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困难救助申请条件

2024-05-17 14:37

1. 退役军人困难救助申请条件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符合政策规定包括下岗失业的退役军人在内的困难群众,可以申请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社会救助,以确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按照“普惠加优待”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三属”在充分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同时,对因以下五种情形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根据困难程度和现实表现,可以按规定申请帮扶援助。
(一)退役军人因服役期间致残或因患有严重疾病等原因造成退役后本人就业困难,医疗和康复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二)退役军人因服役时间长、市场就业能力弱等原因造成长期失业或突然下岗,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三)退役军人因旧伤复发、残情病情加重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四)退役军人、“三属”等因火灾水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等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五)遭遇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退役军人困难救助申请条件

2.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现身患癌症,怎么找退伍办帮助

你好,可以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援助。【摘要】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现身患癌症,怎么找退伍办帮助【提问】
你好,可以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援助。【回答】
如果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还请给个赞(在左下角进行评价哦),期待您的赞,您的举手之劳对我很重要,您的支持也是我进步的动力。如果觉得我的解答还满意,可以点我头像一对一咨询。最后再次祝您身体健康,心情愉快!【回答】
怎么写申请,帮忙找个范本【提问】
XXX退役军人事务局:
我系XX市XX镇,革命伤残退役军人,XXX,男、汉族、身份证460029XXXX年青时到部队,保家卫国,身体落下伤残,现在年老体弱多病,不能参加一般性劳作,长期来下岗失业,没有经济收入,近期又不幸身患癌症,经常住院治疗,抓中草药,山药,中草药昂贵,如是停药陈旧性伤情部位不法忍受,治疗费用开销大入不敷出,妻子又是年老多病。没有职业因为长期药住院,抓药、治病,加上陈旧性伤病造成家庭贫困,生活极其困难,因此特向人民政府军人事务局申请要求困难临时救助,解决暂时困难,
望贵局给予解决,万分感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XXX年XX月XX日【回答】
您可以在改下【回答】
把自己写的惨一点就行了【回答】

3. 退役军人家庭困难申请困难救助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是在个人申请方面。按照方便、就近的工作思路,《意见》规定,一般由符合条件的对象本人书面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没有单独建立服务站的,可向负责退役军人工作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本人因行动不便、精神障碍等原因不能自行申请的,其监护人、家属、所在村(居)可代为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按规定如实提交相关资料。二是在乡镇(街道)审核方面。按照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思路,《意见》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应当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申请人身份、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情形程度、各类救助情况等逐一调查,提出审核意见,并视情在申请人所居住的村(居)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批。三是在县级审批方面。为提高工作效率,切实维护困难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意见》规定,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受理后,可委托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开展信息核实等工作,并应当及时作出审批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的,不予批准。申请人对审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县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复核。【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退役军人家庭困难申请困难救助流程是什么

4. 退役军人家庭困难申请困难救助流程

【法律分析】一是在个人申请方面。按照方便、就近的工作思路,《意见》规定,一般由符合条件的对象本人书面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没有单独建立服务站的,可向负责退役军人工作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本人因行动不便、精神障碍等原因不能自行申请的,其监护人、家属、所在村(居)可代为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按规定如实提交相关资料。 二是在乡镇(街道)审核方面。按照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思路,《意见》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应当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申请人身份、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情形程度、各类救助情况等逐一调查,提出审核意见,并视情在申请人所居住的村(居)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批。 三是在县级审批方面。为提高工作效率,切实维护困难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意见》规定,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受理后,可委托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开展信息核实等工作,并应当及时作出审批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的,不予批准。申请人对审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县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复核。【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