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贷款的定义

2024-05-11 02:34

1. 绿色贷款的定义

绿色信贷的概念源于绿色金融,而绿色金融则来源于绿色文明。绿色文明是一种追求环境与人类和谐生存、发展的文明。
 
 绿色信贷常被称为可持续融资或环境融资。不同研究学者对于绿色信贷有不同的理解,但一般来说绿色信贷应该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其一,绿色信贷的目标之一是帮助和促使企业降低能耗,节约资源,将生态环境要素纳入金融业的核算和决策之中,扭转企业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粗放经营模式,避免陷入先污染后治理、再污染再治理的恶性循环;
 
 其二,金融业应密切关注环保产业、生态产业等“无眼前利益”产业的发展,注重人类的长远利益,以未来的良好生态经济效益和环境反哺金融业,促成金融与生态的良性循环。

绿色贷款的定义

2. 绿色贷款的定义

绿色信贷的概念源于绿色金融,而绿色金融则来源于绿色文明。绿色文明是一种追求环境与人类和谐生存、发展的文明。
 
 绿色信贷常被称为可持续融资或环境融资。不同研究学者对于绿色信贷有不同的理解,但一般来说绿色信贷应该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其一,绿色信贷的目标之一是帮助和促使企业降低能耗,节约资源,将生态环境要素纳入金融业的核算和决策之中,扭转企业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粗放经营模式,避免陷入先污染后治理、再污染再治理的恶性循环;
 
 其二,金融业应密切关注环保产业、生态产业等“无眼前利益”产业的发展,注重人类的长远利益,以未来的良好生态经济效益和环境反哺金融业,促成金融与生态的良性循环。

3. 绿色信贷政策内容及意义

法律分析:绿色信贷是指利用信贷手段促进节能减排的一系列政策、制度安排及实践。我国的绿色信贷,与国际社会中被广泛认同的“绿色金融”、“可持续金融”、“银行业社会环境责任”等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后者关注的内涵更加丰富和完整,但两者都是国家通过恰当的规制性政策和监管措施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自愿承担和履行更多社会环境责任的一种具体体现。我国绿色信贷项目主要集中在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三大领域。法律依据:《绿色信贷指引》第一条 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第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和社会表现,并以此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第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有效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信贷业务活动中的环境和社会风险,建立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相关信贷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本指引所称环境和社会风险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客户及其重要关联方在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给环境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及相关风险,包括与耗能、污染、土地、健康、安全、移民安置、生态保护、气候变化等有关的环境与社会问题。

绿色信贷政策内容及意义

4. 绿色信贷指引的文件解读

中国银监会印发《绿色信贷指引》(银监发〔2012〕4号,以下简称《指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效开展绿色信贷,大力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配合国家节能减排战略的实施,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引导社会资金流向、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指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贯彻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宏观调控政策,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并以此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至少每两年开展一次绿色信贷的全面评估工作,将绿色信贷执行情况纳入内控合规检查范围,建立绿色信贷考核评价和奖惩体系,公开绿色信贷战略、政策及绿色信贷发展情况。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绿色信贷为抓手,创新信贷产品,调整信贷结构,积极支持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取得了初步成效。许多银行将支持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作为自身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了有效的绿色信贷促进机制和较为完善的环境、社会风险管理制度。积极创新绿色信贷产品,通过应收账款抵押、清洁发展机制(CDM)预期收益抵押、股权质押、保理等方式扩大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融资来源,增强节能环保相关企业融资能力。截至2011年末,仅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等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相关贷款余额已逾1.9万亿元。银监会将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绿色信贷,防范环境、社会风险的监测、引导和检查落实,并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情况作为监管评级、机构准入、业务准入、高管人员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

5. 绿色金融的政策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绿色金融”随绿色发展应运而生,代表国际金融业发展的新方向和新趋势,对于我国金融业来说,更意味着将迎来一场巨大的变革。而结合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笔者认为应加快以下几方面的进程:――加大绿色金融政策引导。国家应尽快出台对“绿色信贷”的扶持政策,制定“绿色信贷”目录指引、项目环保标准和环境风险评级标准,放宽“绿色信贷”规模控制,实施差别信贷政策,使商业银行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有利可图。――健全绿色金融法律法规。国家应加快节能减排法制化进程,通过国家立法确定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从而让“绿色金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畅信息交流渠道。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和金融监管部门以及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交流,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加快金融机构改革。金融机构应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积极推进业务转型。如从商业银行的角度看,发展绿色金融要做好下面的工作。一是要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引入环境观念,加强员工环保意识和业务流程的环境评估。二是要进一步有针对性地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业务创新能力。三是要进一步放开和扩大银行业的综合经营范围,商业银行有必要把金融创新、实现战略转型、发展综合经营和发展绿色金融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地通过贷款、理财、担保、租赁、信托等多种金融工具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市场。――加强国际交流和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绿色金融的政策

6. 绿色金融政策

法律分析:一是逐步构建绿色信贷政策体系。制定发布《绿色信贷指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鼓励引导银行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注重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和社会表现。
二是持续开展绿色信贷统计和考核评价。出台银行业绿色融资统计制度,发布《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定期组织国内主要银行开展绿色信贷统计和评价工作,引导银行业加深对绿色发展理念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推动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工作。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气候友好型的绿色金融产品,不断加大对应对气候变化的金融支持力度。
四是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能效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探索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五是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绿色保险发展。不断优化政策环境,鼓励地方开展实践探索,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生态文明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六是鼓励金融机构借鉴国际良好实践经验,加强融资项目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完善信息披露,积极参与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三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一)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 
(三)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执行有关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执行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代理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行为; 
(八)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 
(九)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 
前款所称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是指国务院决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贷款。

7. 绿色信贷指引的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第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和社会表现,并以此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第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有效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信贷业务活动中的环境和社会风险,建立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相关信贷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本指引所称环境和社会风险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客户及其重要关联方在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给环境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及相关风险,包括与耗能、污染、土地、健康、安全、移民安置、生态保护、气候变化等有关的环境与社会问题。第五条 中国银监会依法负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业务及其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实施监督管理。

绿色信贷指引的第一章 总 则

8. 央行的绿色信贷给谁申请

绿色信贷是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提出的。

绿色信贷含义广泛,涵盖政策制定、制度安排和金融实践等方面。从微观上看,绿色信贷是指银行采纳一定的环境标准开展信贷业务。从宏观上看,绿色信贷也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导信贷投向的信贷政策。绿色信贷具有环保政策和产业政策传导功能,经由绿色信贷,银行可以对污染企业的资金予以遏制,对环保企业进行扶持,促使贷款企业承担环境责任,实现节能减排、优化产业结构和改变经济增长方式等政策目标。

  绿色信贷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通过不断更新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建立绿色信贷标准体系,界定绿色信贷的范围;二是配合环保产业政策实施,督促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防范环保政策实施传导引发信贷风险;三是建立绿色金融业绩评价体系;四是逐步丰富绿色信贷的约束和激励手段。

绿色信贷的属性
  从不同角度看,绿色信贷兼具银行企业社会责任和信贷政策等属性。

  绿色信贷首先是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绿色信贷要求银行在关注贷款经济效益的同时,还需关注贷款人的贷款目的,以及贷款使用对环境的影响。银行实施绿色信贷,超出了营利的范畴,是对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回应,当属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组成部分。

  绿色信贷还是一种信贷政策。信贷政策有多种层面,银行为提升自身社会责任形象,或出于防范企业环境风险传递导致信贷损失等目的,自愿将绿色标准纳入信贷业务中,体现为商业银行内部的信贷政策。银行制定实施内部绿色信贷政策,实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国家和各级政府层面上,绿色信贷属于宏观经济政策。央行将信贷政策定义为 “是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要求,对金融机构信贷总量和投向实施引导、调控和监督,促使信贷投向不断优化,实现信贷资金优化配置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绿色信贷政策是通过调整信贷结构发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金融中介作用,促进环保发展的手段。

绿色信贷的相关规定
  绿色信贷是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于2007年7月30日联合提出的一项全新的信贷政策《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规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各商业银行要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批贷款的必备条件之一。

  《意见》规定,各级环保部门要依法查处未批先建或越级审批,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未经环保验收即擅自投产的违法项目,要及时公开查处情况。即要向金融机构通报企业的环境信息。

  而金融机构要依据环保通报情况,严格贷款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新建项目,金融机构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

  同时《意见》还针对贷款类型,设计了更细致的规定。如对于各级环保部门查处的超标排污、未取得许可证排污或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已建项目,金融机构在审查所属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时,应严格控制贷款。

  从国家层面上看,主要包括: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央行、银监会发布的 《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主要是加强环保和信贷管理工作的协调配合;2007年银监会出台的 《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旨在配合国家节能减排战略的顺利实施,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把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与国家经济结构紧密结合,有效防范信贷风险;2012年银监会发布的 《绿色信贷指引》,对绿色信贷的组织和业务管理进行了规定;2014年银监会发布的 《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通过100多个指标,规范绿色信贷的组织管理和内控协调等;2015年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出台的 《能效信贷指引》,为支持用能单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降低能源消耗提供信贷融资,在重点服务领域、项目、信贷方式、风险控制和金融创新及激励约束方面提出了指引;2016年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绿色信贷七项制度框架;2019年3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 (2019年版)》及解释说明文件,进一步厘清绿色产业边界,首次从产业的角度全面界定了全产业链的绿色标准与范围。

  从地方层面看,2017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五省(区)选择部分地方,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升级。同时,央行等多部委联合印发 《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 《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昌吉州和克拉玛依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贵州省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江西省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等文件。五大试验区先后出台了多个绿色金融专项政策文件,通过货币金融政策、财税政策和其他一系列政策支持绿色金融发展。试验区各级政府先后组建了省、市、区多层级的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各试验区央行分支机构分别制定了 《绿色信贷业绩评估办法》等文件,运用再贴现、将绿色信贷业绩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 (MPA)考核等方式,积极引导金融资源有效流向绿色发展领域。

  商道融绿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9年5月联合发布的 《中国绿色金融分析政策报告 (2019)摘要》显示,截至2019年,与绿色金融相关的各类政策超过510条,除中央政府外,31个省级行政区发布了绿色金融政策,并有20个省级行政区发布了绿色金融专项政策。这些政策内容中,绿色信贷占比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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