险六: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风险
风险七:税务、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风险
风险八:劳动用工风险
风险九:受让方控制力风险

5. 有哪些股权收购常见法律风险

股权收购存在如下几种常见法律风险:
1、拟收购股权本身存在权利瑕疵所带来的交易风险;
2、出让方原始出资行为存在瑕疵;
3、主体资格瑕疵;
4、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风险;
5、重大债权债务风险;
6、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风险;
7、其他。
一、瑕疵股权转让效力是什么意思
瑕疵股权转让的效力具体如下:
1、受让人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股东资格,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股权存在瑕疵的,应当对股东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原股东就转让部分丧失股东权利;
3、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二、中外合资企业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中外合资企业股权转让主要有以下操作程序:
1、收购目标的选择。
2、在起草有关法律文件之前,律师应该到拟收购目标公司注册地所在的工商登记部门查阅复印一下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初步了解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
3、起草、修改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或股权收购意向书,内容主要涉及独家谈判、保密约定、价格确定依据、违约责任等等。
4、对股权出让方、拟提供履约担保方、拟收购的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
5、起草、制定一整套的股权收购合同,并审查交易双方的内部授权文件、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连带履约担保协议、债务转移协议等等文件。
6、收购方律师应积极参与股权收购的谈判,对谈判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风险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7、收购方律师应协助办理权证变更等手续;完成股权收购所需的其他法律工作。
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
三、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有哪些
1、价值评估带来的风险;2、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的风险;3、委托代理带来的风险;4、退出过程中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如实填写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问卷,如实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哪些股权收购常见法律风险

6. 股权收购中会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股权收购中的风险有出让方原始出资行为存在瑕疵、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风险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收购应当进行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一、房屋买卖备案登记可以能对抗第三人吗
需要视情形而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可以办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目的是为了保障物权的实现。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房屋买卖时,如果买卖双方办理的备案登记是预告登记的,预告登记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对抗第三人。但如果预告登记失效后,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债权人可以起诉隐名股东吗
可以起诉隐名股东。隐名股东、显名股东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公示公信原则,显名股东应该对应负责的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承担,股权的登记股东与实际股东不符的,应以登记股东为准。善意的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显名股东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显名股东不得以隐名股东为实际股东予以对抗。
三、债务转移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债务转移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存在有效债务;
2、转移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3、形式要件,转让权利或者转让义务的,应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办理;
4、第三人必须与债务人就债务转移达成协议;
5、债务承担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7. 股权收购常见法律风险

股权收购常见法律风险:
拟收购股权本身存在权利瑕疵;
出让方原始出资行为存在瑕疵;
主体资格瑕疵;
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风险;
重大债权债务风险;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风险;
其他。
一、公司被收购后要解散吗
公司被收购后不一定要解散。当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破产;被强制解散的情况出现时才需要解散。
二、公司收购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法律风险
指交易双方在并购前隐瞒一些不利因素,待并购完成后给对方或目标公司造成不利后果。
现实中比较多的是被收购一方隐瞒一些影响交易谈判和价格的不利信息,比如对外担保、对外债务、应收账款实际无法收回等,等完成并购后,给目标公司埋下巨大潜伏债务,使得并购公司代价惨重。
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风险
作为为并购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律师要注意使并购中尽量不要违反法律规定,这突出的表现在信息披露、强制收购、程序合法、一致行动等方面导致收购失败。如在上市公司收购中,董事会没有就收购事宜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发表意见,或者独立董事没有单独发表意见,导致程序不合法。
反收购风险
由于有些并购并不是两相情愿,目标公司在面临敌意收购时,为了争夺公司控制权,董事会必然会采取一些反并购措施。有些反收购措施带有严重的自残性,过分关注管理层的利益,有的与法律冲突,在很大程度上危害了本公司股东的利益,导致并购两败俱伤。
认清并购可能产生的纠纷,分析其法律风险
公司并购产生的纠纷主要有:产权不明、主体不具备资格导致的纠纷;行政干预纠纷;利用并购进行欺诈的纠纷;员工安置纠纷等。

股权收购常见法律风险

8. 股权收购常见法律风险

股权收购存在如下几种常见法律风险:1、拟收购股权本身存在权利瑕疵所带来的交易风险;2、出让方原始出资行为存在瑕疵;3、主体资格瑕疵;4、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风险;5、重大债权债务风险;6、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风险;7、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