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政局 ] 请问大病救助的条件,怎么申请

2024-05-16 18:11

1. [ 民政局 ] 请问大病救助的条件,怎么申请


[ 民政局 ] 请问大病救助的条件,怎么申请

2. 民政局:怎么申请大病救助

民政局大病救助申请条件1、城乡低保对象;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3、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5、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3. [ 民政局 ] 请问大病救助的条件,怎么申请

目前城乡医疗实施大病救助的主要病种有:尿毒症、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重症肝炎、急性坏死性胰腺炎,以及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疾病。需要救助时,由救助对象本人向社区居委会提交大病救助申请书进行书面申请,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公办医院的正式医疗收费收据、处方及医疗保险部门的有关单据等证明材料以及县级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当大病、重病不期而至的时候,许多的家庭面临着精神与经济的双重压力,面对高昂的医疗费用,有的人求助于慈善机构,有的人求助于媒体,有的人则求助于社会。目前,国家有相关政策可以对大病、重病患者进行救助,那么,大病救助申请书如何填写呢?大病救助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呢?
申请人填写大病救助申请书后,交由社区居委会进行调查和初审,并如实填写《城市医疗救助资金申请审批表》,然后再提交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对医疗救助费用情况、救助对象贫困程度及医药费情况等进行综合审查后,对符合救助条件者批准实施救助。
根据相关规定,大病救助标准为: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居民中低保对象符合医疗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内的医疗费用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6000元;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生活困难的城市低保对象个人负担在2万元以上的,其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10%救助,但一年内累计求助金额不能超过2000元。
由此可见,与高昂的医疗费用相比,大病救助所能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实际上,与其在重病来临的时候填写大病救助申请书,还不如事先未雨绸缪,投保大病医疗险,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可得到较好的大病医疗保险给付。目前,平安保险公司的网上保险商城推出的女性守护天使E款保险卡可提供女性日常生活的意外伤害保障,并附加女性妇科癌症保障,一年期保费仅需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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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大病救助金怎样申请

大病救助是针对患有重大疾病给家庭造成经济压力和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资金补助、医疗优惠的一项政策优惠。申请大病医疗的方式如下:
1.首先需满足大病救助申请条件: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残儿童等;
2.满足条件后向当地所在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大病医疗患者申请表》内容,同时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等;
3.当地居委会街道申请后将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并提交审核意见进行民主评议,待民主评议出来后公示3天。
4.待相关市、区民政部门都审批通过后,对于符合大病补助条件的人员将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大病医疗补助证,并给予补助金

5. 民政局怎么申请大病救助?

民政局大病救助申请条件1、城乡低保对象;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3、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5、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民政局怎么申请大病救助?

6. 民政局大病救助申请流程

法律分析: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7. 民政大病救助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申请

您好,申请大病救助的条件: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1)医疗救助申请书;(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向村(居)委会和镇社会救助办申请
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是对患有重大疾病并造成医疗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限额资金救助,享受医疗优惠政策;对特殊困难群体(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给予医前救助,并资助其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二、申请条件1、城乡低保对象;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3、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5、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三、所需资料1、填写《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4、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件或者证明;5、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6、其他申报材料。
四、申请和审批程序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为:(一)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二)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三)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四)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六)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注意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大病医疗救助承担范围:(一)未经定点医院批准,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二)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的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三)不能提供定点医院的诊断病历、诊断证明、住院凭证,以及应提供而不提供有关医疗费用报销、减免、补助凭证的;(四)隔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五)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六)因赌博、吸毒、酗酒、打架斗殴、自杀自残、交通肇事、医疗事故等不属于本办法规定救助范围发生的医疗费用;(七)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大范围急、危、病人抢救治疗及和大规模传染病所导致的医疗费用;(八)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情形。

民政大病救助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申请

8. 民政大病救助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大病医保申请流程和准备材料:1.本人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2.将已填写申请表、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材料及一张一寸照片报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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