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银行双重利好!这类住房贷款不纳入集中度管理,影响几何?

2024-05-09 06:55

1. 楼市、银行双重利好!这类住房贷款不纳入集中度管理,影响几何?

监管部门再出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金融政策。
2月8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自该通知印发之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并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将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贷集中度管理并非全新政策。实际上,早在2020年12月央行、银保监会发布房贷集中度管理新规时,就对此政策预留了“口子”。彼时在制度出台时配发的答记者问中提及,为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待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后,对于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
另有大行人士透露,尽管2021年正式实施房贷集中度考核,但监管还是鼓励银行发放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租赁住房项目的涉房贷款,因此过去一年有银行在压降房贷投放整体增速的同时,对公住房租赁贷款业务却还保持较快增速。此次政策调整正式落地,对房企和银行来说都是利好。
接近监管人士表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这意味着银行发放相关贷款不再受集中度管理指标约束,有充足的空间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通知》还鼓励银行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整体来看,《通知》释放了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积极信号,有助于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发展
此次政策微调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大决策部署。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指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提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还提出要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包括完善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相适应的贷款统计,在实施房地产信贷管理时予以差别化对待。2021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去年以来,各地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
年初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指出,2021年全国40个城市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4.2万套,2022年将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间)。住建部日前还透露,“十四五”期间将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650万套(间)。
新政是既有安排?
接近监管人士透露,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加强相关金融政策支持的具体举措,也是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既有安排。
2020年12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分档设置了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制度出台时配发的答记者问中提及,为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待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后,对于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
据了解,2021年6月《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出台后,各地正抓紧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联审机制,对于通过联审的项目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近期均已基于住建部提供的认定标准,根据项目认定书单独设立了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的统计指标,将符合条件的有关贷款单独统计。上述措施落地后,不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也就具备了实施条件。
上述大行人士对记者表示,此前银行业就有向监管部门建议将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贷集中度管理,去年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联审机制尚未建立完善,监管对房贷集中度的考核中是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此次政策调整正式落地后,对银行和房企来说都将是利好。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对于房企来说,应该精准理解此类政策。一方面,此次改革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必须具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换句话说,房企不能自己认定此类房源,必须获得此类项目认定书,才可以实现房贷集中度的豁免条款;另一方面,房企应该主动在此类产品方面积极发力,这是商业银行2022年重点推广的房贷产品,房企应该主动把握此类信贷机会。
实际上,尽管在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的考核压力下,银行放缓房地产贷款投放步伐,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租赁住房项目有望成为房地产投资中难得的“亮点”。以工商银行为例,2021年半年报显示,6月末,工行对公住房租赁业务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221.46亿元,增幅26.55%。
房地产销售、购地、融资等行为已逐步回归常态
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近期对目前房地产市场的新情况、新变化进行了介绍。近期房地产销售、购地、融资等行为已逐步回归常态,市场预期稳步改善。2021年末,全国房地产贷款余额52.2万亿元,同比增长7.9%,增速比9月末提高了0.3个百分点,其中四季度房地产贷款新增7734亿元,同比多增2020亿元,较三季度多增1578亿元。
邹澜表示,去年下半年,恒大等个别房地产企业风险显性化,受此影响,房地产各类主体避险情绪上升,金融机构也出现了短期的应激反应。针对这一情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金融管理部门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原则,配合广东省政府、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做好出险企业风险化解工作。二是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准确把握和执行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有序投放,满足房地产市场合理融资需求。三是出台《关于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的通知》,指导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支持风险化解和行业出清。
邹澜表示,房地产最核心的特征之一是区域性,在房地产长效机制管理框架下,更多地是落实城市政府属地责任,结合当地市场形势,因城施策实施房地产调控。
“基于去年下半年市场发生的一些变化,各方面尤其是部分金融机构基于对市场形势、风险演进的判断,有一些应激反应,所以去年9月下旬以来,央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一起,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的沟通,帮助金融机构准确把握和判断市场形势变化,更好执行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满足房地产市场合理融资需求。”邹澜称。
邹澜表示,央行仍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根据长效机制的安排,保持基本稳定。根据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总体要求,稳预期首先就是政策预期要稳。下一步,央行将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稳妥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监管部门再出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金融政策。
原标题:楼市、银行双重利好!央行、银保监会发文,这类住房贷款不纳入集中度管理,影响几何?

楼市、银行双重利好!这类住房贷款不纳入集中度管理,影响几何?

2. 政策利好!这类住房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

金融政策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
2月8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

央行方面表示,此举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助于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政策非新规,房贷集中度管理方向未变
根据《通知》,1月30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同时,要严格执行央行、银保监会有关统计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事实上,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贷集中度管理并非新规。
2020年12月底,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及机构类型,分档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
彼时,两部门在回答记者问时曾明确,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后,对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统计范围。如今,这一政策通过正式文件的方式加以明确。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房网表示,《通知》既说明房贷集中度政策大方向不变,也体现了房贷集中度政策积极优化。这一政策将使房企的申请贷款动力增强,为今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提供更大动力。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驶入“快车道”
而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完善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政策部署,已经被提到了重要的高度。
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2021年4月30日,政治局召开会议强调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
2021年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提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信贷支持力度,完善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相适应的贷款统计,在实施房地产信贷管理时予以差别化对待;
2021年7月22日,国务院召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强调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
去年底分别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要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实际上,目前各地已经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地方住房建设的重要任务。
自去年7月份以来,全国多地就陆续出台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意见,部分省市也已制定了“十四五”时期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
一线城市方面,北京计划“十四五”时期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比不低于40%;上海“十四五”时期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间)以上,达到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5%左右;广州计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占住房总量的45.8%;深圳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40万套(间),占住房建设筹集总量的45%左右。
根据今年1月20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40个城市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4.2万套。2022年,将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间)。
此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一月份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十四五”期间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650万套(间),预计可帮助1300万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也表示,下一步将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赁金融制度,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长租房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从中央到地方,都在这一领域积极发力,预计未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将驶入“快车道”。

3. 政策利好!这类住房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

金融政策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
2月8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

央行方面表示,此举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助于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政策非新规,房贷集中度管理方向未变
根据《通知》,1月30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同时,要严格执行央行、银保监会有关统计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事实上,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贷集中度管理并非新规。
2020年12月底,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及机构类型,分档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
彼时,两部门在回答记者问时曾明确,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后,对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统计范围。如今,这一政策通过正式文件的方式加以明确。
严跃进对中房网表示,《通知》既说明房贷集中度政策大方向不变,也体现了房贷集中度政策积极优化。这一政策将使房企的申请贷款动力增强,为今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提供更大动力。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驶入“快车道”
而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完善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政策部署,已经被提到了重要的高度。
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2021年4月30日,政治局召开会议强调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
2021年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提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信贷支持力度,完善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相适应的贷款统计,在实施房地产信贷管理时予以差别化对待;
2021年7月22日,国务院召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强调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
去年底分别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要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实际上,目前各地已经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地方住房建设的重要任务。
自去年7月份以来,全国多地就陆续出台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意见,部分省市也已制定了“十四五”时期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
一线城市方面,北京计划“十四五”时期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比不低于40%;上海“十四五”时期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间)以上,达到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5%左右;广州计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占住房总量的45.8%;深圳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40万套(间),占住房建设筹集总量的45%左右。
根据今年1月20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40个城市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4.2万套。2022年,将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间)。
此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一月份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十四五”期间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650万套(间),预计可帮助1300万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也表示,下一步将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赁金融制度,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长租房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从中央到地方,都在这一领域积极发力,预计未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将驶入“快车道”。

政策利好!这类住房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

4.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是健全我国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和完善房地产金融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高金融体系韧性和稳健性,有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有助于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应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相应上限。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分档设定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管理要求的设定综合考虑了银行类型、存量房地产贷款业务现状及未来空间。同时,为体现区域差异,《通知》确定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时,可以有适度的弹性。管理制度还设置了过渡期,以保证政策的平稳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管理要求以法人(不含境外分行)为单位设定并执行,对全国性银行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不单独设定要求。
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可提高金融体系韧性和稳健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制度将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内在约束,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制造业、科技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融资,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5. 央行、银保监会: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
通知显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统计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本通知适用于执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央行、银保监会: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6. 央行、银保监会: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苗诗雨 李未来 北京报道
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房住不炒”的抓手之一,在虎年开工第二天,迎来重要通知。
2月8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
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
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决策部署,2月8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相关通知。首条内容便写道,“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通知明确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华夏时报》记者查阅通知了解到,本通知适用于主体为执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统计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实际上,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房住不炒”的重要抓手之一,也已成为了多地房地产调控的一大重点。
例如2022年1月6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北京市市长陈吉宁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坚持“房住不炒”。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做好住房供地保障,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竣工各类保障房8万套。
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
值得关注的是,央行在发布该项通知时也提到,此项集中度管理政策的出台,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助于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分析道,由于此前爆雷事件影响、企业普遍缺乏抵押物、以及ABS发行审批严格等原因,现有的融资渠道很难为住房租赁企业提供足够的金融支持。此前保障性租赁住房已经纳入REITs试点,此次《通知》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金融支持力度,则将打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渠道再次拓宽。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关荣雪也向《华夏时报》记者讲道,此次通知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信贷投放力度,既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人们合理住房需求,深刻落实了房住不炒目标,有效化解部分困难群体住房及购房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购房资金压力,又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在许小乐看来,此次通知除了有望解决保障性租赁住房普遍面临的融资窄、融资成本高的难题之外,还将有助于参与住房保障建设的企业稳定资金面。
许小乐向《华夏时报》记者讲道,2022年上半年依然处于房企债务到期的高峰阶段,房企面临资金压力仍然较大。由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开发建设投资回收期长、利润回报相对较低,分开计算额度有助于房企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确保现金流的稳定,建立房企资金、运营等层面的良性循环。
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首席市场分析师卢文曦也对《华夏时报》记者讲道,今年是保障性租赁住房步入快速发展的一年,在资金或金融层面的各项监管和保障之下,将有望对各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需求和房价表现起到一个稳定的助力作用。
值得关注的是,《华夏时报》记者还获悉,下一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赁金融制度,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长租房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7. 央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不纳入集中度管理

2月8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央行、银保监会表示,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助于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租赁住房市场对信贷资金价格非常敏感且运营周期长,单独计算贷款额度有利于提高企业参与这项业务的积极性。
对房产市场整体影响有限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20年12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分档设置了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
这一制度出台时配发的答记者问中提及,为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待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后,对于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此次发布的《通知》提出,自《通知》印发之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通知》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统计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这一政策目前来看,间接影响比较大,不过政策目前只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这部分业务基本集中在国企当中,而且只有少数城市规模相对较大,整体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相对有限。
促进行业良性循环发展
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促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一系列政策频频出台。比如2021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文),提出要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包括完善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相适应的贷款统计,在实施房地产信贷管理时予以差别化对待等。在2022年1月初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透露,“十四五”期间将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650万套(间)。
对于《通知》发布后带来的后续影响,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发布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将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这意味着银行发放相关贷款不再受集中度管理指标约束,有充足的空间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通知》还鼓励银行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
“整体来看,《通知》释放了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积极信号,有利于推动国办发【2021】22号关于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要求的具体落地,有助于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负责人如是说。
央行、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赁金融制度,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长租房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张大伟表示:“未来政策有望继续升级,对整体市场的信贷支持将明显加大。这一政策对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影响较大,因为租赁住房市场对信贷资金价格非常敏感且运营周期长,单独计算贷款额度,有利于提高企业参与这项业务的积极性。”
张大伟从房地产企业融资角度分析指出,2021年四季度整体房地产信贷从谷底走出,市场宽松幅度有所加大,但依然处于融资困难时期,随着政策的不断缓和,预计房企资金面有望继续稳定,楼市逐渐走出低谷的可能性在今年二季度有望提高。

央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不纳入集中度管理

8. 央行、银保监会: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保障性租赁住房将得到更大金融支持。2月8日,央行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
通知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统计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央行表示,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助于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下一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赁金融制度,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长租房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实施后
房贷增速不断创新低
2020年12月31日,央行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及机构类型,分档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
根据《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分为5档:第一档为中资大型银行,包括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第二档为中资中型银行,包括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第三档为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包括第二档中的城市商业银行之外的城商行、民营银行、大中城市和城区农合机构;第四档为县域农合机构;第五档为村镇银行。
五档银行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40%、27.5%、22.5%、17.5%、1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32.5%、20%、17.5%、12.5%、7.5%。
《通知》还要求,202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监管要求的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本通知实施之日起两年;超出监管要求的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四年。《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目前超标银行仍在业务调整过渡期之内。
《通知》实施后,威力立即显现。2021年上半年,多家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超标的银行开始进行压降,力求在业务调整过渡期内完成任务。房地产开发商柑橘微银行贷款审批越来越难,个人购房者感觉房贷放款越来越慢,房贷放款时间被拉长3-6个月不等。从统计数据看,银行房地产贷款增速不断创新低,房地产开发贷甚至接近于零增长。
央行最新公布的《2021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指出,截至2021年末,房地产贷款余额52.17万亿元,同比增长7.9%,较上年末增速下降3.7%;全年共增加3.81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19.1%,较上年全年水平低7.2%。其中,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分别为12.01万亿元、38.32万亿元;分别同比增长0.9%、11.3%,分别较上年末增速下降5.2%、3.3%。
新政策有利于提高
企业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的积极性
上月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近日透露,2021年全国40个城市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4.2万套(间),超额完成93.6万套(间)的筹集计划。2022年将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间)。根据住建部规划,“十四五”期间,将在40个重点城市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50万套(间)。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预计,若今年全国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达到200万套(间)以上,预计将拉动房地产开发投资近3000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让银行开展相关业务时消除掣肘,有充足的空间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指出,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提出,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同时,完善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相适应的贷款统计,在实施房地产信贷管理时予以差别化对待。今日发布的文件是这一意见的落地执行。新政策对于保障性租赁租房发展影响较大,因为租赁住房市场对信贷资金价格非常敏感,运营周期长,单独计算贷款额度,有利于提高企业参与这项业务积极性。
某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也认为,央行、银保监会的正式明确,将使得房企申请贷款的动力增强,对于今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更快更好发展,将提供更大的动力。他认为,房企应该主动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方面积极发力,这是商业银行2022年重点推广的房贷产品,应该主动把握此类信贷机会。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建设银行保障性租赁住房授信金额超过1000亿元,投放金额超过430亿元,涉及400多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整体额度对房地产市场直接影响有限
预计房企资金会继续稳定
对于整体房地产市场,张大伟认为,这一政策直接影响不大,但间接影响大。政策目前只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这部分业务主要集中在央企国企,而且只有少数城市规模相对较大,整体额度对于房地产市场影响有限。但从今日文件的表述看,下一步政策有望继续升级,从保障性租赁住房,到保障性住宅和长租房市场,对整体市场的信贷支持将明显加大。
从房地产企业融资角度看,张大伟认为,2021年四季度整体房地产信贷从谷底走出,市场宽松幅度在加大,但依然处于融资困难时期。随着政策的不断缓和,预计房企资金有望继续稳定,楼市逐渐走出低谷的可能性在二季度增加。
来源:央行银保监会|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