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的部门取消员工怎么办

2024-05-09 13:06

1. 用人单位的部门取消员工怎么办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的部门取消员工怎么办

2. 用人单位的部门取消员工怎么办麻烦告诉我

《劳动合同法》规定,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此规定,许多单位认为,部门取消所导致的岗位消失,应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企业不仅可以调岗还可以解除合同,这种理解是否正确呢?
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规定,所谓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形。由此可见,客观情况的界定应以“非主观因素”为标准,关于部门取消,得根据取消之原因界定,如企业合并、分立等,此类情形非企业主观方面原因造成,取消当属客观情况;而若是管理层单方决定取消部门,则应当理解为“企业自主管理”
范畴,不属于客观情况。

3. 公司关闭员工怎么办

我国破产法中有关于企业倒闭了员工怎么办的相关解决方法,一是对员工应得薪酬的规定,二是企业员工的去向安排问题。那下面小编就企业倒闭员工的处理问题做出相关的解答,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
企业倒闭员工怎么办
企业倒闭后给职工的路无非就是两条:分流和遣散;
分流的话,只是集团下属的公司倒闭,将部分职工分流到其他下属公司,很多职工会选择这条路,因为毕竟在企业呆了这么久,有的已然上了年纪,再出去折腾不起。而另外一部分会根据工龄以较低的遣散费解散回家,如果年轻人的话,更会选择后者,因为自己出去可以找份工作,从头开始,也或者可以自己创业,只不过一切都是从头再来,创业也不是那么容易。
企业也会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员工相应的补偿。
二、职工可以获得补偿的范围
根据《企业破产法》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与伤残补助是职工在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补助。抚恤费用即职工因工伤亡后其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你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具体包括: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补偿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补偿金。上述补偿金应当以法律及行政法规中规定的为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三、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四、补偿金按工龄计算:
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以上就是企业倒闭了员工怎么办的相关资料,现代企业的破产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每天都会有大大小小的企业申请破产,和企业破产有最密切关联的除了企业负责人还有企业的员工,所以,企业的员工应该学会如何去保护自己应有的权益,知道企业破产自己应得的补偿及去向。
延伸阅读:
分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有哪些?怎么算
公司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有哪些
国有企业破产职工补偿相关法律有哪些?

公司关闭员工怎么办

4. 公司分公司撤销员工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了,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公司具有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相应的分公司与职工之间订立劳动合同,形成合法的劳动关系,而该劳动关系也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4条终止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5. 部门注销员工怎么处理

部门注销,单位以此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如果员工因为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问题出现纠纷,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部门注销员工怎么处理

6. 公司解散一个部门员工怎么办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 企业破产法 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 劳动合同 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 合同订立 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 扶养 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7. 部门解散了,员工怎么办?


部门解散了,员工怎么办?

8. 公司解除员工怎么办

公司与员工解除合同赔偿的几种情况,希望您根据几种情况判断一下!
1,员工违反劳动法规,严重违反公司厂纪厂规,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可以没有任何补偿
2,员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上班工作,也无法胜任公司安排的其它岗位,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并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员工患重病或绝症的,公司应一次性支付医疗补助金,补助金额不低于经济补偿金的百分之百,(此规定是劳动部《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若干规定》)
3公司由于外迁,经济裁员,(需劳动部门批准),公司倒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且续订条件低于原合同,员工不愿续签的,以上解除合同需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为,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工龄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但最多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各种岗补,加班费等
4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标准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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