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有效吗?

2024-05-17 05:56

1. 补充协议有效吗?

法律分析:补充协议是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
合同补充协议也是合同中的一部分,和合同一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开始生效后,双方又另外订了补充协议的,那么双方要根据补充协议来履行义务。
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了,主合同和补充协议还是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主合同还没有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以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将效力待定。
我国法律规定,使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前,若合同一方已经履行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则该合同成立。
如果合同被认定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会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与解决争议方法相关的条款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补充协议有效吗?

2. 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呢

补充协议是否有效需要按实际情况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合同主体与相关权利义务的关系可以从补充协议的内容中确定,则补充合同是独立有效的合同,而不是原合同。因此,即使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补充协议的效力也不会受到影响;
2、补充协议内容不独立的,必须结合原合同内容确定合同主体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补充合同实际上是原合同,原合同有效,补充协议有效,原合同无效,补充协议无效;
3、补充协议与原合同的内容也可能存在矛盾或不一致。如果原合同和补充合同没有特别约定两份合同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则必须以哪份合同的内容为准,则补充协议的时间一般在后面,以补充协议为准。
法律规定,签订合同后,发现有些事项没有达成完善的协议,往往会签订补充合同。
一、补充协议和合同是一样有法律效力吗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与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所以,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
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
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
二、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不一致怎么处理
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不一致处理的标准:
一、以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协议为准。当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不一致时:
1、应首先考虑冲突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其中一项冲突条款因违法无效的,以另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为准;
3、例如,当主合同约定发生争议时,由仲裁机构管辖,补充协议约定由仲裁机构管辖,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4、此时,补充合同的争议管辖权协议无效,仍以主合同的协议为准;
二、在所有合法性和有效性的情况下,以补充合同约定的冲突处理规则为准。例如,补充合同规定,当主合同和补充合同的条款不一致时,以补充合同为准;
三、在合法有效且补充合同未约定冲突处理规则的情况下,以最终签订的补充合同条款为准。

3. 补充协议失效的条件

(一)没有签字确认的补充协议无效;
(二)不是真实意思表示的补充协议无效;
(三)违反法律规定的补充协议无效;
(四)损害第三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补充协议无效。
一、工程合同补充协议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分总则、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责任、附则8章85条,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二、引起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几种
(一)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二)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三)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四)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补充协议失效的条件

4. 补充协议要满足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一、补充合同签订后原合同可以作废吗
1、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且充分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协议内容合法有效的话,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效力是同等的。
2、在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发生冲突时,视为对主合同的变更或撤消,其效力优于主合同。即补充合同中与主合同相冲突的条款,补充协议的条款优先适用。
3、双方需要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原合同的效力范围,明确补充主合同是在原来的范围之内生效还是有所变动、如何变动等。
4、补充协议是以主合同的成立和有效为前提的,如果欠缺主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和必要条款,或者主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就没有签订补充协议的必要了。
二、补充协议要满足的生效要件
1、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2、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3、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与合同的变更协议不同,但实务中订立的以“补充协议”为名的协议,其实质内容却常是合同的补充并有变更。
三、对于合同中的补充协议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
2、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
3、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

5. 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呢?

补充协议是否有效需要按实际情况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合同主体与相关权利义务的关系可以从补充协议的内容中确定,则补充合同是独立有效的合同,而不是原合同。因此,即使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补充协议的效力也不会受到影响;
2、补充协议内容不独立的,必须结合原合同内容确定合同主体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补充合同实际上是原合同,原合同有效,补充协议有效,原合同无效,补充协议无效;
3、补充协议与原合同的内容也可能存在矛盾或不一致。如果原合同和补充合同没有特别约定两份合同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则必须以哪份合同的内容为准,则补充协议的时间一般在后面,以补充协议为准。
签订合同后,发现有些事项没有达成完善的协议,往往会签订补充合同。
一、补充协议和主合同的关系
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
主合同与补充协议一般不会同时产生,会有时间差,主合同成立时间在前,补充合同成立时间在后,这是补充合同产生的时间规律。
补充协议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补充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没有主合同,就不会产生补充合同,这是主合同与补充合同的基本关系。
主合同因为有了补充协议,所以使得主合同原意更准确、更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
补充协议的编号往往是以主合同为依托而表达的,如__号合同补1、补2,这是强调二者主从关系的实质体现。
因为有了补充协议这种特殊形式,能够保证双方履约顺利,合同纠纷减少。
补充合同是在主合同签订后为了使得主合同原意更准确、更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产生的,所以补充合同是依附于主合同而存在的,补充合同不能对主合同补充太多的新规定。
二、主合同解除后补充协议还有效吗?
主合同解除后,补充协议是否还有效,关键在于主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否具有可分性。
如果主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相互独立且可分,比如补充协议的内容是争议解决的条款或违约责任的条款,那么主合同被解除后,则不影响补充协议的效力,补充协议继续有效。
如果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内容的补充,必须依附于主合同而不能独立存在,则主合同被解除的,补充协议会被解除。

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呢?

6. 补充的协议有效吗

补充的协议有效。只要双方自愿签署,没有强迫,补充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规定办理。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时生效。自条件成就以来,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无效。当事人为自身利益不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成就;不当促进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加期限。附生效期的合同自期限届满至时生效。自期限届满以来,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无效。
一、先合同义务是什么意思
先合同义务又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二、赠与合同可以解除合同吗
1.可以。
2.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3.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7. 补充协议有效吗?

补充协议单独有效。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可以拟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若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者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若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一、主合同与补充协议的联系
“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主合同与补充协议的联系:1、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未明确事项或变更事项的补充约定。2、效力上一般是优先遵循补充协议约定。3、与主合同不冲突补充协议可以作为主合同的补充,应当有效;当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产生冲突时,只要主合同中没有“不允许补充协议对主合同修改”的限制条款,一般应以补充合同为准。
二、补充合同与主合同结算单价不一致怎么办?
施工合同是需要备案的,那要是建设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不一致时,应当按照哪个标准进行结算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的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这是“黑白合同”应当以白合同进行结算的基本原则。应当注意的是,不是必须招投标的工程项目,但是,当事人按照招投标的程序进行了招投标,签订了施工合同并进行了备案,此后双方又签订了黑白合同,也应当适用《司法解释》第21条关于以备案合同进行结算的规定。因此,在主合同和补充合同结算不一样时,应该看主合同和补充协议对此是怎么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即可,若未约定以哪份为准,一般以补充协议为准,若补充协议的签订存在违法的情形,则以主合同为准。
三、补充合同的效力该怎么认定
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当补充合同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冲突时,以后的约定条款执行,因为补充协议可以视为双方就合同变更达成一致,但这一新协议必须明确,不能模棱两可。补充协议一般在尾部写明原合同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值得注意的是,原合同明确规定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变更不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补充协议有效吗?

8. 补充协议有效吗?

补充协议是否有效一般要明确约定,如下:1、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与补充协议为准;2、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补充协议的效力是什么补充协议的效力是:1、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体;(2)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3)协议补充的内容或变更的内容。2、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