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高手进!吸收犯和牵连犯的差别

2024-05-13 23:12

1. 刑法高手进!吸收犯和牵连犯的差别


刑法高手进!吸收犯和牵连犯的差别

2. 请高手举例解释吸收犯,竞合犯,牵连犯!

1、吸收犯:吸收犯是事实上有数个不同行为,其中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而只成立一个罪名的犯罪。
2、竞合犯:竞合犯又称犯罪的竞合,是指不同的犯罪彼此交织在一起。
3、牵连犯: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而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
解释:
例如,以伪造公文的形式骗取他人'财物,诈骗财物的目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伪造公文的手段行为构成伪造公文罪,两个犯罪形成目的与手段的牵连关系,构成牵连犯。
再如,行为人盗窃枪支弹药以后又加以隐藏的,盗窃枪支的行为构成盗窃枪支、弹药罪,是目的行为,隐藏枪支、弹药的行为构成私藏枪支弹药罪,是结果行为,两个犯罪之间形成目的与结果的牵连关系,构成牵连犯。

扩展资料:
联系和区别
吸收犯与牵连犯:
吸收犯由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构成,且触犯不同种罪名。牵连犯也是由数个独立犯罪构成,触犯不同种罪名,但牵连犯的原因行为(即最初的犯意)引起了手段行为或造成了结果行为。牵连犯的例子,比如为了诈骗而制造国家公文,盗取他人财物时发现有枪支进而非法持有。
可以看出的是,吸收犯的数行为之间联系更加紧密,而牵连犯与吸收犯最大的区别在于,牵连犯的数行为之间不具有必然性。达成诈骗的目的并不一定要以伪造公文为手段,盗取他人财物也不是必然就能得到枪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竞合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牵连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吸收犯

3. 牵连犯和吸收犯

法律分析:吸收犯,是指数个犯罪行为被其中一个犯罪行为吸收,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情况;牵连犯应是指犯罪人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方法或结果行为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牵连犯和吸收犯

4. 牵连犯,吸收犯,惯犯,结合犯,结果加重犯,谁能分别给出一些举例说明吗?

牵连犯:指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数个犯罪行为,数个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的牵连关系,分别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状态。
案例:甲某,某司法鉴定中心的伤情鉴定人员,在受理乙某伤害案的过程中,收受犯罪嫌疑人乙某好处费5000元,将受害人的伤情鉴定由重伤改为轻伤,使犯罪嫌疑人乙某逃脱了应有的法律惩处,案发后甲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甲某的犯罪行为构成了受贿罪与伪证罪的牵连犯。
惯犯:指以某种犯罪为常业,或者以犯罪所得为其生活和挥霍主要来源,或者犯罪已成习性,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多次地实施某种危害社会行为的犯罪,如“以赌博为业”的常业犯和“惯窃”、“惯骗”的常习犯。
结合犯:是指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为另一个独立新罪的情况。日本刑法第241条规定的强盗强奸罪,就是典型的结合犯,我国刑法中还没有典型的结合犯。
结果加重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由于结果加重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只是危害结果较为严重,故认定为一罪。
法定结果加重犯:
1.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2. 强奸致人重伤的、死亡的; 
3. 非法行医致人重伤、死亡的;

5. 请指出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结合犯、连续犯、吸收犯的实例各二或三,谢谢。

1.结果加重犯:指法律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严重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由于刑罚对结果加重犯规定了加重的法定刑,故对结果加重犯只能认定为一罪,并且根据加重的法定刑量刑。如故意伤害致死,抢劫致人死亡。
2.想象竞合犯:指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不同的罪名,应按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的一个重罪论处。如,行为人开一枪而导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个开枪行为同时触犯了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行为人开了一枪,打死一人、打坏价值50万古董花瓶一个,行为触犯故意杀人罪与过失损毁文物罪属于不同种类的数罪。
3.结合犯:指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行为,结合成为另一独立的新罪的情况。即:甲罪+乙罪=丙罪。对于结合犯,以所结合的新罪论处。我国刑法没有典型的结合犯。
4.连续犯:基于同一个或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个罪名。如多次抢劫;连续多次贩卖毒品的;连续盗窃作案数起等。
5.吸收犯:事实上存在数个不同的行为,其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如行为人盗窃枪支后,私藏在家里,私藏枪支的行为被盗窃枪支的行为所吸收,仅成立盗窃枪支罪;入室盗窃,非法侵入住宅罪被盗窃罪吸收。

扩展资料:
想象竞合犯,也称想象数罪,是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态。其构成特征为:
(1)须出于一个行为。即基于一个决意所实施之一个行为。至基于单一之意思或概括之意思,在所不问。且此所谓“一行为”,包括自然概念上之一行为与法律概念上之一行为。又该行为可为故意行为、过失行为、积极之作为、消极之不作为,正犯之一行为固足当之,即教唆行为、帮助行为亦无不可。再者,于打击错误之场合下,评价上亦可能生故意与过失犯罪之想象竞合犯。
(2)须侵害数个法益。即一个行为发生侵害数个法益之结果,各具独立之可罚性。故数个结果而可认为包括一个法益者,仍为单纯一罪,而非想象竞合犯。
(3)数个结果须触犯数个罪名。即一行为所诱发之数个结果,必须该当于数个构成要件,成立数个罪名。至数罪名是否相同,或是为故意或过失之罪名,均所不问。申言之,此称之数罪名,可为同一构成要件,其为预备、未遂或既遂均无不可;亦得为相异之构成要件。
想象竞合犯的处罚原则,即于犯罪行为所触犯之各罪中,从一重罪处罚,即依照行为触犯的数个罪名中法定刑较重的犯罪定罪处刑,而不实行数罪并罚。这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立法例。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想象竞合犯
百度百科:结果加重犯

请指出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结合犯、连续犯、吸收犯的实例各二或三,谢谢。

6. 转化犯,吸收犯,牵连犯的区别是什么?


7. 刑法上,牵连犯和转化犯有什么区别

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行为或者结果行为有触犯了其他罪名的犯罪
转化犯,是指在非法行为(含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实施过程中或者非法状态的持续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行为、方法或者后果等转化条件,而使违法行为转化为犯罪或者是轻罪行为转化为重罪,并以转化后的犯罪或重罪进行定罪处罚的犯罪形态。

刑法上,牵连犯和转化犯有什么区别

8. 刑法分论中的牵连犯和吸收犯怎么搞

简单点就是,牵连犯和吸收犯的区别就是前后有无必然联系。牵连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