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需要继续教育吗?

2024-05-19 06:32

1. 建造师需要继续教育吗?

已经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期满前3个月,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名义执业。
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报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

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建造师需要继续教育吗?

2. 建造师继续教育?

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后证书三年一审核,每次审核都要参加继续教育,(不参加继续教育者年审不通过)  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各管理机构和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各地区、行业继续教育的教材编写及培训组织工作由各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二级建造师必须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方可申请延续注册。

一级建造师暂时不需要继续教育。目前,住建部正在调整建造师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现已全国范围内暂停了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新的建造师继续教育政策出台后会在网上公开发布。

3. 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怎么解决?

省注册中心负责编制和发布全省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规划和计划;制订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方案;组织编写、审定、继续教育教材;可选择委托具备有必要条件的高等院校作为继续教育定点单位,并具体监督、指导、管理继续教育定点单位的继续教育实施工作,保证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二级建造师需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如下:

  1、自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三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注册资格者,需完成所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注册;

  2、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在注册周期内需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方可申请续期注册;

  3、被注销注册或未能按时办理续期注册且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超过三年以上的二级建造师,申请重新注册时需完成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内所规定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重新注册;

  4、二级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3年)内应接受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必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选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取得两个及以上专业执业资格的,除完成原专业周期内的120学时继续教育之外,还需完成其他项专业的专业课(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所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新增项注册专业自增项之日起,三年周期内亦需完成增项专业的专业课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第九条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程学习以集中脱产学习方式为主,专家讲座或参观典型示范性工程项目为辅等多种形式进行;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采取集中辅导、个人自学或网上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十条 参加全国或省内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授课、执业资格考试阅卷等工作,由省注册中心出具证明,相当于完成12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第十一条 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实行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其记录继续教育的登记证书是执业人员执业、办理续期注册以及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重要依据,由省注册中心统一配发。二级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期满经测试合格后,由省注册中心颁发统一样式并用印的结业证书,并在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登记栏目中填写培训内容及培训日期,加盖“河北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继续教育专用章”章。

  第十二条 二级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的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是二级建造师的权利。二级建造师必须积极主动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各执业单位有责任为本单位二级建造师提供必要的学习经费、时间以及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其它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 二级建造师要遵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所在单位的安排,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检查和考核。二级建造师在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和本单位所规定的工资、保险及一切福利待遇。


   还是要考的和重考差不多先到二级建造师报考处了解情况

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怎么解决?

4. 建造师继续教育意义

建造师继续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延续注册,每一注册周期为3年,满3年必须申请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合格方能延续注册。
建造师继续教育的意义:

1.满足快速发展的建筑行业知识背景。
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满足了快速发展的建筑行业知识背景,跟随时代同样在发展的建筑行业,也在拥有着新型的技术,新型的建筑原材料,甚至是新型的建筑制度,这时候进行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是对建筑行业发展的一种补充和扩散,建造师通过继续教育可以熟练掌握建筑行业各方面的新型知识,加以应用,对于整个建筑行业会引起质的改变与提升。
2.符合逐步发展的建筑行业各项规定与制度。
在进行建筑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需要建造师对政府以及企业所出台的新政策和制度有所了解并加以掌握,这样才能让建造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和施工成果符合既定的标准,工程的收尾工作自然就会顺利很多,同时对建造师进行继续教育会让建筑企业对建造师和施工团队的管理有具体的目标并加以改进,让建筑工程的质量和使用感都有所提高。

5. 建造师继续教育问题?

“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你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建造师继续教育问题?

6.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是什么意思?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其实也就是继续学习,二级建造师每三年注册期进行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合格才能继续申请注册执业,继续教育不合格的不能申请延续注册。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指的是二级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参加的继续学习,需要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继续申请注册执业,若继续教育不合格,则无法继续延续注册执业,二级建造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三年。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时间:每一注册有效期接受一次继续教育。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组织管理: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二级注册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方法:集中面授为主,同时探索网络教育方法。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时:
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1)参加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每次计20学时;
2)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工作,每次计20学时;
3)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每篇计10学时;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专著、教材的,第一、二作者每人计2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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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建造师继续教育怎么弄

建造师继续教育方法如下:
建造师的注册有效期限为三年,每三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报名,由住建厅安排时间去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学习并考试,继续教育合格者会获得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必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选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
取得两个及以上专业执业资格的,除完成原专业周期内的120学时继续教育之外,还需完成其他项专业的专业课(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所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新增项注册专业自增项之日起,三年周期内亦需完成增项专业的专业课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自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三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注册资格者,需完成所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注册;注册建造师在注册周期内需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方可申请续期注册;
被注销注册或未能按时办理续期注册且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超过三年以上的建造师,申请重新注册时需完成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内所规定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重新注册。

建造师继续教育怎么弄

8. 建造师继续教育怎么弄

1、建造师的注册有效期限为三年,每三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报名,由住建厅安排时间去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学习并考试,继续教育合格者会获得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2、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必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选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

3、取得两个及以上专业执业资格的,除完成原专业周期内的120学时继续教育之外,还需完成其他项专业的专业课(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所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新增项注册专业自增项之日起,三年周期内亦需完成增项专业的专业课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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