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需要交什么税

2024-05-18 15:43

1. 房屋买卖需要交什么税

购买房屋所需要的费用并不只是建筑面积与单位面积售价的乘积,还需要交纳一些国家规定的税费。国家对这些费用的收取标准有明确的规定。下面列出了各种税费的税率、收取单位及收取条件。一、印花税:为房价的0.05%,由税务局收取;二、契税:为房价的4%;除了税费以外,还需交纳以下费用:一、房屋买卖手续费:买卖双方各为房价的0.5%。由房地局收取;二、公证费:外销房买卖双方各为房价的0.3%。内销房若客户需要公证亦按此收费,若不需要公证则可免收。三、律师费:外销房按律师事务所所定标准收取。内销房若客户需要律师亦按律师事务所规定标准收取。四、委托办理房产手续费:为房价的0.3%。五、物业管理费:按国家及相关的规定特殊情况予以收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房屋买卖需要交什么税

2. 房屋买卖需要交什么税?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需要交以下税:(一)买方交纳:1、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征收。2、契税:97年10月1日前购买的房屋按交易金额6%征收;97年10月1日至99年8月1日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3%征收;(代征)99年8月1日后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1.5%征收。(代征)3、书证费:10元、证;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5、印花税: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0.5。(代征)(二)卖方交纳:1、个人所得税:出售满五年唯一住房的,按申报价的1%征收,不满五年的,按申报价与房屋原值的20%征收;2、营业税:满五年的房屋,普通住宅免收营业税,非普通住宅收差额的5.6%;不满五年的,全额5.6%;3、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收取。注:如申报成交价低于市场价的,按评估价计价征税费。房屋所有权赠与登记的:1、契税:房屋价值的3%(代征)[97年10月1日前赠与的按6%计征];2、印花税:房屋价值的千分之0.5代征);3、交易服务费:房屋价值的1%;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加5元;5、书证费:10元证。单位房屋买卖的:1、交易服务税:按成交金额各收取0.5%;2、契税:97年10月1日前按成交金额6%计征,97年10月1日后按成交金额3%计征(代收);3、书证费:10元每证;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5、印花税:按成交金额千分之0.5(代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3. 买卖房屋需要交什么税

法律分析:1、增值税: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2、个人所得税:按照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来收取,值得一说到额是房产证满五年的而且是唯一租住房的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3、印花税:按照房屋全款的0.05%交纳;4、交易费:房屋总面积*每平方米3元;5、附加教育费:按照营业税的2%收取;6、城建费:按照营业税的7%收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买卖房屋需要交什么税

4. 房屋买卖需要缴纳哪些税


5. 房屋买卖要缴纳哪些税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名下有两套房,要出售其中一套,因为房产证过五年可以免征增值税,出售时只需缴纳个税,个税可以按全额1%或提供购房发票差额20%计征。出售后再买房,算二套房,如果您购买的新房,只需缴纳契税,二套房契税的税率为3%。

房屋买卖要缴纳哪些税

6. 房屋买卖要交那些税?

  税费参考如下:
  查档20元
  公证费成交价*0.3%
  营业税:成交价*5.6%
  1、普通住宅满5年(含5年)免征。
  2、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额征收。
  3、非普通住宅满5年,差额征收。
  4、非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征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1%
  1、普通住宅满5年(含5年),且为卖方家庭唯一住房,免征。
  2、非住宅(无年限制)按成交价的1%征收。
  3、转让受赠住房一律按差额的20%征收。
  4、直系赠与,看老证,满5年免征。
  契税:
  1、成交价*1%,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若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3%征收。
  2、成交价*1.5%,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若查实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3%征收。
  3、成交价*3%,(144平米以上含144平米)
  土地收益金:
  成交价*0.5%,房改房征收。
  土地增值税:
  1、成交价*1%,住宅免征。
  2、非住宅,全征(无年限制)、 “增值额”*30%征收。
  印花税:成交价*0.05%
  1、住宅类,暂免。
  2、赠与,非住宅,征收(双方各0.05%)。
  转让手续费:
  1、面积*2.5元/平方米,已购公房(房改房、直管公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
  2、面积*6元/平方米,商品房。
  3、面积*8元/平方米,别墅及非住宅。
  产权转移登记费:
  1、80元/本,住宅及配套车库
  2、550元/本,非住宅及不配套车库。
  3、10元/本,共有权证。
  贴花税:5元/件。
  比如房价40万剩5.6%=22400.00元这样计算。

7. 房屋买卖需要交什么税?

房屋买卖需要交以下税:(一)买方交纳:1、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征收。2、契税:97年10月1日前购买的房屋按交易金额6%征收;97年10月1日至99年8月1日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3%征收;(代征)99年8月1日后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1.5%征收。(代征)3、书证费:10元、证;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5、印花税: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0.5。(代征)(二)卖方交纳:1、个人所得税:出售满五年唯一住房的,按申报价的1%征收,不满五年的,按申报价与房屋原值的20%征收;2、营业税:满五年的房屋,普通住宅免收营业税,非普通住宅收差额的5.6%;不满五年的,全额5.6%;3、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收取。注:如申报成交价低于市场价的,按评估价计价征税费。房屋所有权赠与登记的:1、契税:房屋价值的3%(代征)[97年10月1日前赠与的按6%计征];2、印花税:房屋价值的千分之0.5代征);3、交易服务费:房屋价值的1%;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加5元;5、书证费:10元证。单位房屋买卖的:1、交易服务税:按成交金额各收取0.5%;2、契税:97年10月1日前按成交金额6%计征,97年10月1日后按成交金额3%计征(代收);3、书证费:10元每证;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5、印花税:按成交金额千分之0.5(代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房屋买卖需要交什么税?

8. 房屋买卖要交什么税

(一)卖方卖房需要缴纳的税费项目:
1、营业税
根据《关于贯彻国办发〔2008〕131号文件精神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转让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住房,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房按其转让收入与购买该住房价款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转让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普通住房按其转让收入与购买该住房价款的差额征收营业税,非普通住房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营业税税率为5.5%)
2、个人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个人转让住房,按照房屋转让差价的20%计征个税;对于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可以采取核定征税。核定征收率暂按1%执行。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申报内容审核后,及时办理免税手续。
3、印花税
根据《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4、土地增值税
根据《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二)买方买房需要缴纳的税费项目:
1、契税3%
由于目前关于契税的各项优惠政策都是针对个人的,所以单位还是应按照成交价的3%来缴纳。
2、印花税
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一、房屋买卖中税收突然增加了怎么办
双方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若因税费政策变化导致税费增加,双方应如何分担新增税费。这样事前明确约定,事后即可避免产生纠纷。此外,实践中有些买卖双方虽未直接在买卖合同中注明双方如何分担新增税费,但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上家净到手房款多少元,下家负担所有税费。如果这样,那么,因政策调整而增加的税费就应由下家承担。房产交易在法律上是非常复杂的,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均应该谨慎操作,必要时可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