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股东能不能持有与这家上市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另一家公司的股份

2024-05-17 09:53

1. 上市公司的股东能不能持有与这家上市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另一家公司的股份

可以,在中国上市公司不务正业的公司大有所在,不做他们的实业,反而在二级市场炒股的公司很多。这个在法律中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只要不是法律上的违规操作完全是可以的。如果是学习股票知识的话建议到财经356网去学习。

上市公司的股东能不能持有与这家上市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另一家公司的股份

2. 上市公司能否持有自己的股票?

  可以。为股票发行出具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本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相关业务资料进行核查验证,确保所出具的相关专业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8》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适用本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依法核准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并对发行人股票发行进行监督管理。 证券交易所依法制定业务规则,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创业板市场的正常运行。

3. 上市公司股东持有的是什么股票

一般情况下股东可以依据股票的种类不同,通常会持有不记名股票、记名股票、优先股以及后配股等股票。股票通常是相关的股份公司所发行的所有权的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相应的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来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以及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需要注意只有在法定的情形下,股东才可以请求公司回购相应的股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上市公司股东持有的是什么股票

4. 上市公司可否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1.公司如果任意的收购本公司股份导致公司未履行法定程序而变相减资;同时导致公司成为自己的股东,从而使资本虚置,就是有一部分公司的资产是虚无的;另外,属于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因为公司自身也属于证券交易中的内幕主体。
2.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押的标的,首先,实现质权时出卖这些股份,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其次,出卖又属于发行行为,未经过法定程序。
一、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是什么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国家股的转让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4、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为本公司股份的受让人,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5、股东在法定的“停止过户期”的时限内不得转让股份;
6、国有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7、转让公司股份的时候,当事人往往会签订相应的转让协议。而股份转让协议的订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与此同时还应遵守《公司法》程序上的要求。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5. 上市公司可持有自己的股份吗

可以。为股票发行出具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本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相关业务资料进行核查验证,确保所出具的相关专业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8》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适用本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依法核准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并对发行人股票发行进行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依法制定业务规则,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创业板市场的正常运行。
一、上市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3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发行前3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3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近3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上市公司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法律特征。
如股东人数广泛性,股份发行转的公开性、自由行,股份的均等性,公司经营的公开性。
2、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公司法对上市条件有严格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才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可持有自己的股份吗

6. 上市公司一定有股票吗

上市公司一定有股票吗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一定有股票。因为只有上市公司才有股票,股票属于股份公司的所有权凭证,也是股份公司为了筹集资金而发行给每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凭借此获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所以只要是股份公司,那就会有股票。并且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但是发行股票也会有风险。

7. 上市公司一定有股票吗

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一定有股票。因为只有上市公司才有股票,股票属于股份公司的所有权凭证,也是股份公司为了筹集资金而发行给每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凭借此获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所以只要是股份公司,那就会有股票。并且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但是发行股票也会有风险。
一、股权和股票有什么区别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
股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而股票则是一种有价证券,这是两者的根本区别。
二、上市公司市值该怎样算
上市公司市值计算方法是每股市场价格乘以发行股票总数。市值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发行股票的股票总价值,其计算方法是每股市场价格乘以发行股票总数。整个股票市场上所有上市公司的总市值是股票的总市值。股票的市场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股票的面值和市值往往不一致。股票价格可以高于面值,也可以低于面值,但第一次发行的股票价格一般不低于面值。
三、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而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他是基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
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
2、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
3、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设立流程为:订立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比较复杂: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
4、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
5、公司资本规模:除了上海自贸区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外,其余地区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上市公司五千万元。目前国务院已经开会要求全国推广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貌似各地尚未执行细则。
6、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有限公司比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独立董事。
7、股权转让与股权的流动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额。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因而股权的流动性差,变现能力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公开发行,转让不受限制,上市公司股票则流动性更高,融资能力更强
8、社会公开: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公开,供其查阅,无须对外公布,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上市公司要通过公共媒体向公众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更难操作,公司财务状况也难于保密,更容易涉及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问题。

上市公司一定有股票吗

8. 公司上市跟股票有什么关系

股票与企业的关系更像是商品价格与价值的关系。股价是上市公司价值的体现,上市的内在价值是股价的支撑。股票价格围绕着企业本身的价值波动。长期以来,库存一直是企业的称重机器。从短期来看,股票是企业的投票机。上市公司的业绩与股票的涨跌有什么关系。西方有效市场假说认为,金融产品的市场价格包含了所有的信息。因此在成熟的股票市场中,上市公司的股价应该与其业绩高度正相关。然而在我国股票市场上,上市公司股价与公司基本面关系不大。
一、补充质押是利空还是利好?
股权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其实是无法直接判定的。它应该算是一个中性词。毕竟股权质押就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融资方式而已。举例来说明,就是A股东缺钱了,就把手上的股票作为标的物质押给B机构,然后B机构就会借钱给A股东用。而在到期的时候,A股东就需要把钱还给B机构。而B机构为了防止A股东还不起钱,就会和A股东约定红线。比如股价跌破预警线的话,A股东就需要补钱或补股票给B机构。而且基本上没有哪一家上市公司没进行过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反应的是股东的融资需求,而融资有时是好事,有时是坏事。不过如果这家上市公司本身负债率就很高的话,那么若大股东的质押率也很高的话,就很容易导致股价下跌,甚至跌破预警线却无股可加,无钱可补,进一步加剧股价下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八条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九条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适用于上市保荐人。
第五十一条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并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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