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与分公司合并申报交纳所得税,总公司该如何作账

2024-04-30 08:26

1. 总公司与分公司合并申报交纳所得税,总公司该如何作账

亲亲,小度为您查询到如果分公司跟总公司之间是非独立核算,那么,分公司的所有税种的申报,都必须由总公司汇总,由总公司申报。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仅仅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相当于一个部门。一般情况下,如果分公司是个独立核算的群体,既有营业收入,又有支出,分公司虽小,但是五脏俱全,这种情况下的分公司,从财政考核上考虑,相信很多企业领导人都会做出一个决定,总分公司财政独立,个子独立核算。独立核算下的分公司,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分公司成立之初,就可以凭借当即工商部门审批下来的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到当地银行办理分公司基本行开户。【摘要】
总公司与分公司合并申报交纳所得税,总公司该如何作账【提问】
亲亲,小度为您查询到如果分公司跟总公司之间是非独立核算,那么,分公司的所有税种的申报,都必须由总公司汇总,由总公司申报。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仅仅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相当于一个部门。一般情况下,如果分公司是个独立核算的群体,既有营业收入,又有支出,分公司虽小,但是五脏俱全,这种情况下的分公司,从财政考核上考虑,相信很多企业领导人都会做出一个决定,总分公司财政独立,个子独立核算。独立核算下的分公司,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分公司成立之初,就可以凭借当即工商部门审批下来的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到当地银行办理分公司基本行开户。【回答】

总公司与分公司合并申报交纳所得税,总公司该如何作账

2. 总分支机构由总公司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那总公司的会计报表在申报时需要合并吗?


3. 总分公司合并申报企业所得税怎么做账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如果是分公司,不需要做分录.总公司把你的报表数据汇总后计算所得税就可以.一、总分机构汇总纳税:1、包括两种情形:(1)居民企业对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汇总纳税;(自动汇总)(2)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可以由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所得税.(税务审批)2、 居民企业对于非法人营业机构的汇总纳税现行文件:(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摘要】
总分公司合并申报企业所得税怎么做账【提问】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如果是分公司,不需要做分录.总公司把你的报表数据汇总后计算所得税就可以.一、总分机构汇总纳税:1、包括两种情形:(1)居民企业对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汇总纳税;(自动汇总)(2)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可以由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所得税.(税务审批)2、 居民企业对于非法人营业机构的汇总纳税现行文件:(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回答】

总分公司合并申报企业所得税怎么做账

4. 你好,请问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所得税必须合并申报吗?

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需单独申报,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则合并申报。
所得税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等情况分别纳税。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
所得税,是指对所有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总称。有些国家以公司为课税的称作企业课税,这经常被称为公司税,或公司收入税,或营利事业综合所得税。

扩展资料:
所得税汇算清缴所需准备的材料应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3、年度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
4、本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所得税、流转税及教育附加、防洪费)
5、验资报告
6、以前年度中介机构所作的纳税鉴定报告复印件
7、存货盘点表、银行对帐单、余额调节表
8、下年度缴本年度12月份税金的缴税单
9、资产所有权的证明的复印件
10、有关享受税务优惠政策的xx复印件
11、基本情况表
参考资料来源:

5. 总公司申报所得税,分公司还用申报吗

在实践中有很多企业会在全国各个地方设立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处理该地区的业务,分公司也会有营业收入、营业支出,而这些活动都需要进行税务申报的,那么分公司要申报纳税吗?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分公司要不要申报纳税      分公司的流转税,必须在当地的税务机关核算缴纳,这个是流转税的基本原则。也就是到地税申报缴纳。现在基本上所有的城市国税地税申报都是网上申报,未开通网上申报的公司,可以凭借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营业执照,基本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行开户行信息等证件,到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网上申报纳税。      如果分公司跟总公司之间是非独立核算,那么,分公司的所有税种的申报,都必须由总公司汇总,由总公司申报。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仅仅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相当于一个部门。一般情况下,如果分公司是个独立核算的群体,既有营业收入,又有支出,分公司虽小,但是五脏俱全,这种情况下的分公司,从财政考核上考虑,相信很多企业领导人都会做出一个决定,总分公司财政独立,个子独立核算。独立核算下的分公司,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在分公司成立之初,就可以凭借当即工商部门审批下来的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到当地银行办理分公司基本行开户。      如果总分公司不在一个地级市,这时候的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则需根据跨区经营所得税申报原则进行申报,按照总公司所在地国税部门核准的分配比例,总公司分公司分别各自向当地所得税申报主管部门申报缴纳。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申报问题,如果总分公司在同一个地级市以内,那么无论总分公司是否独立核算,均由总公司汇总申报即可。二、股份有限公司如何设立分公司      分公司的设立有两种情况:一是在公司设立的同时设立分公司,二是在公司成立以后设立分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96条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遵从以下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方能从事经营活动:      第一,设立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经核准后,公司登记机关向公司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向分公司颁发《营业执照》。在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的,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经核准后,发给分公司《营业执照》。      第二,公司设立分公司,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第三,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四,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公司取得了经营资格不得视为分公司也取得了经营资格,分公司从事该项业务,仍须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分公司要不要申报纳税”问题进行的解答,分公司要不要申报税务,依据是否与总公司独立核算而定,如果不是独立核算的,一般由总公司负责税务申报。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进行法律咨询。

总公司申报所得税,分公司还用申报吗

6. 你好,请问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所得税必须合并申报吗?

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需单独申报,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则合并申报。
所得税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等情况分别纳税。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
所得税,是指对所有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总称。有些国家以公司为课税的称作企业课税,这经常被称为公司税,或公司收入税,或营利事业综合所得税。

扩展资料:
所得税汇算清缴所需准备的材料应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3、年度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
4、本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所得税、流转税及教育附加、防洪费)
5、验资报告
6、以前年度中介机构所作的纳税鉴定报告复印件
7、存货盘点表、银行对帐单、余额调节表
8、下年度缴本年度12月份税金的缴税单
9、资产所有权的证明的复印件
10、有关享受税务优惠政策的xx复印件
11、基本情况表
参考资料来源:

7. 分公司和总公司企业所得税合并申报,需要办理入库单吗

不需要,如果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的,则需要全部并入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文的规定,分公司需要在当地预缴,然后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分摊企业所得税。
实务中还有一种不太符合税法规定的做法,一般是当地的税务机关要求当地的分公司独立在当地纳税,不并入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且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文的规定。但该做法确实存在。

除通过审批:
允许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即增值税汇总缴纳企业)外,其他纳税人需就地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总、分公司之间的商品调拨,应该开具增值税发票,确认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纳税人,经审批后,增值税可以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分支机构按审批后的比例预缴。
增值税汇总缴纳企业,总、分公司之间的商品调拨,不开具增值税发票,而应开具调拨单。在平时会计核算时,总、分机构不以调拨单进行收入确认,但每月在计算总、分公司的应分摊增值税税额时,其调拨行为确认为调出机构的增值税销售额。

分公司和总公司企业所得税合并申报,需要办理入库单吗

8. 分公司和总公司企业所得税合并申报,需要办理入库单吗

不需要,如果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的,则需要全部并入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文的规定,分公司需要在当地预缴,然后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分摊企业所得税。
实务中还有一种不太符合税法规定的做法,一般是当地的税务机关要求当地的分公司独立在当地纳税,不并入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且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文的规定。但该做法确实存在。

除通过审批:
允许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即增值税汇总缴纳企业)外,其他纳税人需就地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总、分公司之间的商品调拨,应该开具增值税发票,确认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纳税人,经审批后,增值税可以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分支机构按审批后的比例预缴。
增值税汇总缴纳企业,总、分公司之间的商品调拨,不开具增值税发票,而应开具调拨单。在平时会计核算时,总、分机构不以调拨单进行收入确认,但每月在计算总、分公司的应分摊增值税税额时,其调拨行为确认为调出机构的增值税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