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青岛公积金再出新政,新政包括什么内容呢?

2024-05-20 19:01

1. 重磅!青岛公积金再出新政,新政包括什么内容呢?

青岛公积金再出新政,主要的内容就是职工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然后将之当做购房的首付款。除了可以提取本人的,还可以提取购房人的直系亲属的,比如说父母、子女以及配偶。这样就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可以让人们将公积金使用的比较到位。

自从开年以来,为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优势,也为了让职工可以买得起房,或者改善住房的需求,比如说一小房子换大房子,国家对公积金进行了多项的改革,制度在不停的优化。比如说青岛的公积金就有了新的政策,上面也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如果想要在青岛的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就可以将自己名下的公积金提取出来,然后去支付首付款,这并不会影响之后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更加方便的是不仅可以提取自己的,你的配偶或者父母如果名下也有这公积金,也是可以提取出来的。

去房地产的库存是很多城市的主要目标,有些家庭的住房可能是比较多的,但是由于家庭的住房的拥有量就是比较少的。在这种情况下,自然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改革,让公积金变得更有作用。之前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如果想要提取的话,手续就是比较难以办理的。而现在办理就可以一次性的进行,并且根本不会影响到之后申请房贷的额度。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给予承诺书、监管协议,然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备案。在这之后购房的职工就是可以直接办理公积金的提取业务的,不需要走其他的流程。

除了青岛,其实全国很多城市都对公积金进行了一定的改革,不仅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也有利于人们更加积极的去缴纳公积金。

重磅!青岛公积金再出新政,新政包括什么内容呢?

2. 6月1日起 青岛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执行新政

  青岛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规定,从2015年6月1日起,个人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的不良信用记录等将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等业务办理。
  自2015年6月1日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的个人以及配偶的个人信用记录通过人民银行征信查询系统进行审查,如果双方中有一方存在单笔贷款在最近2年内连续有3笔及以上超期的记录或累计6笔及以上超期记录、信用卡最近2年内连续3笔及以上超期记录、因信用问题被起诉的记录——以上这四种情况有出现将不通过其提交的公积金贷款业务。



  如果是信用卡或贷款当期超期的问题,借款人可以先偿还超期的款项,再去银行开具已经还款的证明,之后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是信用卡拖欠年费、个人信用信息不准确等银行系统问题,可以去银行开具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审核之后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最新规定还要求,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登记借款人违规使用公积金的行为,从登记之日开始的五年内,对其提交的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限制。对于涉及案件诉讼的公积金贷款人取消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权利。



  在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来确认申请人的商业住房贷款申请是否真实。青岛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申请人对提取审批结果存在异议时,可以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来确认个人的信用信息。此外,持有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合同或者还款明细来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夫妻双方和具有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可以查询他人的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用信息,否则无权查询。
  违规提取公积金的管理办法



  个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该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在期限内退回全部金额,并且在个人账户中标记不良信息记录,记录于住房公积金诚信档案,将其信息告知其工作单位。单位违规提取公积金,要求限期内退回金额。单位、个人等伪造相关材料或信息,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将涉及刑事犯罪,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利将其移交给公安机关等部分进行处理。



  由上可见,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管理规定更为明确惩罚规则,骗取公积金贷款的行为,将纳入诚信档案,限制以后公积金贷款的办理。

3. 青岛公积金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第一,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下降。夫妻双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单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40万元。第二,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提高。首次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供不少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发票,贷款最高额度为房屋总价的80%;第二次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供不少于房屋总价30%的首付款发票,贷款最高额度为房屋总价的70%。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住房。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青岛公积金政策是什么?

4. 青岛公积金新政策2022

青岛公积金新政策具体如下:1、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提取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2、公积金提取流程:(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2)拿到以上盖好章的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以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处进行提取;(3)若为非本市住房,则需要在提交的时候,还带上其离休证明材料,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4)如果是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则需要亲自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者是办事处审批办理。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5. 青岛公积金政策

(一)实行“认房认贷”申贷条件政策。《个贷办法》修订后,申请我市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须为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其中,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为职工家庭在我市房产部门信息系统中记载的自住住房套数。

(二)执行住房套数差别化贷款利率。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贷款期限,执行相应档次的基准利率;二套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取消现行的二次公积金贷款1.1倍利率规定。




(三)优化贷款程序。一是贷款流程再造,简化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二是落实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集中向首套购房倾斜的要求,优先发放首套住房贷款。

(四)完善申贷资料。一是根据住建部有关规定,不再要求提供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估价报告。二是根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明确了异地贷款证明、还款能力证明、个人信用征信报告等申贷材料。三是明确了公积金中心有权根据贷款审查工作需要,要求职工追加辅助申请材料。

(五)强化了风险防范及违规惩戒措施。一是补充了隐瞒事实申贷以及违约将抵押物出租、抵偿债务等风险情形的防范及处置。二是结合当前诚信社会建设要求,补充完善了有关借款人信用审查、惩戒的规定。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有权进行不良行为登记,取消其五年内公积金提取、贷款资格,并采取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向其所在单位通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等惩戒措施。

青岛公积金政策

6. 青岛公积金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第一,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下降。夫妻双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单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40万元。第二,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提高。首次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供不少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发票,贷款最高额度为房屋总价的80%;第二次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供不少于房屋总价30%的首付款发票,贷款最高额度为房屋总价的70%。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住房。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7. 青岛公积金新政策2022

青岛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有些什么新内容
青岛市六区范围内购买新建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上调为30%,同时继续执行首付款比例与房龄挂钩的政策。
一是在我市购买新建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上调为30%。
二是在我市购买二手住房,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上调为40%。同时,继续执行首付款比例与房龄挂钩的政策,具体为:房龄在10年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龄,房龄每增加5年,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三是继续执行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政策。
四是新政实施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或合同签约且交纳首付款)时间为准。
另外,对于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仍执行所购楼盘项目已封顶、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开发商签订了贷款合作协议的规定。
无论是首套房、二次购房还是二手房在这次新政策里的首付款比例都相应上调了,最关键的是新政实施了购房合同网签备案,过渡期仅一个月,市民在近期购房时一定要注意新政策的时间点,并在购房前和开发商明确相应的合同条款以免造成后续的合同纠纷。

青岛公积金新政策2022

8. 青岛公积金政策

青岛公积金新政主要有三条内容:1、房龄+贷款年限小于等于30年更改为小于等于50年。以2000年的二手房为例,如果按照过去的老政策,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长只能贷9年,但政策调整后就可以贷满30年,每月的还款压力会大大减轻。2、取消房龄跟首付比例挂钩,统一青岛首套30%、二套40%首付。在此之前,公积金贷款是按照房龄每满5年一个档,房龄每增加5年,首付比例就要上涨一成,还是以2000年建成的二手房为例,按照原来政策,不只是贷款年限短,因为房龄满20年,首付比例要高达五成。现在新政实行,如果是首套房,不论房龄多长,首付都统一为30%,这样买房也就更轻松。3、公积金缴存满12个月更改为满6个月即可申请(申请时公积金正常缴存状态)。这一条的影响是最小的,为什么这么说呢?目前公积金申贷不只是看连续缴存的时间,还要看账户余额。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往往是账户额度的15倍。个人最高不超过36万元,夫妻双方不超过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