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补贴的介绍

2024-05-18 11:12

1. 出口补贴的介绍

出口补贴又称出口津贴 ,是一国政府为了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增加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在出口该商品时给予出口商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 。

出口补贴的介绍

2. 外贸公司政府补贴政策

有出口经营权的各类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者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除了国家规定的若干种货物和禁止出口的货物之外,可以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之后,持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九)提升传统外贸数字化水平。支持传统外贸企业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先进技术,加强研发设计,开展智能化、个性化、定制化生产。鼓励企业探索建设外贸新业态大数据实验室。引导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传统品牌价值。鼓励建设孵化机构和创新中心,支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到2025年,形成新业态驱动、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外贸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商务部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优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政策框架。完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动态调整机制,设置综合评价指标,更好发挥试点区域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各试点区域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吸纳更多内贸主体开展外贸,引导市场主体提高质量、改进技术、优化服务、培育品牌,提升产品竞争力,放大对周边产业的集聚和带动效应。到2025年,力争培育10家左右出口超千亿元人民币的内外贸一体化市场,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商务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提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市场采购贸易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源头可溯、风险可控、责任可究。继续执行好海关简化申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等试点政策,优化通关流程。扩大市场采购贸易预包装食品出口试点范围。对在市场采购贸易综合管理系统备案且可追溯交易真实性的市场采购贸易收入,引导银行提供更为便捷的金融服务。(商务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出口补贴的分类

“乌拉圭回合”达成“补贴与反补贴协议”又把名目繁多的补贴措施分为三大类:1、被禁止使用的补贴措施,即对进口替代品或出口品在生产、销售环节,直接间接提供的补贴。它直接扭曲进出口贸易,或严重损害别国经济利益。2、允许使用,但可提出反对申诉的补贴措施。它可在一定范围实施,但如在实施中对其他缔约国贸易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产生严重歧视性影响时,受损的缔约方可以向实施补贴的缔约方提出反对,或提起申诉。3、不可申诉的补贴措施。它一般具有普遍适应性和发展经济的必要性,不会受到其他缔约方的反对或引起反措施。世界贸易组织中的《补贴与反补贴协议》将出口补贴分为禁止性补贴、可申诉补贴和不可申诉补贴三种。禁止性补贴是不允许成员政府实施的补贴,如果实施,有关利益方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可申诉补贴指一成员所使用的各种补贴如果对其他成员国内的工业造成损害,或者使其他成员利益受损时,该补贴行为可被诉诸争端解决;不可申诉补贴即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不大,不可被诉诸争端解决,但需要及时通知成员。实施不可申诉补贴的主要目的是对某些地区的发展给予支持,或对研究与开发、环境保护及就业调整提供的援助等。补贴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利用为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成为国际贸易中的非关税壁垒。在国内行政法律制度上,授予利益的行政行为不会构成违法受到追究,但在国际贸易中对国内相关人的利益行为可能构成对其他成员方贸易商的不利,补贴可以影响国际市场的货物流向,补贴经常被作为刺激出口或限制进口的一种手段。

出口补贴的分类

4. 进出口政策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

5. 外贸出口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1)退还或减免出口商品所缴纳的国内税。如免征销售税、消费税、增殖税和盈利税等,以减轻他们业务经营费用。(2)暂时免税进口。如果某些进口货不是为本国消费,而是经过改制、修理或加工以后再出口时,允许其暂时免税进口。出口补贴通常这种待遇仅仅给予进口原料或半制成品,以降低制成品的成本,提高出口商品的竞争能力。(3)退还进口税。即进口原料或半制成品,在加工为制成品后出口时,退还已缴纳的进口税。(4)免征出口税。目前许多国家对出口一般都免税,但对某些商品仍征收出口税。出口补贴在世界市场商品价格下跌时,往往取消某些商品的出口税,出口补贴以提高商品竞争能力。此外,一些国家还对出口商品实行延期付税、减低运费、出口补贴提供低息贷款和复汇率等,以鼓励商品的出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五十三条 国家通过进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出口退税及其他促进对外贸易的方式,发展对外贸易。

外贸出口补贴政策

6. 出口补贴的基本形式

 间接补贴是指政府对某些商品的出口给予财政上的优惠。如退还或减免出口商品所缴纳的销售税、消费税、增值税、所得税等国内税,对进口原料或半制成品加工再出口给予暂时免税或退还已缴纳的进口税,免征出口税,对出口商品实行延期付税、减低运费、提供低息贷款、实行优惠汇率以及对企业开拓出口市场提供补贴等。其目的仍然在于降低商品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

7. 关税和出口补贴对贸易条件的影响

都是一种贸易保护政策,关税是为了保护国内进口竞争部门,而出口补贴是为了鼓励出口部门,都是为了本国的发展。关税会提高相对价格,使本国贸易条件改善,福利水平提高,而出口补贴会使本国贸易条件恶化,福利水平下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十六条下列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减征或者免征关税:(一)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二)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三)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四)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五)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第五十七条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有特定用途的进出口货物,可以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特定减税或者免税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依照前款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关税进口的货物,只能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特定用途,未经海关核准并补缴关税,不得移作他用。第五十八条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范围以外的临时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由国务院决定。第五十九条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口或者暂时出口的货物,以及特准进口的保税货物,在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后,准予暂时免纳关税。

关税和出口补贴对贸易条件的影响

8. 出口补贴的国家产品

共有25个WTO成员对428种农产品使用出口补贴(括号内是补贴产品品种数量)。包括:澳大利亚、巴西、保加利亚、加拿大、哥伦比亚、塞普路斯、捷克、欧盟、匈牙利、冰岛、印度尼西亚、以色列、墨西哥、新西兰、挪威、巴拿马、波兰、罗马尼亚、斯洛伐克、南非、瑞士、土耳其、乌拉圭、美国、委内瑞拉。欧盟的补贴几乎涉及到所有产品分类:南非、土耳其次之,东欧国家的补贴范围也较广;从出口补贴使用的分布上看,使用国家较多的产品依次包括:水果和蔬菜、其他奶产品、牛肉、禽肉、粗粮、其他农产品、蔬菜油、乳璐、糖、小麦和面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