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奖学金要交税吗?

2024-05-16 20:38

1. 获得奖学金要交税吗?

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分属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学生取得奖学金,如果不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应按照“偶然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而从实际情况看,大部分奖学金,都不能享受免税待遇。在此,税务部门提醒广大学校、相关部门发放奖励时,应按照规定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扩展资料:
并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校级奖学金是否需要缴税。从理论上来说,大部分的非民办高校资金来源应来自于相应级别的财政(部属的高校资金来自财政部,省、市属的高校则来自相应级别财政局),从这个角度考虑,校级奖学金是不需要缴税的。
企业奖学金区别于校级奖学金的是,其资金来源不是财政拨款渠道,而是由各企业捐助。但从现有法律、法规来看,对于企业赞助的奖学金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无规定。
各个大学公示奖学金时的金额,我们通常认为就是到手的金额了,不牵扯缴税的问题。由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性质,因此也可能存在“学校已经代扣代缴,而学生们不知道”的情况,这种情况需要到学校的财务部门求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获得奖学金要交税吗?

2. 得奖学金要交税吗?

得奖学金不用交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偶然所得是个人得奖、中奖、 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而且个人所得税中关于奖励免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省部级以上部门给的奖金、举报奖励以及一些影响重大的基金奖励(如“小小科学家”、奥数等),所以,奖学今属于偶然所得,按道理应该征税的,但各地对奖学金这方面都一些地方规定,或者是税务机关征管不到位,所以就没有对这方面进行征税。个人所得税既没有把奖学金列入征税项目,也没有把它列入免税项目,属于“真空地带”,一般认为奖学金是免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3. 奖学金要交税吗

省以下奖学金属于偶然所得根据规定,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高校为吸引优质生源而给学生的高额奖学金明显不属于免税范围,个人获奖属于偶然性质的所得,因此这些奖学金应按照偶然所得税目,依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某些特殊奖学金免征所得税。 财政部按照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确定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国家奖学金预算。在接到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材料后,1个月内将国家奖学金预算下达给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局。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局通过省教育主管部门将资金拨给高校,由高校统一发放给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法律依据】《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第十条  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如下:1、财政部根据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上一年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人数,于每年9月1日前确定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局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财政部确定的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确定各高校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对重点高校和师范、农林、民族、体育、航海、水利、地质、矿产、石油等专业的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较大的高校适当倾斜。2、各高校学生将个人的申请材料于每年10月1日前提交给所在学校,由学校在限额内等额评审后,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送中央主管部门或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省教育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报省财政厅局复核;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局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复核后的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备案表报财政部备案

奖学金要交税吗

4. 得奖学金要交税吗?

得奖学金不用交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偶然所得是个人得奖、中奖、 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而且个人所得税中关于奖励免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省部级以上部门给的奖金、举报奖励以及一些影响重大的基金奖励(如“小小科学家”、奥数等),所以,奖学今属于偶然所得,按道理应该征税的,但各地对奖学金这方面都一些地方规定,或者是税务机关征管不到位,所以就没有对这方面进行征税。个人所得税既没有把奖学金列入征税项目,也没有把它列入免税项目,属于“真空地带”,一般认为奖学金是免税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5. 学校给学生发的奖学金缴纳所得税不?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高校为吸引优质生源而给学生的高额奖学金明显不属于免税范围,个人获奖属于偶然性质的所得,因此这些奖学金应按照偶然所得税目,依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当然对于学生获奖我国税法还是有一些单项免税规定,如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同设立的“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学生个人参加由教育部和李嘉诚基金会主办、中国科协承办的“长江小小科学家”活动并获得的奖金、学生个人参与“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获得的奖金等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学校给学生发的奖学金缴纳所得税不?

6. 奖学金需要纳税吗

法律分析:从实际情况看,大部分奖学金,都不能享受免税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第一项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分属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7. 大学得了奖学金要交多少税?

不用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依据决定草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此外,决定拟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拟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

大学得了奖学金要交多少税?

8. 大学得了奖学金要交多少税?

不用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依据决定草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此外,决定拟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拟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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