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可否抵扣

2024-05-17 12:44

1.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可否抵扣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可否抵扣

2. 纳税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你好,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这是有文件做支撑的,有兴趣的话你可以查阅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第六条,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旅客运输服务可抵扣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注意,未注明旅客个人信息的如定额发票、出租车机打发票等,均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这里虽然不能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但仍然可以正常列支费用。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销售费用——差旅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现金或其他应收款

3.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案例分享:最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规定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4.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5.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6.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7.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8. 企业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抵扣么

省心办财税服务为您解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