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盗版软件属于侵权吗

2024-05-20 01:47

1. 使用盗版软件属于侵权吗

法律分析:使用盗版软件属于侵权,属于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但是持有盗版软件的人只有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知道该软件是盗版的,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但也要停止侵权行为并销毁该盗版软件。
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三十条 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

使用盗版软件属于侵权吗

2. 使用盗版软件算侵权行为么

使用盗版软件是侵权行为,属于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但是持有盗版软件的人只有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知道该软件是盗版的,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但也要停止侵权行为并销毁该盗版软件。【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十条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

3. 盗版软件属于侵权吗?

以牟利为目的使用盗版软件属于侵权,属于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如果持有盗版软件的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知道该软件是盗版的,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但也要停止侵权行为并销毁该盗版软件。
一、饭制周边是骗局吗
如果属于商业用途就属于侵权。侵权行为包括:有过错的侵权行为与无过错的侵权行为;违法行为造成的侵权行为与合法行为造成的侵权行为;侵害人身权的侵权行为与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有损害事实的侵权行为与无损害事实的侵权行为等。
二、物权损害赔偿
(一)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
(二)损害赔偿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财产为内容。在其他责任形式中,侵权行为人不存在向受害人给付金钱的问题;即使以实物财产赔付,该财产也应属于侵权行为人所有。而在返还财产的责任形式中,侵权人向受害人返还的财产本来就属于受害人所有或管理。
(三)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其他形式的责任,在实际承担时较为简单,易于操作。而损害赔偿责任在实际承担时却较为复杂,通常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比如,要考虑到赔偿的范围、赔偿数额的计算、侵权人和受害人的经济状况,在故意侵权中,还要考虑到惩罚性赔偿。
三、搬运视频犯法吗
搬运网络视频属于侵权行为。除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以外,任何未经作品权利人同意的传播行为都属于侵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根据该条的规定,著作权人对自己的网络作品拥有使用权。该法规定了“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是侵权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十条
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

盗版软件属于侵权吗?

4. 使用盗版软件属于侵权吗

使用盗版软件属于侵权,属于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但是持有盗版软件的人只有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知道该软件是盗版的,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但也要停止侵权行为并销毁该盗版软件。
一、著作权侵权应负哪些责任
著作权侵权应负下列责任:一、民事责任。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二、行政责任。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三、刑事责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危害巨大、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二、侵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侵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侵权纠纷的构成要件如下:
1、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
2、损害事实的存在。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3、因果关系。不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引起损害事实的发生是由于不法行为的实施,如果损害事实并非不法行为的实施所致,则不构成侵权;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无论其是故意还是过失,是一般过失还是重大过失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三、人格纠纷赔偿标准的标准是什么?
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和人身自由权,当事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关于赔偿的数额,要依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考虑等综合考虑决定。侵犯人格权赔偿方式包括:1、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2、损害赔偿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财产为内容在其他责任形式中,侵权行为人不存在向受害人给付金钱的问题;即使以实物财产赔付,该财产也应属于侵权行为人所有。而在返还财产的责任形式中,侵权人向受害人返还的财产本来就属于受害人所有或管理。3、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其他形式的责任,在实际承担时较为简单,易于操作。而损害赔偿责任在实际承担时却较为复杂,通常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十条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

5. 个人用盗版软件算侵权吗

如果个人使用盗版软件供本人使用、学习的,一般不构成侵权;如果使用盗版软件谋利的、公开发行的,是侵权,需要向软件所有权人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个人用盗版软件算侵权吗

6. [3.15]用户使用盗版软件算侵权吗?

同时发来的文件还有北京市版权局版权执法处给反盗版工作委员会的函:“……如侵权属实,告知其立即停止侵权使用,并尽快更换正版软件,对不听劝戒又不能接受你们协调解决问题的企业,请报告我处,由我处立案查处……”
如果您有著作权方面的问题,可以发Email向作者咨询:lawyerwy@263.net。
看到这两份文件,作者感到透心的凉,国外的软件公司开始采取行动了,我国政府打击盗版的力度加大了,现在打击的不仅是专门将正版软件解密后大量复制赢利者,现在开始连使用盗版软件的最终用户也开始打击了。
最终用户(End
User)指在计算机上使用软件的人,而不是软件分销人、软件占有人之类。软件公司将软件设计出来,通过分销人和分销渠道将该软件销售到最终的使用者(用户)手上,盗版者将正版软件大量的复制,以低于正版软件的价格在市场上销售,严重侵害正版软件设计的权益,这些复制者一直是各国重点打击的对象。而作为最终用户购买使用的盗版软件是不是也要受到打击呢?著作权法只打击复制盗版者,而购买/阅读盗版书的人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我国个人计算机的用户几乎无一例外地都在使用盗版的软件,是不是让千万个单位、家庭和个人成为打击对象呢?下面我们从各方面进行分析。
有关案例回顾
关于软件最终用户的责任问题,我们先来回顾一下美国微软公司诉亚都科技集团公司侵权使用其软件案件。正是因为该案在国内引发了对软件最终用户的责任问题广泛的讨论。
1999年微软的授权代理人中联知识产权调查中心在亚都大厦发现了盗版光盘,包括微软享有著作权的MS-DOS、MS-Windows95、MS-Office97等软件。当时在公证人员监督下,海淀工商局执法人员对这些软件进行了清查。微软以公证书为重要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亚都赔偿150万元人民币,并要求其公开致歉。
在此案的庭审过程中,被告亚都认为微软提交的公证书是虚假的证据。称中联知识产权调查中心从未到过亚都集团的办公场所,因此微软发现使用盗版一说毫无事实根据,海淀工商执法人员也不曾对亚都的计算机进行过清查。亚都科技集团向法庭解释说,微软所述亚都集团的两名工程师承认“营业用的50台左右计算机内均装有盗版的微软软件”,事实上这二人并非在亚都科技集团工作,而是亚都大厦内的另一家公司--亚都科技有限公司的职员,这两家公司是独立法人的企业,故微软告错了人,请求法院驳回微软的起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查了亚都集团的证据后认定:美国微软公司主张被告为侵权行为人,没有提供充分证据,法院不予认定。法院就该案作出裁定:驳回美国微软公司对北京亚都科技集团的起诉。这个诉讼基本上以微软的败诉而告终,微软也并没有更换被告而重新起诉。据说被告的律师非常巧妙地利用了美国炸了我国的使馆,当时民族情绪激昂,中美关系的紧张,也许微软有点知难而退了。
法院的裁定多少有些出乎意料,法院因为被告主体问题驳回了微软的起诉,从而并没有在法律上裁判软件最终用户的法律责任问题。但软件最终用户责任问题却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7. 盗版软件侵犯的是什么的版权?

盗版软件侵犯的是知识产权。
主要内容:
1、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2、又叫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

知识产权出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知识产权

盗版软件侵犯的是什么的版权?

8. 盗版软件侵犯的是什么版权?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
在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它的重要作用,2017年4月24日,最高法首次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

扩展资料
知识产权的作用——
(1)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知识产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