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连续亏损两年是否摘牌

2024-05-16 13:11

1. 上市公司连续亏损两年是否摘牌

一、上市公司连续亏损两年不会被摘牌,但是会有退市警告,交易所会对公司股票进行ST处理。二、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1、交易所可以自其公布第三年度报告之日起,对其实施停牌,做出是否暂停上市决定。     2、公司暂停上市后45日内允许其申请为期一年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第一个会计年度盈利的,公司在公布年报后将被允许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3、该公司如没有提出宽限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抑或宽限期内未公布年报和恢复上市申请未获批准的,将被终止上市。     (1)退市制度主要为了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避免出现以次充好的情况。 (2)可以让市场机制发挥优胜劣汰的调节作用,让市场的秩序得到稳定,投资者投资回归到理性。 (3)上市公司如果规避退市,进行内幕交易,那么对于投资者来说损失将会是惨重的。好的退市制度,才是维系市场健康发展的保证。 三、如果PT公司能够扭亏为盈,可以申请恢复上市。 拓展资料 一、怎么看公司盈利还是亏损 通过财务报表里分析资负债情况,查看利润表是否盈利,现金流量是否增加。     1、查看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查看所有者权益是否有增加,所有者权益增加股价有望上涨。 另外可以查看应收账款或存货等,应收账款过多,会有信用影响;如果企业要靠变卖存货才有盈利,那么公司后市不被看好。 2、查看利润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反应日常经营能力,正数说明盈利,负数说明亏损。利润表要与过去做对比。 3、查看公司的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占现金总流入比重大的企业,经营状况较好,财务风险较低,现金流入结构较为合理。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越大,企业面临的偿债压力也越大。 如果上市公司年报亏损的原因? 1、计提商誉造成的亏损 如果上市公司年报亏损,不是因为正常的经营活动不佳而造成的亏损,而是因为计提商誉造成的亏损,那么上市公司的未来还是有希望的,利润可能会重新回到正增长的轨道。 2、连续亏损 如果一家上市公司年报连续亏损,那么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会暂停上市或退市。 3、突发性情况造成的亏损 一些上市公司年报亏损,是突发性情况造成的,未来不一定会经常出现,日常经营会正常持续,那么还是有投资机会的。

上市公司连续亏损两年是否摘牌

2. 股票连续几年亏损变st

两年。根据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亏损2年,其发行的股票会加上“st”,以提醒投资人该只股票被“进行特别处理”。如果股票连续亏损三年,那么,股票名称前会加上“*st”,进行退市预警,投资需谨慎。对于新手投资人来说,最好不要买st股票和*st股票,因为这类股票投资风险大,且一旦退市脱手比较麻烦,也会有亏损。【拓展资料】一、ST股票,意即“特别处理”的股票。该政策针对的对象是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的。1998年4月22日,沪深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由于“特别处理”,在简称前冠以“ST”,因此这类股票称为ST股。二、如果哪只股票的名字前加上ST, 就是给市场一个警示,该股票存在投资风险,一个警告作用,但这种股票风险大收益也大,如果加上*ST那么就是该股票有退市风险,希望警惕的意思,具体就是在4月左右,公司向证监会交的财务报表,连续3年亏损,就有退市的风险。三、1998年4月22日,沪深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并在简称前冠以“ST”,因此这类股票称为ST股。所谓“财务状况异常”是指以下几种情况:(一)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也就是说,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别处理。(三)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产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 ,低于注册资本。(五)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六)经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

3. 新规2年连续亏损必须st吗

不是,退市新规规定:上市公司净利润亏损并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时将被ST(取消了两年亏损的要求),若连续两年净利润亏损并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直接退市,取消恢复上市环节。要注意ST股票涨跌幅限制为5%,因为ST股票相对来说风险较大,所以涨跌幅度比其他股票要小,创业板ST股涨跌幅限制为20%,一般不建议投资者操作ST股票。【拓展资料】ST是指境内上市公司被进行特别处理的股票,也是退市风险警示。ST股是指境内上市公司经营连续两年亏损,被进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股票。ST股票沪深证券交易所在1998年4月22日宣布,根据1998年实施的股票上市规则,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1998年4月22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和其他财务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其中异常主要指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经审计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期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财务状况异常指: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股东权益为负值;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即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3.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低于注册资本;5.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一个会计年度亏损。

新规2年连续亏损必须st吗

4. *st公司与暂停上市的都是连续三年亏损?有什么区别

*st公司与暂停上市的原因都包括连续三年亏损,两者有2点不同:
一、两者的概述不同:
1、*st公司的概述:1998年4月22日,沪深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由于“特别处理”,在简称前冠以“ST”,因此这类股票称为ST股。
2、暂停上市的概述:指已上市公司若出现法定原因,应依法暂时停止其发行的上市股票或公司债券的交易。
二、两者的基本情况:
1、*st公司的基本情况:
(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也就是说,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别处理。
(3)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产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 ,低于注册资本。
(5)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
(6)经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
2、暂停上市的基本情况: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暂停上市的公司,应当由证券交易所决定其何时及在何种条件下恢复上市。

扩展资料:
*st公司股票的交易规则:
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涨幅5%,跌幅5%。
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钢管”。
3、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经过审计。由于对ST股票实行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庄家的刻意炒作。投资者对于特别处理的股票也要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经营性亏损,那么在短期内很难通过加强管理扭亏为盈。
有些ST股是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的亏损,或者有些ST股正在进行资产重组,则这些股票往往潜力巨大。需要指出,特别处理并不是对上市公司处罚,而只是对上市公司所处状况一种客观揭示,其目的在于向投资者提示其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要进行理性投资,如果公司异常状况消除,就能恢复正常交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ST股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暂停上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ST(股票上市规则)

5. 企业节税方式有哪些?如何节税

节税的几种方法: 
(一)固定资产折旧与税收规避 
折旧费用提取比例和期限不同,影响所得税课征的多寡和课征时间。据此,公司可选择适当的折旧政策达到节税的目的。一是利用延长折旧年限而产生的时间差进行节税,如假定一企业的设备开始折旧年度与公司开始获利年度一致,前二年免缴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为达到节税的目的,可以利用延长折旧期引起的时间差减轻税负。二是利用缩短折旧年限而产生的时间差进行节税。这种方法适用于处于成熟期的盈利企业。 
(二)用收买亏损公司的方法进行节税 
税法中规定亏损准予结转,有盈利的企业收买有累积亏损的注册公司,通过合并或其他方法,将利润转移到亏损公司账上。这表面上是冲抵亏损,实质是隐蔽了利润,减小了所得税的税收负担。也可以改变亏损公司的经营业务,使它和本公司经营同样有利润的业务,利用其累积亏损抵消将来的利润,同样也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三)利用税收优惠进行节税 
国家在颁布每个税种时,都规定了税收的减免,企业可以从纳税人的身份、设立地点、投资方向等方面考虑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比如,我国为吸
引外资、引进技术,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通过洽谈合资、引资、改制等一系列方式,实现由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经营模式过渡,不失为一种获取享受更多减税、免税的好办法。内资企业若与外商合资办新企业则可以从获利年度起享有“两免三减半”的优惠。在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区、“老、少、边、穷”地区投资都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利用这些优惠政策去投资,可达到节税的目的。 
再如,我国现阶段鼓励接收下岗职工。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免税期满后,当年所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另外,安排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员也可达到节税的目的。 
(四)选择适当的组织结构形式节税 
企业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壮大,面临着设立分支机构的选择。分支机构的设立有分公司和子公司两种选择,两者在税收上是截然不同的。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业务活动、财务由总公司控制,一切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其利润上缴总公司,由总公司汇总后统一纳税。而子公司是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单独纳税,公司不直接对它负法律责任。例如,一企业在某个高新技术开发区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如果预测其分支机构在一段时间内亏损,应设立分公司,这样就可以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反,如果预测盈利,就要设立子公司来享受国家对高新技术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节税方式有哪些?如何节税

6. 上市公司连续亏损几年变st

上市公司连续亏损二年或三年变st。ST股票:1998年4月22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和其他财务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英文为specialtreatment,缩写为“ST”)。财务状况异常一般是指: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股东权益为负值,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即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3、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低于注册资本;5、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一个会计年度亏损;6、经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股票的名字加上st就是给股民一个警告,该股票存在投资风险,一个警告作用,但这种股票风险大收益也大,如果加上*ST那么就是该股票有退市风险,希望警惕的意思,具体就是在4月左右,公司向证监会交的财务报表,连续3年亏损,就有退市的风险,一般5月没有被退市的股票可以参与一下,收益和风险是成正比的。基本分类如下: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特别处理。S*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还没有完成股改。S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特别处理+还没有完成股改。

7. 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会被st吗?

不会以下情况会被交易所标以“*ST”标示: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后,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处于股票恢复上市交易日至恢复上市后第一个年度报告披露日期间。拓展资料:沪深证券交易所在1998年4月22日宣布,根据1998年实施的股票上市规则,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由于“特别处理”的英文是Special treatment(缩写是“ST”),因此这些股票就简称为ST股。如果哪只股票的名字前加上st,就是给市场一个警示,该股票存在投资风险,一个警告作用,但这种股票风险大收益也大;如果加上*ST那么就是该股票有退市风险,希望警惕的意思,具体就是在4月左右,公司向证监会交的财务报表,连续3年亏损,就有退市的风险若想一步到位摘掉*ST帽子,恢复10%的涨跌交易制度,在硬指标上必须是年报的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以及每股净资产三项指标同时为正值,才有提出摘帽的资格,交易所有权根据各家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最新年报表明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因此不能只看每股收益数据,还要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没有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对于特别处理的股票也要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经营性亏损,那么在短期内很难通过加强管理扭亏为盈。有些ST股是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的亏损,或者有些ST股正在进行资产重组,则这些股票往往潜力巨大。ST股票的投资价值一般是从这两方面反映:1、摘帽:公司经营状况变好,一般就摘帽,可能股价会变高。因此上市公司被ST时,一些投资者预测的是公司业绩迟早会变好,因此就会购买股票,等着股价上涨。2、股价低:在经过长时间的下跌后,ST股票价位已经处在了较低的位置,就有了可以购买的理由,部分投资者会进行短线操作,及时抓住反弹机会,来赚取股票的差价。

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会被st吗?

8. 纳税筹划2——运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固定资产的折旧金额是固定的(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因此无论采取哪种折旧方法,折旧抵税的效果是一样的(不考虑税率调整等因素)。但是,如果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则能够改变税收的现金流,即前期少纳税,后期多纳税,这样,企业能够在前期获得更加充沛的资金来扩大生产。即使企业用不着这些资金,也可以把前期节约的钱存银行或购买短期理财产品赚取一定的收益,总好过提前把钱交给国家来得划算。
                                          
 当然,采用加速折旧方法是有条件的,国家之所以允许某些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方法,主要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是考虑某些固定资产的特性,例如处于强震、强腐蚀等情形的设备,如果采用直线折旧,很可能还没有到折旧年限设备就已经报废,所以允许加速折旧;二是为了鼓励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和开展研发活动,因为固定资产投资通常需要大笔资金,而允许企业加速折旧甚至一次性将投资成本计入当期成本费用扣除,将可以直接减轻投资当年的税收负担。
  
 1.《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两类可以采用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1)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六个行业 :
  
 2014年1月1日后 新购进的 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新购进的 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轻工、纺织、机械、汽车 四个领域 重点行业:
  
 ①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2015年1月1日后 新购进的 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②对四个领域重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 新购进的  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 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含)的,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全额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3.个体工商户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单台价值在 10万元以下 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直接扣除;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
  
 4.适用全行业的政策
  
 (1)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新购进的 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万元 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2)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0元 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上述政策中,第2点适用特定行业的政策与第4点适用于全行业的优惠政策在规定上有所重叠,主要是因为六个行业、四个领域的优惠政策出台在先,而针对全行业的优惠政策是2018年才出台的,可以看到其优惠的范围和力度都明显加大。在适用具体政策时,我们要注意一些细节:
  
 1.对于六个行业、四个领域有“ 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的规定,并且对固定资产的金额、范围并没有限制(不限于设备,还可以是其他固定资产);而对于全行业的政策,除了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两种情形以外,只能采用一次性全额扣除的方式,而不能采用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2.对于六个行业、四个领域所规定的“新购进的 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 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允许一次性全额扣除的规定,随着后面针对全行业的政策出台,其实已经没有实质性的意义;但是,同样注意的是,其还规定了“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这是全行业政策所没有的。
  
 3.对于六个行业、四个领域适用的政策都是针对 “新购进” 的设备,而适用全行业的政策还增加了对“存量”设备的规定,即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无论是新购进还是已经在使用的,都可以一次性扣除。
  
 有人可能会问,既然有一次性全额扣除的政策,为什么还要有加速折旧或缩短折旧年限的政策呢?前者对于企业而言不是更加划算吗?
  
 这其实正是税收筹划有趣的地方,下面我们将举几个例子来帮助大家理解。
  
 某企业2019年1月购进一台设备,价值60万元,残值为0,假设折旧年限为3年、提取该设备折旧前企业每年的利润总额为2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则不同折旧方法对纳税额的影响如下:
                                          
 
  
  
 从上表可以看到,无论哪一种折旧方法,最终的折旧和所得税总额都是一样的,但各年的折旧和所得税并不相同。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对企业最有利。与直线折旧相比,这种方式相当于在投资当年为企业减负10万元。
  
 沿用上面例子,假设该企业当前为小型微利企业,按照现行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税率,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预计2010年随着企业规模的壮大,将不再符合小型微利的条件,为简化计算,假设折旧前利润总额还是200万元。则不同折旧方法对纳税额的影响如下: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折旧总额相同,但是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总额则有差异,可以看到,直线折旧方法反而对企业是最有利的。而且我们看到,在第一年,虽然不同折旧方法会影响得税有,但由于企业实际的税率只有5%(25%×20%),因此即使采取一次性计入成本的方法,对企业的减负效果也并不明显。
  
 还有一种相反的情形,就是从税率高调整到税率低,比如企业预计第二年满足高新技术企业标准,所得税率将由25%调整到15%,此时,则应该优先考虑采用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的方法。
  
 沿用上面的例子,假设企业2019年尚有剩余未弥补的亏损300万元(2014年度发生的亏损),即2019年是可以税前弥补亏损的最后一年。如果企业不是小微企业,适用25%税率。在这种情况下,不同折旧方法对纳税额的影响如下:
                                          
 
  
  
 在这种情况下,直线折旧方法对企业最有利。
  
 单从节税的效果来看,上述的第(2)和第(3)种情形,企业应优先选择直线折旧方法。但是,现实中企业未必只是单纯考虑税收的问题,尤其是上市公司,其更加关注的是经营业绩和各项财务指标,尤其是不希望出现亏损,因为这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股价,因此很多企业即使处于税收优惠期,其仍然会选用加速折旧的方法。例如上面的例子中,如果采用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到了第三年,企业已经不需要计提折旧,但是该项设备其实仍然能够为企业继续创造价值,从而提高了企业的利润空间。最粗暴如的理解方式,假如第三年企业亏损了10万元,那么,企业只要把该设备变卖(按直线折旧尚余20万元),就可以扭亏为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