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出版行业有前景吗

2024-05-17 18:58

1. 数字出版行业有前景吗

数字出版:是人类文化的数字化传承

数字出版行业有前景吗

2. 数字出版的发展方向

“十一五”期间,我国数字出版的产品形态基本显现,主要包括电子图书、数字报纸、数字期刊、网络原创文学、网络教育出版物、网络地图、数字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游戏、数据库出版物、手机出版物等。《2013-2017年中国数字出版行业商业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数字出版总产出由2006年的213亿元扩张至2010年的1058.4亿元,手机出版、网络游戏和网络广告俨然已经发展成数字出版产业的三大巨头;产业融合逐渐深入,在数字化浪潮的推动下,原本严格区分的行业边界愈发模糊,内容提供商、技术提供商和渠道运营商之间的相互融合越来越深入。大众传播领域不断发展,传统信息传播方式已经发生改变,新媒体传播方式快速抢占市场份额,互动成为数字出版产业快速发展的基础;数字技术在出版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内容的编辑、制作、印刷复制、发行、传播和消费都与技术进步紧密相关。虽然中国数字出版行业发展较快,但与国际发达国家相比尚有一定差距,产业链各环节赢利模式尚不清晰,这主要源于行业缺乏相应标准、技术与内容错位、数字出版内容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数字出版以低价优势将阅读者从图书馆、书店拉到电子设备终端,而低价不仅归功于从纸张到硬盘的成本下降,更源于著作人的收益被变相压榨(著作价值不应随介质改变而改变)。为了数字出版产业健康发展,中国政府部门加大了对数字出版业的支持与立法的力度,中国数字出版“十二五”规划指出,数字出版已经成为新闻出版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出版业发展的主要方向,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数字出版产业,已成为中国实现向新闻出版强国迈进的重要战略任务。同时,数字出版产业相关基地纷纷设立和行业协会联盟的成立加强了社会对数字出版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快了数字出版行业标准的建设进程,数字出版业的发展已是大势所趋。中国出版业界将更多的目光转向数字出版,这一方面来自于数字出版本身所具备的潜力,另一方面则来自于国家对数字出版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政策支持。此外,读者阅读环境、阅读方式和阅读需求的改变都在不断增加着数字出版的市场容量,同时,由于网络与生俱来的特质,网络科技的日益发展使得数字出版相对于传统出版具有极大的优越性,孕育着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3. 数字出版包含哪些行业?

答:目前数字出版产品形态主要包括电子图书、数字报纸、数字期刊、网络原创文学、网络教育出版物、网络地图、数字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游戏、数据库出版物、手机出版物(彩信、彩铃、手机报纸、手机期刊、手机小说、手机游戏)等。

只要使用二进制技术手段对出版的整个环节进行操作,都属于数字出版的范畴,其中包括原创作品的数字化、编辑加工的数字化、印刷复制的数字化、发行销售数字化和阅读消费数字化等。也就是说,数字出版涉及到版权、发行、支付平台和最后具体的服务模式,它不仅仅指直接在网上编辑出版内容,也不仅仅指把传统印刷版的东西数字化,又或者把传统的东西扫描到网上就叫做数字出版,真正的数字出版是依托传统的资源,用数字化这样一个工具进行立体化传播的方式。

手机出版属于数字出版的范畴为传统数字出版转向智能数字出版的一个重要标杆,也是传统数字出版通过移动网络、智能移动设备的普及为基础,结合互联网技术、计算机技术、流媒体、云存储等先进的科学技术,整理、优化、加工原有版权内容的一种出版形式,为用户主要呈现的方式为手机app(软件应用)。

它更加强调内容的移动化、数字化、生产模式、运营管理和运作流程的数字化、传播载体的数字化和阅读消费、学习形态的数字化。手机出版在近年得到了迅猛发展,是目前传统出版社、传统数字出版、传统辞书行业,转型发展的重要机遇。

数字出版包含哪些行业?

4. 数字出版好就业吗?

数字出版是指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内容编辑加工,并通过网络传播数字内容产品的一种新型出版方式,其主要特征为内容生产数字化、管理过程数字化、产品形态数字化和传播渠道网络化。目前数字出版产品形态主要包括电子图书、数字报纸、数字期刊、网络原创文学、网络教育出版物、网络地图、数字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游戏、数据库出版物、手机出版物(彩信、彩铃、手机报纸、手机期刊、手机小说、手机游戏)等。数字出版产品的传播途径主要包括有线互联网、无线通讯网和卫星网络等。

5. 数字出版的发展影响

从时间上看,中国数字出版的发展历史并不久远,但作为新生事物其发展速度却让我们始料未及,产业发展的覆盖范围甚至与我们每个人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例如CD、VCD、DVD、电子书、网络、MP3以及通过手机下载彩铃、彩信、图书图片等,这些数字出版的产物在丰富了出版物内容和形式的同时,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

数字出版的发展影响

6. 数字出版就业前景

非常好。大众传播领域不断发展,传统信息传播方式已经发生改变,新媒体传播方式快速抢占市场份额,互动成为数字出版产业快速发展的基础;数字技术在出版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内容的编辑、制作、印刷复制、发行、传播和消费都与技术进步紧密相关。

来自于国家对数字出版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政策支持。此外,读者阅读环境、阅读方式和阅读需求的改变都在不断增加着数字出版的市场容量,同时,由于网络与生俱来的特质,网络科技的日益发展使得数字出版相对于传统出版具有极大的优越性,孕育着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7. 数字出版环境下,出版产业将如何发展?

2019年中国数字出版行业规模突破9900亿元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及人们生活习惯的改变,数字出版用户规模不断上升,数字出版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15-2019年,中国数字出版业稳步上升。根据《2018-2019年中国数字出版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国内数字出版产业整体收入规模为8330.78亿元,比2017年增长17.8%,前瞻估计2019年中国数字出版行业营业收入突破9900亿元。



数字出版产业新趋势
——数字内容精品化趋势日益明显
数字内容产业正在加快向精品化发展。无论是网络文学、网络游戏,还是知识付费、短视频等领域,都逐渐认识到深耕内容才是提升价值的根本关键。
数字内容产品在娱乐属性之外,融入了更多的文化内涵,更加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受众对数字内容的关注点逐渐回归到内容质量本身,一批优秀现实主义题材作品成为年度现象级IP;《我在故宫修文物》等一批包含人文情怀的节目走红于网络,在抖音短视频平台上,书画、传统工艺、戏曲等传统文化成为播放热点。
主管部门把关趋于严格和人们的审美趣味提高,推动数字内容平台增强导向把关意识和精品生产意识,逐步完善内容审核机制,调整内容建设重点,网生内容正在逐渐摆脱唯点击率、唯播放量的不良风气。
2)媒体融合迈向纵深发展
政务媒体、主流媒体遵循移动优先原则,采用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兴媒体形态日益普遍;今日头条为代表的基于算法的新媒体平台和以抖音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加大了对政务媒体、主流媒体的引入。
截至2018年底,抖音短视频平台入驻5724个政务号和1334个媒体号,逐渐成为政务媒体和主流媒体官方信息发布的重要环节。
“两微一抖” 已成为媒体布局的新标配。主流媒体采用短视频、网络直播、H5、VR全景等新形式,丰富信息呈现方式,拓展传播渠道,进一步提升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正在从过去的产品融合、渠道融合,逐渐演变为平台融合、生态融合,迈向合二为一的一体化发展新阶段。我国全面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为媒体融合发展,特别是地方县级媒体融合带来新机遇和新契机。
3)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日益深化
人工智能技术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内容的创作、审核、流量预测、运营、推荐、交互等方面。人工智能技术在优化出版流程方面正在发挥更大作用,将大大提升出版效率,实现出版流程的智能化。人工智能技术在人机交互层面的应用不断深化。如人工智能可应用于为文学作品中的人物角色赋予虚拟形象和情感表达,丰富阅读体验。
未来,人工智能在提升IP价值方面将发挥更大作用。目前已有视频平台将AI技术应用于IP运营过程中,包括运用AI技术进行影视剧作品的选角、流量预测、宣传推广等,大大提高了IP运营效率。在剧本改编环节,运用AI技术对内容价值点进行深挖,从而进行剧本的完善。网络文学企业开始尝试将人工智能应用于作品的IP价值评估。
4)5G将为出版融合创新提供广阔空间
2019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放5G牌照,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和中国广电四家企业,标志着我国正式步入5G商用元年。
5G将极大提升信息的共享效率和传递能力,对出版业选题策划、生产传播、消费等各个环节都带来深远影响,为出版业融合创新开拓更加广阔的想象空间与实践路径。
5G将为新技术、新媒体、新业态在出版领域的应用提供更加便利、顺畅的条件。大数据、云计算将成为出版传媒业的标配技术。虚拟/增强现实技术在出版传媒领域的真正落地,真正实现沉浸式体验,“3R”技术(VR、AR、MR)将成为游戏、新闻媒体、数字教育等领域的研究和投入的重点。
5G环境下富媒体特别是视频内容占比将大幅提升。5G将激发更加多元的数字内容消费需求,也将催生更丰富多元的数字内容呈现、产品形态和服务模式。如何借助5G东风,把握5G时代下的新需求提升资源整合能力,进行产品创新开发、业务布局和商业模式探索,成为出版单位推进融合发展、打造竞争力的重中之重。
——更多数据及分析请参考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数字出版行业商业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数字出版环境下,出版产业将如何发展?

8. 数字出版的发展战略

 数字涉及到版权、发行、支付平台和最后具体的服务模式,它不仅仅指直接在网上编辑出版内容,也不仅仅指把传统印刷版的东西数字化,又或者把传统的东西扫描到网上就叫做数字出版,真正的数字出版是依托传统的资源,用数字化这样一个工具进行立体化传播的方式,进而形成完整的数字出版产业链条。从时间上看,中国数字出版的发展历史并不久远,但作为新生事物其发展速度却让我们始料未及,产业发展的覆盖范围甚至与我们每个人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例如CD、VCD、DVD、电子书、网络、MP3以及通过手机下载彩铃、彩信、图书图片等,这些数字出版的定义是:只要使用二进制技术手段对出版的整个环节进行操作,都属于数字出版的范畴,其中包括原创作品的数字化、编辑加工的数字化、印刷复制的数字化、发行销售数字化和阅读消费数字化等。也就是说,数字出版出版的产物在丰富了出版物内容和形式的同时,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图形图像数字出版以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网络技术、流媒体技术、存储技术、显示技术等高新技术为基础,通过设计规划和运用计算机进行艺术设计,融合并超越了传统出版内容而发展起来的新业态。如数字视听、数字动漫、网络学习、手机娱乐等都属于图形图像数字出版范畴。目前,西北地区图形图像数字出版由陕西出版集团数字出版基地陕西数字新媒体艺术有限公司首次提出的概念,依靠数字出版基地的技术支撑,重点围绕图形图像出版关键技术及内容的研究与应用,建立动态数字出版的全媒体出版板块。 内容规划:利用数字平台对编辑内容的规划,与出版物的内容量有直接关系协同编纂(办公):在出版流程中的侧重点在于统一化管理,数字化同步数字资源管理:对数字出版物的影音、图片等大体积、多数量素材的系统性管理数字内容发行:实现数字出版的关键环节智能排版:提高工作效率,主要针对报纸业全媒体数字出版:数字出版物的最终呈现,以及在各个应用平台的展示  2010年4月,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发布了第七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最终成果,调查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18~70周岁国民中,接触过数字化阅读方式的国民比例达24.6%,其中,有16.7%的国民通过网络在线阅读,有14.9%的国民接触过手机阅读;另外,有4.2%的国民使用PDA/MP4/电子词典等进行数字化阅读。同时,在接触过数字化阅读方式的国民中,有52.1%的读者表示能够接受付费下载阅读,91.0%的读者阅读电子书后就不会再购买此书的纸质版。2009年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整体营业规模超过750亿元,与2008年530亿元的市场规模相比增加了41.5%。数字化正成为提升我国传统出版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趋势。除了读者群的需求,国家也对数字出版的态度也是十分鼓励的。今年新闻出版总署多次提出“发展数字出版等非纸介质战略性新兴出版产业”的任务和“运用高新技术促进产业升级,推进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要求,从政策的高度为数字出版的发展保驾护航。数字出版的前景很好,但是,要想把传统出版发行方式推向数字化出版方式,这是一个很艰辛的过程,虽然结果上能带来大量物资、人力的节约,但实施起来却要面临多方挑战。 在数字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伴随着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科学技术广泛普及与应用,我国数字出版产业进入蓬勃发展的阶段,对传统出版业产生了重大影响,也给出版行业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优质的内容服务是数字出版的本质和核心。为保证资源的及时有效地更新,电子工业出版社组建了专门的服务团队,负责图书内容的加工和发布,利用自身内容优势为广大读者提供周到的服务和良好的阅读感受。 2009年10月25日下午,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报道了全媒体数字出版的相关信息后,充分肯定了一起写网的版权新模式,一起写主编张斗伟同志在镜头前形象生动的诠释了版权自助协议。中央电视台充分肯定了“一起写”网与国家数字版权研究基地合作的项目,并称网络自助协议成了全媒体数字出版的新方向。版权自助协议简SCA协议是由北大国家数字版权研究基地、北大法学院互联网版权研究中心创立制定的基于互联网的版权解决方案。“一起写网”致力于把数字出版-版权交易的权利从网站和中介人的手里还给作者,让作者的权利作者做主。让数字出版-版权交易更加公平,透明化。并与国家数字版权贸易基地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一起写”网针对“SCA”协议为该项目专门设计了“版权自助管理内核”,并与北大国家数字版权研究基地保持版本同步,作为“SCA”协议的积极合作者和首家推广应用者,“一起写”网肩负着着数字出版艰巨而又伟大的历史使命。为了能够使“SCA”协议早日获得文字工作者和各界人士的认可,“一起写”网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进行与协议的数字出版网络应用内核开发,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1.今后,对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创办的数字出版企业被认定为软件生产企业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2.对数字出版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所取得的收入,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数字技术转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数字出版企业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照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按照规定实施即征即退。通过软件企业认定的数字出版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扣除。4.数字出版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研究开发实际支出占当年销售收入比例超过5%的企业,企业所在地政府将给予一定奖励。5.数字出版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6.出口数字出版产品经登记软件产品,在符合国家关税政策的前提下实行免税。数字出版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7.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采用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数字出版企业两年以上的,可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