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备案过期后能否重新备案

2024-05-04 02:12

1. 项目备案过期后能否重新备案

法律分析:项目备案过期后,一般可以重新备案。对已过期的企业产品标准,企业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该标准进行修订复审,并按规定和要求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应准备相关材料如下,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以及复审备案申请表、标准批准发布文件、标准文本、标准修订说明、审查单以及声明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需要提交建设工程合同给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作为证明材料,但这不是合同备案。

项目备案过期后能否重新备案

2. 项目备案过期后能否重新备案

项目备案过期后,一般可以重新备案。对已过期的企业产品标准,企业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该标准进行修订复审,并按规定和要求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应准备相关材料如下,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以及复审备案申请表、标准批准发布文件、标准文本、标准修订说明、审查单以及声明等。
一、校外培训机构会被禁止吗
从严审批机构。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二、外资企业的设立程序是怎样的
1、除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资企业设立备案流程:第一种,企业名称预核准(市场监管局窗口)—通过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和提交《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表》及相关文件备案(商务局窗口领取回执)—办理营业执照(市场监管局窗口)。第二种,企业名称预核准(市场监管局窗口)—办理营业执照(市场监管局窗口)—通过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和提交《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表》及相关文件备案(商务局窗口领取回执)。第一种与第二种不分先后顺序。2、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资企业设立流程:企业名称预核准(市场监管局窗口)—相关部门办理前置手续—商务局窗口受理初审转报省厅批准发证—办理营业执照(市场监管局窗口)。
三、产品的执行标准在哪里申请
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编写及备案需企业提供的资料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身份证、产品名称、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参数和产品图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需要提交建设工程合同给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作为证明材料,但这不是合同备案。

3. 项目备案的期限要求

法律分析:项目备案的期限要求需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 号发布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
法律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项目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项目核准机关应当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在收到项目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单位补充相关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项目申报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项目核准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都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对于受理的申报材料,书面凭证应注明项目代码,项目单位可以根据项目代码在线查询、监督核准过程和结果。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项目核准机关在正式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需要评估的,应在4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项目核准机关在委托评估时,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提出评估重点,明确评估时限。工程咨询机构与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的工程咨询机构为同一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该工程咨询机构不得承担该项目的评估工作。工程咨询机构与项目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该工程咨询机构不得承担该项目单位的项目评估工作。除项目情况复杂的,评估时限不得超过30 个工作日。

项目备案的期限要求

4. 项目备案管理规定

进行项目时,需要在备案之后发出通知书。投资项目管理是投资项目的前置条件之一。具体相关内容需要参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加快转变政府的投资管理职能,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制定本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5. 项目备案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进行项目时,需要在备案之后发出通知书。投资项目管理是投资项目的前置条件之一。具体相关内容需要参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
法律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加快转变政府的投资管理职能,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制定本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第三条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项目备案管理规定

6.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过期了怎么办

你好亲[微笑]项目备案过期后,一般可以重新备案。对已过期的企业产品标准,企业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该标准进行修订复审,并按规定和要求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应准备相关材料如下,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以及复审备案申请表、标准批准发布文件、标准文本、标准修订说明、审查单以及声明等。【摘要】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过期了怎么办【提问】
你好亲[微笑]项目备案过期后,一般可以重新备案。对已过期的企业产品标准,企业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该标准进行修订复审,并按规定和要求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应准备相关材料如下,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以及复审备案申请表、标准批准发布文件、标准文本、标准修订说明、审查单以及声明等。【回答】
项目备案有一定的期限,备案证有效期2年,自项目完成网上备案时起计算。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决定如果不再实施该项目,应当撤回已备案信息,备案证自动失效;项目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前30日内,通过在线平台作出说明,办理延期手续,每次延期不得超过1年,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办理。备案的项目既未办理延期手续,也未撤回备案信息的,备案机关应当移除已向社会公示的备案信息,项目单位获取的备案证自动失效。项目在备案证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备案证长期有效。具体相关内容需要参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回答】

7. 施工合同备案超过多少天到期

施工合同备案超过30天到期,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所以施工合同备案超过三十天就到期了,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申请办理合同备案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收取原件4份,此表要到政务中心窗口领)。
2、全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正、副本各不少于2份,留存副本1份,建议签订施工合同使用统一格式的示范文本),
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及电子数据,(收取包括招标文件制式文本和招标控制价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电子数据1份)。
4、中标人的商务标和中标价及电子数据(收取包括商务标和中标价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数据1份)。
5、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书(收取工程预算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电子数据1份)。
6、实行担保的工程,需提交双方的担保保函;(查验原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电子数据1份)。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取原件1份)。
8、《办理建管手续联系单》(查验原件,收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9、中标通知书(收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注意:
1、招标工程不提供第5项资料
2、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工程不提交3、4、9项资料;
3、不试行担保的工程不提交第6项资料;
4、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工程不提交第7项资料。
5、这里电子数据是需要刻光盘上交的。

施工合同备案超过多少天到期

8. 施工合同备案过期时间是多久

施工合同备案超过30天到期,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所以施工合同备案超过三十天就到期了,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备案的施工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备案的施工合同有效期是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的,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一条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下列材料: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
(2)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责令招标人停止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十九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