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问题

2024-05-09 09:02

1. 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问题

是的!简而言之,就是这么个意思!通常的定义是:银行将不具有或者缺乏流动性的资产,打包发行成具有较高流动性的证券类产品。
但是,出售对象不局限于公众,通常公众的所占的比例也不高,其实都是相关的金融机构,比如其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养老退休基金等等。公众一般都是通过认购基金份额才能参与。
出售的资产,也就是标的物,也不仅仅局限于信贷资产,银行常见的资产包,通常是不良贷款,信用卡逾期欠款,房地产贷款。。。。
百度百科里有!可以看看。简单了解。
如果想从事这个行业,门槛较高。作为创新类金融衍生业务,始终处在金融创新与监管的猫鼠游戏中。
资产的过度交易,过度的杠杆,这正是前几年美国次贷危机的根源。

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问题

2. 怎么理解信贷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只要是面向全国三线以上城市,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实业或者物业,一般都是3亿起的大项目,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将银行的信贷业务、贷款业务转变为资本市场可交易的证券产品,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将银行信贷资产卖出,让银行获得更多的信贷空间,分散了信贷业务的风险,有利于控制银行的不良贷款。
信贷资产证券化带来的好处不久前,银监会对27家银行下发了准许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牌照,将信贷资产证券化从原来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进一步下放权力,促进业务开展,此举有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国民创业、从而促进人们经济收入增多。从2005年,信贷资产证券化开始试点;2007、2008年的全球金融次贷危机爆发,信贷资金证券化被迫停止;去年,信贷资产证券化规模在重启后,由185亿暴增至2825亿。
今年,中国牛市重新回归,证监会、银监会积极推进信贷证券化备案制。目前,中国经济增长速度逐渐放缓,中国经济面临转型问题,而中国经济中融资成本偏高是一直存在的问题,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手段盘活存量资金,让市场资金的流动性增强。
信贷资产证券化可能出现的局面信贷资产证券化注册制距离越来越近了,但是不少专家对此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信贷资产证券化看上去固然美好,但是未来市场需求未可知。尽管股市暴涨暴跌、风险加剧,但是人们青睐股市而不热衷债券的趋势一直存在,预计信贷证券的收益率在6%左右,这无法吸引投资者的购买。目前,我国正处于利率下降通道中,实体经济不振,优质资产项目缺乏导致银行存贷款比承压,贷款利率与证券产品发行利率之间差额有限,因此产品的盈利空间受限也会影响银行开展业务的意愿。
总之,我国在新型资本市场,在金融资本运作上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对于增加我国的金融投资产品,帮助金融资本扩张有重要意义。最近几年,人们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经济财富逐渐累积,在房价回归理性的情况下,人们投资理财意愿逐渐强烈,银行、证券、基金等投资理财市场将不断打开,人们需要多元化的资产配置形式,分散投资风险获得稳步收益,未来几年金融资产需求将大幅上升。

3. 怎么理解信贷资产证券化

信贷资产又称为信贷业务或贷款业务。信贷在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中是最主要的业务,我国的商业银行约占到80%。这类资产风险较大,资产收益较高;
信用贷款是指银行完全凭借客户而无须提供担保品而发放的贷款,银行信贷资产是指银行发放的各种贷款以及应收账款,通常包括住房抵押贷款、商用房抵押贷款、工商业贷款、汽车贷款以及应收账款等。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银行将其缺乏流动性但在未来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的现金流量的信贷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的风险和收益进行分离和重组形成资产池,进而转换为在资本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据以融资的过程。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风险表现形式
1、信用风险
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信用风险首先出自形成ABS的基础资产的质量情况,一旦原始资产发生违约等信用问题,将直接引起整个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违约风险。此外,信贷资产证券化涉及多方主体,包括债务人、银行、SPV、信用增级机构、投资人等,每一方都有自身独特的风险,因此当有任何一方出现违约等信用问题,都会迅速传递。
2、定价风险
在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能否合理的定价将直接决定证券是否能够成功发行,以及覆盖所蕴涵的风险。但信贷资产证券化因其自身产品结构的复杂性决定了为其准确定价将更依赖于精确的计算处理和技术支持,当其中任何一个变量计算不准确或考虑不周全都将带来定价风险。
3、市场风险
信贷资产证券化必须完成在市场上的交易才能推动整个产品价值的正常实现。目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相对较小,投资者认知程度不足,投资主体有限,一旦发售的产品无法实现流动,就会导致证券价格下跌,进而造成经济损失,产生市场风险。
4、操作风险
由于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链条复杂,涉及的中间机构较多,技术要求复杂,这使得中间任何一个环节一旦存在漏洞,就有可能发生相应的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二、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较大的原因
1、基础资产复杂
由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本身的业务特性,其资产池中涵盖的基础资产内容极其丰富,具有资金量大、所牵涉的地区分布、行业的跨度大、基础资产担保形式多样化等特点,这些都导致了其基础资产的复杂性,进而带来了更多样的风险。
2、信用评级水平不够
资产证券化证券只有经过专业的评级机构进行评级后才能进行交易,投资者也是根据专业的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进行投资,而目前,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与之相配套的评级技术也远远不能跟上需求,缺乏专业的评级机构、完整的评级体系、缺乏操作经验和人才经验,这就导致了我国的评级还存在很多漏洞和不足,盲目借鉴国外的经验,缺乏本国实际市场情况的参考,而且现今的评级报告中大多是定性分析,很少有大量真实信息基础上分析出的定量结果,因而对风险的评估结果缺乏准确性和精确性,投资者也不能据此对产品存在的风险进行准确的评估和判断。因而不能为投资者提供较好的参考,带来了很大一部分风险,同时也阻碍着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快速发展。
3、信息披露存在不足
由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产品的特殊性,银行与贷款者签订的保密协议决定了商业银行不能对外分享客户信息,这就导致信息披露不完整,无法完整、准确的满足市场对信息披露的需求;另一方面,由于信用评价体系的不完善,也使得信息披露不足,这都会影响投资者对产品的判断,进而带来很大的风险。
4、中介机构服务质量不高
中介机构在信贷资产证券化打包、评级、发售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时间短,配套设施、中介机构都发展不成熟,如资产评估机构还没有成熟的评估体系、标准和制度,因而也就无法准确评估产品,信用评级可靠性和可信性都不高,再加上投资者对资产评估机构认可度也较低,这些都带来了风险。
5、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法规,仅有的一些政策也只是公告、意见等,并没有统一权威的法律规定,这就极大的影响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规范性发展,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隐患。

怎么理解信贷资产证券化

4.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原理是什么

金融机构将大量规模很小的抵押贷款聚集成一个组合,划分为若干标准化的金额,并将对这些利息和本金的要求当作证券销售给第三方。这就使原本不流通的资产变成可流通性的证券。
例如:某银行甲贷出许多住房贷款,经过组合,甲向公众卖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甲卖出证券,从公众那里收回了贷款),到期,购买证券的公众(投资者)得到甲从借款方得到转交的本和息;甲银行由于为借款方和投资方服务,得到服务费用。
在美国,有的抵押贷款证券向购买者提供所有权;有的抵押贷款证券向购买者提供债权。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过程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过程包括资产池的组建,交易结构的安排和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Secrities,
简称ABS)的发行,以及发行后管理等环节。
通过上述过程,信贷资产的形态发生了转化,从原始的诸多离散贷款形式,转化为系列化的证券形式。也就是说,证券化的过程可以描述为:银行将贷款进行组合打包,并切割为证券出售。这样,通过贷款的组合能有效分散单个贷款的特定风险;将贷款包拆细为标准化的证券,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结构划分,能满足不同的投资需求。
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一般是由发起人将信贷资产转移给一个特殊目的实体(SpecialPrposeVehicle,简称SPV
),再由该特殊目的实体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根据SPV构成的不同形式,可分为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PrposeCompany,简称SPC)、
特殊目的信托(SpecialPrposeTrst,简称SPT
),以及基金或理财计划等类型。根据我国的法律和政策情况,采用信托模式是目前国内信贷资产证券化较为可行的模式。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目标是通过一定的法律结构安排将信贷资产转化为可交易的证券,确定证券化各参与方的法律地位、风险和权益。就开行而言,要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目标:
1、法律要求。实现有限追索,即ABS投资者的追索权仅限于被证券化的资产及该资产相关的权益,而与发起人(开行)和发行人(信托公司)无关;实现风险隔离,即被证券化的资产与发起人(开行)和发行人(信托公司)的其他资产的风险相隔离。
2、会计要求。实现表外证券化,符合国际会计准则IAS39R关于资产终止确认的标准,即满足风险、收益和控制权的实质转移,从而将被证券化的信贷资产移出发起人(开行)的资产负债表外。
3、市场要求。实现ABS的公募发行与流通,符合有关证券公开发行与上市的法规和监管要求,切合市场需求并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述目标,我们提出了交易结构设计的基本思路,如下图所示:
该交易结构的核心是利用信托财产独立性的法律特征,开行将信贷资产设立他益信托,通过信托公司发行代表受益权份额的ABS指定信托财产的受益人,从而在法律上实现风险隔离和有限追索,并且符合国际会计准则IAS39R关于资产终止确认的标准,实现表外证券化。具体的交易关系如下图所示:
信贷资产证券化
在初始阶段,我们从存量的信贷资产入手,选择证券化的资产池。今后还可以考虑增量信贷资产与证券化的结合,即从证券化的目标出发,来评审发放新增贷款,构建增量资产池。在发放之日同时实现证券化的操作。这样,就能实现客户与市场的直接对接,不占用银行的信贷额度,解决存量资源对于不同管理资产渠道的供给矛盾,迅速做大表外管理资产的规模。

5. 求答,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优点以及例子

一般来讲,银行信贷资产是指银行发放的各种贷款以及应收账款,通常包括住房抵押贷款、商用房抵押贷款、工商业贷款、汽车贷款以及应收账款等。按资产质量划分可分为高质量(根据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曹凤歧教授的观点:高质量资产是一种能在未来产生可预测的稳定现金流,有持续一定时期的较低比例的托欠违约率、低损失率的历史记录的资产)和低质量信贷资产(通常指的是银行不良资产)。所谓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银行将其缺乏流动性但在未来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的现金流量的信贷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的风险和收益进行分离和重组形成资产池,进而转换为在资本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据以融资的过程。

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发行过程涉及众多参与者。主要有借款人、发起人(银行)、特殊目的载体(SPV)、受托人、服务商、信用评级机构、担保机构、投资银行、投资者。一般来讲,其基本运作流程如下:

银行首先向央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一方面将其信贷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载体,由特殊目的载体发行ABS(资产支持证券),经投资银行承销卖给投资者,然后投资银行将发行收入转让给特殊目的载体,特殊目的载体按与银行签订合同中的资产出售价格转让给银行;另一方面,银行委托服务商向借款人收回本息,经受托人将本息偿还给投资者。

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主要有以下几个优点:1、增强流动性,提高资产收益率。银行的资金来源以短期存款为主,而资金的运用则很多投向长期贷款。这种“借短贷长”的资产/负债不匹配的风险会使银行陷入流动性不足的困境。而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可将流动性不足的长期资产提前变现,可以加快信贷资产周转的速度,提高资产的收益率。2、银行可以利用结构金融工具来创建所需的投资结构,推进投资组合管理实践,有效改善银行财务管理,促进我国银行业从过去的市场占有率经营方式向风险管理方式转变,建立一个高效的金融体系。3、可以盘活许多银行不良资产,完成企业的低成本融资,加快处理不良资产的速度,提高资产处置效率。下面我从博弈论的角度通过分析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来探讨它的效率问题。

求答,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优点以及例子

6. 请哪位学习金融的大侠详细的解释一下:“信贷资产证券化”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国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给予如下解答
 资产证券化是指发起人将缺乏流动性、但又可以产生稳定可预见未来现金收入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即基础资产),出售给特定的发行人,或者将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的一种金融工具或权利凭证(即资产支持证券),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变现该资产支持证券的一种结构性融资手段。


 


资产证券化我理解就是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把他证券化进行出售,信贷资产是可以产生现金流的,把它们进行证券化。
如仍有疑问,欢迎向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7. 信贷资产证券化概念以及发展模式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把欠流动性但有未来现金流的信贷资产(如银行的贷款、企业的应收帐款等)经过重组形成资产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
 
 从广义上来讲,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以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包括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消费信贷、信用卡帐款、企业贷款等信贷资产的证券化;而开行所讲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一个狭义的概念,即针对企业贷款的证券化。
 
 2005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发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将信贷资产证券化明确定义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中国银监会于同年11月发布了《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国家税务总局等机构也出台了与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的法规。
 
 银行的信贷资产是具有一定数额的价值并具有生息特性的货币资产,因此也具备了转化为证券化金融工具的可能性。在银行的实际业务活动中,常常有存款期限短而贷款期限长或资产业务扩张需求快于负债业务提供的可能性等种种情况,这样就产生了银行的流动性安排和资产负债管理等新业务需求。
 
 发展模式
 
 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发达市场国家特别是美国出现了一种信贷资产证券化趋势,其一般做法是:银行(亦称原始权益人)把一组欲转换成流动性的资产直接或间接地组成资产集合(亦称资产池),然后进行标准化(即拆细)、证券化向市场出售。
 
 中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始于2005年,此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银行,发行了多款信贷支持类证券。随着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中国内地信贷资产证券化陷入停滞。2012年中国重启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
 
 2013年11月18日,国家开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2013年第一期开元铁路专项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本期资产支持证券仅分为一档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总额为80亿元。本期证券是2013年8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中首单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基础资产池为国家开发银行向中国铁路总公司发放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从全球情况看,信贷资产证券化目前有代表性的模式大致有三种:一是美国模式,也称表外业务模式,二是欧洲模式,亦称表内业务模式,三是澳大利亚模式也称准表外模式。这三种模式的主要区别是已证券化资产是否脱离原始权益人的资产负债表,资产证券化活动是直接操作还是通过一定的载体或中介进行。
 
 今年5月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CLO市场提前入夏,仅5月一个月内就发行了总额为284.8亿元的CLO,创下历史最高纪录,一直以来,CLO市场的叫好不叫座状态有所改善。
 
 “与之前互抬轿子的情况不太相同,已经有出现较多自主投资者;而且鉴于利率下行空间有限,发行主体对当前的发行价格也比较认可,CLO发行赶场明显。”一位投行人士表示。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2年9月份资产证券化试点重启以来,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已经超过1000亿元。
 
 CLO发行赶场
 
 2012年资产证券化试点重启以来一直没能突破“叫好不叫做”,甚至有人认为是监管机构的“一厢情愿”,因为试点资产质量较高,发行人证券化出表动力不足;另外,收益率并不具有竞争力,投资人兴趣也不高。
 
 但5月份CLO的发行却明显有“赶场”的意味儿。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统计,5月份总计发行284.8亿元CLO产品,创出中国CLO历史上的单月发行最高纪录。

信贷资产证券化概念以及发展模式

8. 信贷资产证券化概念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原本不流通的金融资产转换成为可流通资本市场证券的过程。形式、种类很多,其中抵押贷款证券是证券化的最普遍形式。接下来请欣赏我给大家网络收集整理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概念。
         信贷资产证券化概念         2005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发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将信贷资产证券化明确定义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中国银监会于同年11月发布了《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国家税务总局等机构也出台了与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的法规。
         银行的信贷资产是具有一定数额的价值并具有生息特性的货币资产,因此也具备了转化为证券化金融工具的可能性。在银行的实际业务活动中,常常有存款期限短而贷款期限长或资产业务扩张需求快于负债业务提供的可能性等种种情况,这样就产生了银行的流动性安排和资产负债管理等新业务需求。
         2015年1月,银监会近日已下发《关于中信银行等27家银行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的批复》,27家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获得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主体资格。
         业内人士认为,该文件的下发标志着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制的实质性启动,即获得开办资格的机构不再走原有单笔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审批流程,只需在产品发行前进行备案登记即可。
         虽然此次已有27家银行获得业务资格,但包括发行大户国开行在内的政策性银行和国有大行均缺席。此次27家获得资格的银行中大部分已在去年发行过资产证券化产品,这27家银行全部为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是由主管上述两类银行的银监会银行二部主导批复的。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外资行等机构的相关业务资格,将由对应的主管部门批复发布。
         按照银监会此前发布的《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登记工作流程的通知》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证券化产品前需进行备案登记,已备案产品需在3个月内完成发行,3个月内未完成发行的须重新备案。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模式         传统的融资模式包括直接融资模式和间接融资模式两大类,而资产证券化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种创新的融资模式。
         直接融资是借款人发行债券给投资者,从而直接获取资金的融资形式。该模式对借款人而言减少了交易环节,直接面向市场,能降低融资成本或在无法获得贷款的情况下获得融资,但是对投资者而言风险较大,对于风险的评审和管理主要依赖于借款人本身。间接融资是通过银行作为信用中介的一种融资方式,即投资人存款于银行,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在此过程中,银行负责对于贷款项目的评审和贷后管理,并承担贷款违约的信用风险。该模式的资金募集成本低,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小,但银行集中了大量的风险。信贷资产证券化是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再将这部分贷款转化为资产支持证券出售给投资者。在这种模式下,银行不承担贷款的信用风险,而是由投资者承担,银行负责贷款的评审和贷后管理,这样就能将银行的信贷管理能力和市场的风险承担能力充分结合起来,提高融资的效率。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1、落实"国九条",丰富资本市场投资品种。《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明确提出:"加大风险较低的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的开发力度,为投资者提供储蓄替代型证券投资品种,积极探索并开发资产证券化品种"。开行将优质的中长期基础设施贷款进行证券化,形成一种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产品,为投资者提供了参与国家重大"两基一支"项目建设的渠道,分享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收益。
         2、提高直接融资比例 ,优化金融市场的融资结构。我国的金融体系中银行贷款所占比重过高,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将贷款转化为证券的形式向市场直接再融资,从而分散银行体系的信贷风险,优化金融市场的融资结构。
         3、实现信贷体系与证券市场的对接,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可实现信贷体系和证券市场的融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价格发现功能和监督约束机制,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